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全麵開展小水電清理整改
原標題:我省全麵開展小水電清理整改
日前,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等六部門聯合下發通知,要求紮實推進我省小水電生態環境問題清理整改工作,維護河流生態健康。退出類小水電站須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退出,整改類小水電站2024年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
據介紹,開展小水電清理整改是根據國家相關(guan) 文件,並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旨在堅定不移走生態優(you) 先、綠色發展之路,保護和修複河流生態係統,保障防洪安全,加快小水電綠色轉型升級,並切實糾正我省小水電發展中存在的生態環境及安全管理問題,更好地發揮小水電在改善生態環境、推動鄉(xiang) 村振興(xing) 和優(you) 化能源結構等方麵的積極作用。
此次清理整改,是針對全省裝機容量5萬(wan) 千瓦及以下的已建、在建小水電項目,開展問題綜合評估、分類整改及驗收銷號。要求按照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分類施策、確保安全的原則,規範處理小水電退出、整改中的各種突出矛盾和利益關(guan) 係,有序退出涉及自然保護區、嚴(yan) 重破壞生態環境和嚴(yan) 重影響防洪安全的違規小水電站;對審批手續不全、影響生態環境及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小水電站進行有效整改;完善監管製度和監管體(ti) 係。
此外,明確了退出類、整改類和保留類小水電站的具體(ti) 要求。其中屬於(yu) 以下五種情形之一的,均要求退出:位於(yu) 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衝(chong) 區;違法違規建設且無法按照法律法規整改糾正到位;大壩阻隔對珍稀特有水生生物造成嚴(yan) 重影響,且整改糾正達不到要求;廠壩間河段減水脫流問題突出,嚴(yan) 重影響生活、生產(chan) 、生態用水,且整改糾正達不到要求;大壩已成為(wei) 危壩或多年未發電,嚴(yan) 重影響防洪,且重新整改又不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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