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大幅擴大科研助理崗位
本報北京5月14日電(記者陳鵬)日前,教育部印發《關(guan) 於(yu) 高等學校做好2023年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畢業(ye) 生就業(ye) 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提出各高校要充分挖掘資源和自身潛力,充分開發利用科研助理崗位,加大科研助理崗位保障力度等。
《通知》要求,充分開發利用科研助理崗位。各單位要積極吸納應屆畢業(ye) 生從(cong) 事博士後、科研輔助研究、實驗技術、技術經理人、學術助理和財務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各高校建設的大學科技園、技術轉移中心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構要積極吸納應屆畢業(ye) 生從(cong) 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大幅擴大科研助理崗位。
《通知》指出,發揮高等學校統籌作用。按照科研經費管理改革有關(guan) 政策,科研項目結餘(yu) 資金留歸項目承擔單位使用,各高校要主動積極作為(wei) ,結合自身情況,統籌利用科技計劃項目結餘(yu) 資金等用於(yu) 科研助理崗位經費支出,為(wei) 科研助理崗位提供長期穩定支持。
《通知》提出,加大科研助理崗位保障力度。做好對應聘科研助理崗位高校畢業(ye) 生的就業(ye) 服務,統籌科研、人事、財務、就業(ye) 等相關(guan) 部門,認真落實《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財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學基金委關(guan) 於(yu) 鼓勵科研項目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ye) 生就業(ye) 的通知》關(guan) 於(yu) 科研助理崗位條件保障的要求,增強科研助理崗位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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