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開展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檢查
嚴(yan) 厲打擊拚裝電動自行車,拆除或者改變電動自行車限速裝置,改裝電動機、蓄電池等部件,加裝車篷等違法行為(wei)
近日,河北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通知,決(jue) 定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省範圍內(nei) 開展電動自行車產(chan) 品質量安全專(zhuan) 項檢查。
專(zhuan) 項檢查的主要任務是:督促引導全省電動自行車生產(chan) 、銷售者履行主體(ti) 責任和義(yi) 務,依法依規生產(chan) 銷售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產(chan) 品;深入排查電動自行車及相關(guan) 產(chan) 品質量安全問題隱患,嚴(yan) 厲打擊拚裝電動自行車,拆除或者改變電動自行車限速裝置,改裝電動機、蓄電池等部件,加裝車篷等違法行為(wei) ;加強電動自行車及其零部件等產(chan) 品的質量安全監管,提升消費者對電動自行車產(chan) 品質量安全的滿意度。
在生產(chan) 領域,監管人員將對電動自行車及其零部件生產(chan) 者實行全覆蓋檢查。對電動自行車生產(chan) 者主要檢查是否取得相應生產(chan) 資質,是否符合強製性認證要求,是否存在超認證範圍生產(chan) 電動自行車的行為(wei) 等。對零部件生產(chan) 者主要檢查是否有照經營,生產(chan) 的電動自行車零部件是否符合相關(guan) 產(chan) 品質量標準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充電器生產(chan) 者生產(chan) 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器產(chan) 品是否符合GB42296-2022《電動自行車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生產(chan) 者生產(chan) 的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產(chan) 品是否符合GB811-2022《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強製性標準要求。
在流通領域,監管人員將對電動自行車及其零部件產(chan) 品銷售者進行檢查。對電動自行車銷售者主要檢查相關(guan) 證照是否齊全,是否履行進貨檢查驗收義(yi) 務,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產(chan) 品(含進口產(chan) 品)是否經過強製性產(chan) 品認證等。對電動自行車零部件銷售者主要檢查是否有照經營,是否建立進貨驗收製度及台賬等。(記者馬彥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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