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門印發《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
本報北京電 (記者閆伊喬(qiao) )記者從(cong) 教育部獲悉,近日,中國殘聯、教育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新修訂的《殘疾人中等職業(ye) 學校設置標準》。明確學校教職工與(yu) 在校生比例不低於(yu) 1∶5,其中,每15名學生應配備1名相關(guan) 輔助專(zhuan) 業(ye) 人員,專(zhuan) 任教師數不低於(yu) 本校教職工總數的60%,“雙師型”教師不低於(yu) 本校專(zhuan) 業(ye) 課教師數的50%。
《標準》提出,設置殘疾人中等職業(ye) 學校,要有基本的辦學規模。根據社會(hui) 需要和殘疾人的身心特點合理設置專(zhuan) 業(ye) ,常設專(zhuan) 業(ye) 一般不少於(yu) 4個(ge) ,學曆教育在校生規模一般不少於(yu) 300人,班額原則上為(wei) 8-20人。
《標準》指出,新建或改擴建殘疾人中等職業(ye) 學校,學校環境應符合殘疾人教育教學、校園安全和身心健康要求。須有與(yu) 辦學規模、專(zhuan) 業(ye) 設置和殘疾人特點相適應的個(ge) 性化校園、校舍和設施,且符合《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及《建築與(yu) 市政工程無障礙通用規範》等標準規範要求。
《標準》明確了殘疾人中等職業(ye) 學校的辦學經費來源,應以舉(ju) 辦者投入為(wei) 主,企業(ye) 、社會(hui) 等多渠道籌措落實。地方應製定殘疾人中等職業(ye) 學校生均撥款標準,按時、足額撥付經費,不斷改善學校辦學條件。
此次修訂是繼2007年中國殘聯、教育部印發《殘疾人中等職業(ye) 學校設置標準(試行)》後的首次修訂,為(wei) 推動新時代新征程殘疾人教育特別是殘疾人中等職業(ye) 教育高質量發展奠定良好基礎。不僅(jin) 為(wei) 新建殘疾人中等職業(ye) 學校提供基本依據,也將對已有的殘疾人中等職業(ye) 學校起到規範作用,保障每位學生都能獲得優(you) 質的教學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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