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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小客車指標申請資格審核結果公布 申請人複核申請隻能提交一次

發布時間:2022-11-09 15:02:00來源: 北京日報

  本報訊(記者 孫宏陽)今年下半年小客車指標申請資格審核結果將於(yu) 今日公布。結合曆次小客車指標複核期市民可能遇到的問題,小客車指標辦昨天梳理了一些常見問題,並進行答疑解惑。據了解,申請人隻能在複核期內(nei) 提交一次申請,並且已提交相關(guan) 複核理由的,無法修改或再次提交。

  個(ge) 人、家庭申請人、多車轉移申請人及夫妻變更/離婚析產(chan) 轉移車輛的申請人,在當期申請資格審核未通過的,如對未通過結果有異議,可於(yu) 複核申請期限內(nei) 向相關(guan) 審核部門提出複核申請,相應審核單位將對審核不通過的信息進行再次核對。

  市民可登錄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係統進行複核申請。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複核工作是對審核不通過的信息進行再次核對,若審核未通過結果是由於(yu) 申請人信息填報錯誤等原因導致的,不應申請複核,而應於(yu) 下個(ge) 申報期重新申請。因此,申請複核前,請市民先根據未通過原因核實所填報信息和相關(guan) 證件在審核期內(nei) 的正確性和有效性。如果審核不通過原因為(wei) “待轉出車輛未登記在轉出人名下”時,請先仔細核對待轉出車輛的車牌號、車架號、車牌顏色等相關(guan) 信息是否準確填報。如信息填報有誤,應於(yu) 下個(ge) 申報期重新填報。如信息填報無誤,可根據提示申請複核。

  申請複核有明確時間要求。8月1日至10月8日期間內(nei) 提交的指標申請,且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申請人應於(yu) 當年的11月9日至11月23日期間(15日內(nei) )辦理複核申請。1月1日至3月8日期間內(nei) 提交的指標申請(含上年度到期後自動送審申請),且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申請人應於(yu) 當年的4月9日至4月23日複核期間(15日內(nei) )辦理複核申請。

  若未在規定期限內(nei) 提出複核申請,將視為(wei) 放棄複核,如申請人需繼續申請指標,應當於(yu) 下一個(ge) 申報期重新申請。市民於(yu) 11月9日至23日提交的複核申請,可於(yu) 當年的12月25日登錄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係統查看複核結果;4月9日至23日提交的複核申請,可於(yu) 當年的5月25日登錄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係統查看複核結果。

  複核期內(nei) ,申請人隻能提交一次申請,並且已提交相關(guan) 複核理由的,無法修改或再次提交。申請人修改申請信息、增減家庭成員等操作,隻能在每年的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兩(liang) 個(ge) 申報期內(nei) 完成並提交。除上述兩(liang) 個(ge) 申報期以外(如審核期間、複核期間、後續的親(qin) 屬關(guan) 係核查期間等),均不能修改申請信息。如需修改,請於(yu) 下一個(ge) 申報期內(nei) 重新申請。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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