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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通報四起群眾身邊“微腐敗”典型案例

發布時間:2023-01-06 09:59:00來源: 人民網-江蘇頻道

  人民網南京1月6日電 1月5日,無錫市紀委監委通報四起群眾(zhong) 身邊“微腐敗”典型案例,包含套取公墓工程款、私設“小金庫”等問題,涉及江陰市、惠山區、錫山區、新吳區四地。

  江陰市花山公墓管理處原主任劉廣健等人套取公墓工程款的問題。2014年1月至2017年2月,劉廣健夥(huo) 同時任花山公墓管理處副主任吳越海、時任主辦會(hui) 計吳惠芝,利用三人的職務便利,通過虛列工程支出等手段套取花山公墓工程款50萬(wan) 元予以私分或用於(yu) 支付個(ge) 人使用的加油卡,其中劉廣健分得現金和加油卡共計20萬(wan) 元,吳越海分得現金和加油卡共計23萬(wan) 元,吳惠芝分得現金共計3.5萬(wan) 元。以上3人還存在收受賄賂、違規發放補貼等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6月,劉廣健、吳越海、吳惠芝3人被開除黨(dang) 籍、開除公職。2022年10月,劉廣健因犯貪汙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5萬(wan) 元;吳越海因犯貪汙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ge) 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wan) 元;吳惠芝因犯貪汙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ge) 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wan) 元。三人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錫山區鵝湖鎮蕩口敬老院原院長華兆紅私設“小金庫”問題。2014年4月至2022年1月,華兆紅在擔任鵝湖鎮蕩口敬老院院長期間,安排工作人員通過將收取的部分托養(yang) 費、老人過世喪(sang) 葬場地租賃費不入賬及虛開物品采購、工程維修發票套取現金等方式,私設“小金庫”,並使用“小金庫”資金10.3萬(wan) 餘(yu) 元用於(yu) 日常接待等開支。華兆紅另有其他違紀問題。2022年9月,華兆紅受到留黨(dang) 察看一年處分。

  惠山區安全生產(chan) 監察大隊原大隊長丁錫鋒利用職務便利為(wei) 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賄賂問題。2018年至2022年,丁錫鋒任惠山區安全生產(chan) 監察大隊副大隊長、大隊長期間,利用負責安全生產(chan) 監督檢查、化工(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chan) 監督管理等職務便利,為(wei) 多家企業(ye) 和個(ge) 人在業(ye) 務承接、項目審批、執法檢查等方麵提供幫助,並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50.9萬(wan) 餘(yu) 元。丁錫鋒另有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11月,丁錫鋒被開除黨(dang) 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guan) 依法審查起訴,相關(guan) 違紀款項予以收繳。

  新吳區江溪街道原政法委副書(shu) 記、興(xing) 竹社區黨(dang) 總支書(shu) 記、興(xing) 竹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長蘇湧德優(you) 親(qin) 厚友違規發包工程問題。2013年至2018年,在未經集體(ti) 研究的情況下,蘇湧德將興(xing) 竹居委5個(ge) 零星維修、門頭改造、外牆粉刷等小微工程,直接發包給其兄蘇某某掛靠的公司承接,工程總價(jia) 共計28.1萬(wan) 餘(yu) 元。蘇湧德另有其他違紀問題。2022年12月,蘇湧德受到黨(dang) 內(nei) 警告處分。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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