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曝“街頭口罩騙局” 熟悉的套路又來了
原標題:博主曝“街頭口罩騙局” 熟悉的套路又來了
門店稱以抽獎方式引流,現門店暫停營業(ye) ,監管部門正在進一步核查
涉事門店暫停營業(ye)
近日,有博主在網絡上發布了一條“揭露街頭口罩騙局”的視頻。視頻中,有人在成都市二醫院地鐵口以送口罩掃碼投票為(wei) 由,讓博主先是“中一台平板電腦”,之後又以兌(dui) 獎為(wei) 由,帶博主到另一家店用身份證進行申請、簽約等一係列操作。
這種類似於(yu) “商場玉石抽獎”的行為(wei) 讓網友直呼“不簡單”,甚至有網友懷疑商家是否在套用博主身份信息進行網貸或進行其他違法行為(wei) 。後商家在被市場監管部門的約談中表示,掃碼抽獎隻是“地推引流”的一種方式,並無其他違法行為(wei) 。
記者在進一步采訪中發現,網絡上有關(guan) 該店的投訴不在少數,消費者所遭遇的“套路”相似。現在,該商家處於(yu) 暫停營業(ye) 狀態。4月17日,記者從(cong) 屬地市場監管所獲悉,針對此事目前正在核查中。
博主爆料:
街頭“送口罩”套路
4月8日,博主@特工宇哥 在嗶哩嗶哩平台發布了一段名為(wei) “揭露街頭口罩騙局,騙子們(men) 的演技吊打流量明星”的視頻,受到網友關(guan) 注,有不少網友在看過視頻後表示“自己曾遇到過”。
記者看到,這段長8分鍾的視頻,記錄了博主從(cong) 接到贈送的口罩起,到進通訊店準備簽約的全過程。最初,戴著工牌的工作人員先是給博主送了一個(ge) 口罩,讓其幫忙投票,隨後在博主進行手機操作後,告知他中了一台平板電腦。
隨後博主乘工作人員的電動自行車,不過1分鍾就來到了位於(yu) 紅星國際一樓的兌(dui) 獎點。在和網點人員進行交接後,贈送口罩的人員離開,現場工作人員核實博主的中獎信息後,表示兌(dui) 獎要進行實名製驗證、填申請表,用身份證進行辦理,且手機在兩(liang) 年內(nei) 不得換號,累計消費完6988元話費後,合同自動解除,需要申請辦理後才能領取平板電腦。
在博主表示質疑後,店員表示這就是運營商合約機模式的一種,最後由於(yu) 要進行實名登記,為(wei) 了不暴露自己的身份信息,博主選擇離開。
記者探訪:
賣家電的店卻鮮見家電
4月11日上午10時許,記者來到市二醫院地鐵口。此時,已有幾位戴著工牌、拿著口罩的人在進出口處等候,他們(men) 向來往的人贈送口罩,但記者看到停下來接口罩的人並不多。視頻中的代辦網點距離該地鐵口不足500米,這幾位工作人員就騎著電瓶車在門店和地鐵口間來回穿梭。
記者看到,雖店招為(wei) “數碼家電”,但店內(nei) 陳列物品有茶葉、數據線、電動牙刷、充電寶等,手機陳列櫃裏還擺放著手表,數碼家電的數量很少。店內(nei) 僅(jin) 售賣一款手機,價(jia) 格1000餘(yu) 元,在記者發出“家電店為(wei) 何沒有家電”的疑問後,店員表示他們(men) 在售賣全套家電,隨後拿出一本產(chan) 品手冊(ce) ,手冊(ce) 上家電價(jia) 格均比網上貴出許多。店員表示,若想購買(mai) ,需要用手機注冊(ce) 會(hui) 員。
最新進展:
門店暫停營業(ye)
監管部門正在進一步核查
那麽(me) ,這到底是一家什麽(me) 店?4月11日,記者將此事反映至屬地錦江區書(shu) 院街市場監管所,當天中午,監管所約談了該門店店長。
據店長稱,這是類似“合約機”模式,合約期間用戶不能攜號轉網,“比如你這個(ge) 月套餐費是200元,就直接從(cong) 支付寶/花唄裏扣200,直到(累計)扣到6988元後這個(ge) 合約就解除了。”而使用身份證是進行簽約,“因為(wei) 要從(cong) 支付寶裏扣錢”,顧客若不願辦理也可自行離開。
其表示,他們(men) 隻是利用送口罩、抽獎的方式進行地推引流,並不存在網絡上所說的“網貸”行為(wei) 。該模式始於(yu) 兩(liang) 月前,在接到約談後就已暫停。對於(yu) 免費送平板如何盈利,其表示,運營商將從(cong) 用戶每月消費的話費中返還相應金額給門店。
約談之後,記者注意到,涉事門店已悄然停業(ye) ,門口貼出一張寫(xie) 著“有事休息”的紙條。對此,記者聯係到了門店負責人謝先生,其表示事發後門店經營受損,部分員工離職,便決(jue) 定暫停營業(ye) 幾日。
4月17日,記者從(cong) 屬地市場監管所獲悉,目前針對此事正在進一步核查中,已要求商家不再進行“抽獎地推”,門店已暫時關(guan) 門調整,同時辦理營業(ye) 執照的部門已要求該公司不得注銷變更,針對投訴的消費者,商家願意配合退款。
不止一起:
多人曝曾被“套路”
據門店負責人謝先生稱,門店房租加上員工工資一個(ge) 月開支近7萬(wan) 元。如此高的開店成本,該店究竟靠什麽(me) 進行盈利?他表示,盈利模式很簡單,一個(ge) 是運營商“返點”,另一個(ge) 是產(chan) 品的差價(jia) 。吸引客戶進店後,若要領獎必須選擇辦理“合約機”或是向商城充值積分。
至於(yu) 商城上的產(chan) 品是否為(wei) 正品,謝先生表示他們(men) 和廠家簽有合同。記者在進一步采訪中發現,此前曾有多名消費者在網絡投訴平台發文稱遭遇了該店的套路騙局,消費者都對應拿出了付款記錄以及確認函。去年8月,消費者在抽中了一台平板電腦後被帶至該店鋪領獎,被要求現場簽“合約機”,簽之後要求消費者的手機“必須有信號,必須一直開著流量,否則就算毀約”,會(hui) 被拉入黑名單。
律師說法:
消費欺詐行為(wei)
損害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對此,四川一上律師事務所合夥(huo) 人林小明律師認為(wei) ,該商家的行為(wei) 是一種消費欺詐,具有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具體(ti) 行為(wei) 。如果以中獎為(wei) 由誘騙消費者消費卻未明確告知具體(ti) 內(nei) 容,達到相應刑事立案金額,商家的行為(wei) 有可能觸犯詐騙罪。如果商家的行為(wei) 夠不上犯罪則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責任,但也至少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四川分憂律師事務所王仁根律師表示,類似以送口罩推銷產(chan) 品,甚至實現其他企圖的現象,多地都有發生,網上也有不少投訴。嚴(yan) 重的可能涉嫌刑事詐騙犯罪,輕微的也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公安、市場監管等政府部門應聯合進行調查,及時取締、懲處其違法行為(wei)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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