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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我國參與全球治理的能力(新知新覺)

發布時間:2023-04-28 11:11:00來源: 人民日報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要提高我國參與(yu) 全球治理的能力,著力增強規則製定能力、議程設置能力、輿論宣傳(chuan) 能力、統籌協調能力。”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全麵推進中國特色大國外交,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ti) ,我國在全球治理中發揮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貢獻。當前,隨著全球治理體(ti) 係和國際秩序變革加速推進,社會(hui) 組織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越來越突出,深度參與(yu) 人權、公共衛生、氣候變化等領域的規則製定、議程設置等事務。貫徹落實黨(dang) 的二十大報告作出的“積極參與(yu) 全球治理體(ti) 係改革和建設”的戰略部署,進一步提高我國參與(yu) 全球治理的能力,需要發揮好我國社會(hui) 組織的作用,推動社會(hui) 組織有序參與(yu) 全球治理,讓世界聽到更多中國聲音,助力提升我國國際影響力、感召力、塑造力。

  提高參與(yu) 水平。社會(hui) 組織是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社會(hui) 組織不斷發展,在促進經濟發展、繁榮社會(hui) 事業(ye) 、創新社會(hui) 治理、擴大對外交往等方麵發揮了積極作用。國際上,一些社會(hui) 組織經常發表專(zhuan) 業(ye) 意見、參與(yu) 規則製定,是全球治理的重要參與(yu) 者。我國一些社會(hui) 組織在人權、發展等全球治理議題上的作用日益凸顯,拓展了我國參與(yu) 全球治理的廣度和深度。比如,中國人權研究會(hui) 等社會(hui) 組織,在聯合國經社理事會(hui) 享有特別谘商地位,為(wei) 全球人權治理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力量。適應全球治理新形勢,應進一步提高我國社會(hui) 組織參與(yu) 全球治理的水平,加強與(yu) 國際組織、各國社會(hui) 組織的交流對話合作,更好傳(chuan) 播中國聲音、貢獻中國方案,推動踐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觀,弘揚全人類共同價(jia) 值,促進不同文明交流互鑒。

  豐(feng) 富活動形式。當前,隨著國際力量對比變化和全球性挑戰增多,加強全球治理、推動全球治理體(ti) 係變革已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社會(hui) 組織對全球治理的參與(yu) 更加直接、廣泛、頻繁,並產(chan) 生深刻影響,成為(wei) 加強全球治理的重要力量。推動全球治理朝著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需要鼓勵我國社會(hui) 組織發揮自身優(you) 勢,不斷提高有序參與(yu) 全球治理的主動性。例如,參加國際交流活動,在相關(guan) 國際論壇、國際會(hui) 議上積極主動發聲;加強與(yu) 國外有關(guan) 社會(hui) 組織的交流合作,搭建民間外交平台,打造夥(huo) 伴關(guan) 係網絡;依照有關(guan) 雙邊、多邊協議和法律規定,在境外開展公益民生、人道援助等項目和活動,造福世界各國人民;等等。通過不斷豐(feng) 富我國社會(hui) 組織參與(yu) 全球治理的方式,有效擴大我國社會(hui) 組織的國際影響力,為(wei) 破解全球和平赤字、發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作出貢獻。

  加強自身建設。當今世界正在經曆深刻而宏闊的時代之變,但和平與(yu) 發展的時代主題沒有變,各國人民對美好生活的追求沒有變,國際社會(hui) 同舟共濟、合作共贏的曆史使命也沒有變。順應時代潮流,回應人民呼聲,展現責任擔當,社會(hui) 組織可以成為(wei) 各國人民增進了解、深化友誼、加強合作、促進協調的重要平台。要支持社會(hui) 組織健康發展,引導社會(hui) 組織加強自身建設、提升工作能力,推動社會(hui) 組織在促進民心相通、建設性參與(yu) 全球治理上發揮積極作用。社會(hui) 組織應加強對國際化人才的吸引和培養(yang) ,為(wei) 參與(yu) 各層次、各領域國際交流交往提供堅強人才支撐;拓寬募資渠道,提高運行資金籌措能力,夯實長期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加強與(yu) 國內(nei) 高校、科研機構合作,實現學術研究和工作實踐雙向互動,提升知識素養(yang) 和專(zhuan) 業(ye) 水準,更好服務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ti) 。

  (作者單位:北京外國語大學北外學院)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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