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係(觀察者說)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社會(hui) 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hui) 公平、增進人民福祉的基本製度保障,是促進經濟社會(hui) 發展、實現廣大人民群眾(zhong) 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重要製度安排,發揮著民生保障安全網、收入分配調節器、經濟運行減震器的作用,是治國安邦的大問題。”黨(dang) 的二十大明確了未來五年我國發展的主要目標任務,其中包括“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更加健全”,並對健全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作出戰略部署。這為(wei) 我們(men) 在新征程上推動社會(hui) 保障事業(ye) 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men) 黨(dang) 把社會(hui) 保障作為(wei) 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礎民生工程,穩步推進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建設,取得了重大進展。新時代,我們(men) 黨(dang) 把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建設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對我國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建設作出頂層設計,在社會(hui) 保障領域進行了一係列改革探索,改革的係統性、整體(ti) 性、協同性進一步增強。我國建成了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為(wei) 人民創造美好生活提供了重要保障,為(wei) 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了堅強支撐,為(wei) 如期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實現第一個(ge) 百年奮鬥目標提供了有利條件。
當前,我們(men) 已經踏上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是一項前無古人的開創性事業(ye) ,必然會(hui) 遇到各種可以預料和難以預料的風險挑戰、艱難險阻甚至驚濤駭浪。健全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內(nei) 容。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網和社會(hui) 運行的穩定器。隻有健全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才能為(wei) 廣大人民群眾(zhong) 提供有效保障,充分激發億(yi) 萬(wan) 人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才能為(wei) 廣大人民群眾(zhong) 生產(chan) 生活提供穩定預期,促進整個(ge) 社會(hui) 和諧有序運行,為(wei)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創造良好社會(hui) 環境和條件。
社會(hui) 保障包括基本保障和補充保障,其中基本保障由政府主導並負責管理,旨在保障人民群眾(zhong) 的基本生存、基本發展、基本尊嚴(yan) ;補充保障主要通過市場機製和社會(hui) 力量實現,旨在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多樣化、個(ge) 性化的保障需求。貫徹落實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我們(men) 要順應人民對高品質生活的期待,適應人的全麵發展和全體(ti) 人民共同富裕進程,研判未來5年、15年乃至30年我國人口老齡化、人均預期壽命提高、受教育年限增加、勞動力結構變化等發展趨勢,分析社會(hui) 保障可能麵臨(lin) 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快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xiang) 、公平統一、安全規範、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不斷推動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yang) 、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取得新進展。
基本保障在整個(ge) 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中處於(yu) 基礎地位。當前,要通過深化改革進一步完善基本保障製度。一是根據人民群眾(zhong) 的保障需求及其變化趨勢,穩步建立長期護理保險製度,不斷健全兒(er) 童福利製度,完善基本保障項目體(ti) 係,織密社會(hui) 保障安全網,為(wei) 人民生活安康托底。二是優(you) 化基本保障項目設計,擴大生育保障惠及範圍,加快實現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法定人群全覆蓋,積極推動靈活就業(ye) 人員、新業(ye) 態從(cong) 業(ye) 人員參加職工社會(hui) 保險製度,建立健全分層分類的救助製度體(ti) 係,逐步縮小不同群體(ti) 之間的基本保障待遇差距,增強製度公平性、可持續性以及對經濟社會(hui) 發展和人口結構變化的適應性。同時要堅持實事求是,既盡力而為(wei) 又量力而行,把提高社會(hui) 保障水平建立在經濟和財力可持續增長的基礎之上,確保社會(hui) 保障製度持續健康運行,實現社會(hui) 保障與(yu) 經濟社會(hui) 發展良性互動。
在完善基本保障製度的同時,還要準確把握人民群眾(zhong) 多層次多樣化保障需求,發展補充保障。當前,我國人口發展呈現少子化、老齡化、家庭小型化等特征,人民群眾(zhong) 對養(yang) 老金、醫療服務、照護服務和意外傷(shang) 害等方麵的保障需求隨之增加。為(wei) 此,需要營造適宜的環境、條件和氛圍,促進各類補充保障健康發展。一是正確引導並支持人民群眾(zhong) 立足自身實際,在已有基本保障項目及其水平的基礎上,製定適合自己的補充保障計劃。二是通過完善規章製度,采用科學有效的監管手段,規範補充保障供給者的經營行為(wei) ,為(wei) 社會(hui) 公眾(zhong) 提供優(you) 質便捷的保障服務。三是支持相關(guan) 機構提高補充保障產(chan) 品和服務的供給能力,促進補充保障產(chan) 品和服務與(yu) 基本保障項目有機銜接。
(作者為(wei) 浙江大學民生保障和公共治理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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