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細化舉措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製度
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guan) 於(yu) 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製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根據國家要求和我省實際,建立健全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製,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製度綜合保障,進一步減輕困難群眾(zhong) 重特大疾病醫療費用負擔,編密織牢困難群眾(zhong) 醫療保障網。11月8日,省政府新聞辦舉(ju) 行新聞發布會(hui) ,省醫療保障局、省民政廳、省財政廳有關(guan) 負責人介紹了相關(guan) 情況。
《實施意見》明確了我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的具體(ti) 措施。要求統籌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製度綜合保障。發揮基本醫保主體(ti) 保障功能,增強大病保險減負功能,強化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合力防範因病致貧返貧風險。
《實施意見》明確要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明確醫療救助對象範圍,將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含孤兒(er) 和事實無人撫養(yang) 兒(er) 童)、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返貧致貧人口、鄉(xiang) 村振興(xing) 部門監測對象納入醫療救助保障範圍。明確救助費用保障範圍,確保困難群眾(zhong) 應保盡保,合理確定住院救助水平,按救助對象困難情況,給予分類救助。
《實施意見》明確要建立健全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製。強化高額醫療費用支出預警監測,重點監測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支付後個(ge) 人年度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的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和監測對象,做到及時預警。全麵建立依申請救助機製,增強救助時效性。
《實施意見》明確要積極引導慈善等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救助保障。鼓勵慈善組織和其他社會(hui) 組織設立大病救助項目,發揮補充救助作用。支持開展職工醫療互助,支持商業(ye) 健康保險發展,滿足基本醫療保障以外的保障需求。
困難群眾(zhong) 享受醫療救助待遇將更加便捷。《實施意見》明確要規範經辦管理服務。細化完善救助服務事項清單,出台醫療救助經辦管理服務規程。簡化流程,實行“一站式”結算。經基層首診轉診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監測對象在市域內(nei) 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實行“先診療後付費”,全麵免除其住院押金。(記者高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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