全國首例跨省域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公開開庭審理
人民網成都10月26日電 (趙祖樂(le) )據四川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hui) 消息,近日,一起關(guan) 於(yu) 銷售假冒注冊(ce) 商標白酒的民事公益訴訟案在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值得一提的是,該案的原告是川渝兩(liang) 地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這也是全國首例跨省域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
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間,被告胡某兵以雲(yun) 陽縣幸福園副食店的名義(yi) 向重慶市雲(yun) 陽縣、四川省巴中市銷售假冒注冊(ce) 商標的白酒,銷售金額共計41601.1元。經商標所有權人鑒定,案涉白酒為(wei) 侵犯注冊(ce) 商標專(zhuan) 用權的假冒食品。2021年8月27日,重慶市雲(yun) 陽縣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雲(yun) 陽縣檢察院)向重慶市雲(yun) 陽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wei) 公訴機關(guan) 指控被告胡某兵犯銷售假冒注冊(ce) 商標的商品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判處被告胡某兵有期徒刑6個(ge) 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wan) 元。
雲(yun) 陽縣檢察院經過研判後認為(wei) ,被告的違法行為(wei) 可能侵犯眾(zhong) 多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據重慶市人民檢察院與(yu) 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hui) (以下簡稱重慶市消委會(hui) )聯合印發《加強協作配合切實做好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工作的意見》,將上述公益訴訟線索移送至重慶市消委會(hui) 。
重慶市消委會(hui) 調查後認為(wei) ,被告將案涉食品在重慶、四川兩(liang) 地市場針對眾(zhong) 多不特定消費者進行銷售,侵犯了川渝兩(liang) 地眾(zhong) 多不特定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破壞了川渝兩(liang) 地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損害了社會(hui) 公共利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guan) 於(yu) 審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司法解釋》)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可以由川渝兩(liang) 地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就被告侵害川渝兩(liang) 地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wei) ,共同提起跨省域消費民事公益訴訟。
在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下簡稱重慶市檢察院二分院)的支持下,重慶市消委會(hui) 、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hui) (以下簡稱四川省消委)相繼於(yu) 2022年5月、6月向重慶市二中法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重慶市二中法院根據《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司法解釋》)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將重慶市消委會(hui) 和四川省消委列為(wei) 本案的共同原告。
在法庭上,重慶市檢察院二分院出庭檢察官鄧夏表示,檢察機關(guan) 作為(wei) 公共利益的代表,完全支持重慶市消委會(hui) 和四川省消委對本案提起公益訴訟,共同營造川渝兩(liang) 地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被告對銷售假冒注冊(ce) 商標食品侵犯了川渝兩(liang) 地眾(zhong) 多不特定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的行為(wei) 表示深深的歉意,當庭宣讀《公開道歉信》向廣大消費者進行公開賠禮道歉。
經過合議庭審理,審判長當庭宣判,判處被告在《中國消費者報》上就其銷售假冒注冊(ce) 商標的食品、侵犯眾(zhong) 多不特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wei) 刊登書(shu) 麵道歉信進行公開賠禮道歉。同時,以行為(wei) 賠償(chang) 損失,即自判決(jue) 書(shu) 生效之日起2年內(nei) 參加4次消費領域的公益活動,每次活動支付的經費不低於(yu) 1萬(wan) 元人民幣,每次參與(yu) 活動的方式和完成效果需經原告同意並確認。如被告不履行以行為(wei) 賠償(chang) 損失,則應支付124803.3元的賠償(chang) 金到原告的專(zhuan) 門賬戶用於(yu) 原告開展消費宣傳(chuan) 、消費教育、消費體(ti) 察、消費調查、商品比較試驗等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公益活動。
庭審結束後,重慶市消委會(hui) 秘書(shu) 長穀丹、四川省消委秘書(shu) 長莫莉介紹,針對當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跨區域、鏈條化的新趨勢,重慶市消委會(hui) 和四川省消委在全國率先以共同原告的形式,就侵害川渝兩(liang) 地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wei) 提起跨省域消費民事公益訴訟,這是加強區域合作、協同保護川渝兩(liang) 地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有益嚐試,對淨化川渝兩(liang) 地的消費環境、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具有積極作用。
重慶市檢察院二分院檢察四部主任李慶介紹,在案件辦理中,檢察機關(guan) 充分發揮上下一體(ti) 化辦案優(you) 勢,由重慶市檢察院二分院、雲(yun) 陽縣檢察院公益訴訟骨幹力量組成辦案組,並依托川渝協作機製支持促成川渝消委聯合起訴。此外,檢察機關(guan) 一方麵做好參謀工作,就上下級生產(chan) 經營者被告選擇、公益受損金額認定、川渝跨省域支持起訴管轄權等問題多次與(yu) 原告、法院進行溝通,提出參考性意見;另一方麵立足公益保護中的補充協同地位,秉持客觀公正的立場審查原告的訴求內(nei) 容,既尊重原告訴訟請求實現方式的合理選擇,又確保社會(hui) 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護。
重慶市二中法院審判委員會(hui) 委員、民一庭庭長楊超介紹,本案係川渝兩(liang) 地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首次聯合提起的跨省域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有效克服了跨區域信息不暢,避免出現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重複起訴的問題,節約了司法資源,對於(yu) 進一步完善川渝兩(liang) 地消費維權合作機製,探索多維度、跨區域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製度具有重要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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