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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差幾米遠 共享單車為啥不能規範停放?

發布時間:2023-03-17 15:37:00來源: 成都商報電子版

  原標題:就差幾米遠 共享單車為(wei) 啥不能規範停放?

  3月14日,記者在成都武侯區望江路(九眼橋南頭半立交西匝道至郭家橋北街方向),就看到多處不規範停車,其中大部分車輛,距離停車點僅(jin) 數米遠。

  3月14日下午,記者從(cong) 九眼橋南頭往望江路方向步行,剛進入九眼橋的下穿通道,就看到通道裏胡亂(luan) 靠牆停放著幾輛共享單車,而距離通道幾米開外的路邊,就有劃定了白框的共享單車停車點。再往前走,多個(ge) 區域都有未停放到停車點的共享單車,其中一些共享單車甚至直接停放在了盲道上。

  因望江路兩(liang) 側(ce) 都有打圍的施工工地,占用了一部分車道,部分亂(luan) 停放的共享單車明顯妨礙了車輛的通行。記者注意到,其中一部分亂(luan) 停放的共享單車,都距離劃定的停車點不遠,多則十多米,少則幾米。

  據媒體(ti) 報道,3月初,成都市共享單車聯盟牽頭,聯合在蓉運營的共享單車企業(ye) 共同簽署了《成都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ye) 規範用戶停放行為(wei) 聯合限製性公約(試行)》,組織對存在違規停放共享單車等不文明行為(wei) 的用戶,實施聯合限製措施。

  單車企業(ye) 表示,用戶違規用車行為(wei) 中,以停車框外停車、亂(luan) 停放壓占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車道、地鐵站周邊淤積為(wei) 主。各單車企業(ye) 將定期收集當周不文明行為(wei) 人信息,匯總至行業(ye) 聯盟後報備市城管委,由共享單車企業(ye) 通過其APP、官網、政府公眾(zhong) 號等官方平台統一向社會(hui) 公示。

  《公約》規定,對被納入聯合限製措施對象的用戶,公示結束後,5日內(nei) 不得使用該品牌共享單車;對連續三次被納入限製措施對象的用戶,公示結束後,15日內(nei) 不得使用該品牌共享單車;對連續六次被納入聯合限製措施對象的用戶,公示結束後30日內(nei) 不得使用所有品牌的共享單車。(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於(yu) 遵素)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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