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地方

江蘇出台最新學籍管理規定 鼓勵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互轉

發布時間:2023-02-06 15:18:00來源: 人民網-江蘇頻道

  人民網南京2月6日電 日前,江蘇省教育廳發布最新《江蘇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對江蘇義(yi) 務教育和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做出最新要求。新規將於(yu) 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本次修訂對學生轉學的相關(guan) 規定進行了完善。對於(yu) 實行多校劃片的區域,同一片內(nei) 不得轉學;規定“民辦義(yi) 務教育學校已達到當年計劃招生數的,不得安排學生轉入”,防止民辦學校超計劃違規招生;對於(yu) 省外不同學製學校學生轉入江蘇的,按照一至九年級進行對應,不得變更就讀年級。從(cong) 嚴(yan) 控製普通高中階段轉學。對於(yu) 在本省參加中考未達到規定分數沒有被錄取,到外省就讀普通高中的不允許其轉回本省普通高中就讀;對於(yu) 未達到當年學校普通班錄取分數線就讀國際課程班的,不允許其轉入普通班。鼓勵普通高中與(yu) 中等職業(ye) 學校學生互轉。進一步搭建普職融通立交橋,明確普通高中二年級以上學生轉入中等職業(ye) 學校的,僅(jin) 限轉入二年級第一學期,並補學中等職業(ye) 學校缺修課程。中等職業(ye) 學校學生轉入普通高中的,中考成績須達到轉入學校當年錄取分數線,並須補學相應的缺修課程。

  在學生休複學方麵,新規簡化了材料要求。對於(yu) 因傷(shang) 病休複學的不再要求提供醫學診斷證明,隻需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病曆、診斷報告或其他有效材料即可。休學期滿的,可根據學生本人要求隨原年級就讀,也可到下一年級就讀。提前複學的,原則上隨原年級就讀。

  關(guan) 於(yu) 學生畢業(ye) ,義(yi) 務教育段特殊教育學校、特教班、隨班就讀等特殊學生由學校認定畢業(ye) 成績。高中階段畢業(ye) 相關(guan) 條件與(yu) 國家新要求相統一。此外,本次修訂明確,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堅持以正麵教育為(wei) 主。義(yi) 務教育段學校處分情況不記錄進學籍檔案,不得開除未成年學生或勒令其退學。

(責編:李文治)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