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印發若幹措施進一步促進定點零售藥店規範管理
省醫療保障局印發若幹措施進一步促進定點零售藥店規範管理
定點零售藥店不得以醫保基金支付為(wei) 由誘導參保人購藥
近日,河北省醫療保障局印發《關(guan) 於(yu) 進一步促進定點零售藥店規範管理、提升醫藥服務水平的若幹措施》提出,定點零售藥店不得以醫保基金支付為(wei) 由開展促銷活動,誘導參保人購藥。
若幹措施要求,定點零售藥店要嚴(yan) 格“進銷存”管理,實時向經辦機構上報藥品“進銷存”數據。定點零售藥店對個(ge) 人賬戶可支付的部分醫療器械類、消毒類產(chan) 品要在醫保銷售專(zhuan) 區集中陳設擺放,並明確醫保支付標識。門診慢特病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mai) 醫保目錄內(nei) 藥品需憑定點醫藥機構處方。
此外,各級醫保經辦機構應充分運用智能監控等手段,建立門診統籌基金的全流程動態管理機製。健全初審、複審等業(ye) 務流程,對全量醫保基金結算單據開展全麵審核。建立規範的初審、複審兩(liang) 級審核製度,對定點醫藥機構上傳(chuan) 的全量醫保基金結算單據做到初審全覆蓋。加強對定點醫藥機構違反實名製就醫、超量開藥、重複開藥等醫療服務行為(wei) 和藥品及醫用耗材“進銷存”、外配處方、高額處方的核查。對門診統籌就診人次、醫療費用異常增長等情況進行重點監控。對初審發現的疑似違規費用通過調閱病曆、日常核查等方式進行核實,查實的違規費用按規定予以追回。
根據若幹措施,將針對定點零售藥店串換藥品、虛構診療費用等問題建立監控模型,對多人集中結算、單人多次結算、青壯年病人結算比例偏高、診斷名稱單一、單次大額支出等異常數據開展實時監控。完善定點零售藥店監管規則,建立篩查模型,及時發現疑點核查處理。針對團夥(huo) 作案建立違規模型,對群體(ti) 同機構購藥、群體(ti) 跨機構購藥、家庭式購藥等行為(wei) 進行篩查,實現精確發現、精準打擊。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嚴(yan) 肅依法依規處理,該追回的費用堅決(jue) 追回,該暫停醫保服務的堅決(jue) 暫停,該解除醫保協議的堅決(jue) 解除。
若幹措施提出,完善定點藥店基本信息,確保醫保平台相關(guan) 信息正確無誤,便於(yu) 參保人就醫購藥。維護集采藥品、耗材限價(jia) ,確保全省限價(jia) 政策執行統一。落實全省無異地政策,確保參保人在相應藥店能享受門診統籌待遇。(記者呂若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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