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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護佑綠水青山

發布時間:2023-07-05 14:10:00來源: 內蒙古日報

  作為(wei) 我國北方麵積最大、種類最全的生態功能區,內(nei) 蒙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把內(nei) 蒙古建成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是立足全國發展大局確立的戰略定位,也是內(nei) 蒙古必須自覺擔負起的重大責任。

  內(nei) 蒙古如何擔負起這個(ge) 重大責任?生態建設,法治先行。“隻有實行最嚴(yan) 格的製度、最嚴(yan) 密的法治,才能為(wei) 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這是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的諄諄教誨,也是內(nei) 蒙古一以貫之的行動。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從(cong) 國家到自治區,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法治軌道,搭建起生態文明製度體(ti) 係的“四梁八柱”,以最嚴(yan) 格的製度,最嚴(yan) 密的法治,對生態環境予以最嚴(yan) 格的保護,從(cong) 根本上遏製住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wei) ,有力推動了生態環境保護發生曆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

  守,守住底線,從(cong) 源頭上遏製破壞生態環境行為(wei)

  “今後不再上了?”總書(shu) 記所指的,是不在草原新上礦山開發項目。

  “不再上了!全盟六成以上區域都劃入生態保護紅線範圍了。”時任全國人大代表、錫林郭勒盟委副書(shu) 記、盟長的霍照良回答。

  2020年全國兩(liang) 會(hui) 上的這段對話成為(wei) 佳話。

  這不是口頭上的承諾,而是行動上的兌(dui) 現;這不隻是錫林郭勒盟一地的行為(wei) ,而是全區上下的共識。

  劃定並嚴(yan) 守生態保護紅線,是實施生態空間用途管製的重要舉(ju) 措,是保障和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底線和生命線。內(nei) 蒙古確定水源涵養(yang) 、生物多樣性維護、水土保持、防風固沙等生態功能極重要區域及極敏感區域,將一半以上的國土麵積劃入生態保護紅線,紅線內(nei) 不搞打破自然生態平衡的開發,不建超出環境承載能力的工程,不上突破資源承受能力的項目,從(cong) 源頭上杜絕不合理開發建設活動。

  從(cong) 2017年製定《關(guan) 於(yu) 劃定並嚴(yan) 守生態保護紅線的工作方案》到自治區“三線一單”成果順利通過生態環境部審核,再到2020年《內(nei) 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guan) 於(yu) 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印發,內(nei) 蒙古始終以製度、法治護航,使生態紅線真正成為(wei) 不可觸碰的“高壓線”。

  製度、法律折射的是保護理念之變、發展理念之變。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內(nei) 蒙古堅持走以生態優(you) 先,綠色發展為(wei) 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將生態環境挺在前麵,堅決(jue) 抓住法治這個(ge) “牛鼻子”,注重國家法律法規的銜接細化,先後製定、修改生態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33件,始終以最嚴(yan) 格製度、最嚴(yan) 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從(cong) 根本上解決(jue) 環境汙染、生態破壞的問題。

  《內(nei) 蒙古自治區大氣汙染防治條例》重點從(cong) 影響內(nei) 蒙古大氣環境的7個(ge) 主要汙染源入手,對防控工業(ye) 汙染、燃煤汙染、機動車汙染等分章作出規範。

  《內(nei) 蒙古自治區土壤汙染防治條例》建立了源頭管控製度,對安全利用類農(nong) 用地地塊以及周邊地區采取環境準入限製,嚴(yan) 格控製新建、改建、擴建可能造成農(nong) 用地土地汙染的項目。

  《內(nei) 蒙古自治區水汙染防治條例》強化對有重金屬排放的工業(ye) 項目、黑臭水體(ti) 整治、對畜禽養(yang) 殖活動的監管,鼓勵、支持再生水利用。

  ……

  源頭管控,重拳出擊,在法規的剛性和製度的硬約束下,內(nei) 蒙古的天更藍、地更綠、水更清。同時,在法治的約束和熏陶下,人與(yu) 自然和諧共生的理念深入人心,綠色生產(chan) 生活方式逐漸形成。

  護,保護修複,以更高標準、更嚴(yan) 格措施守護綠水青山

  夏日,行進在呼倫(lun) 貝爾大草原深處的紮賚諾爾露天礦區,曾經的排土場、大礦坑已經披上了“綠衣”,與(yu) 草原連成一片,讓人分辨不出是礦區還是草原。

  在達拉特旗,探索試行全域、全時、全年禁牧後的草原植被蓋度明顯增加,動植物種群增加,十大孔兌(dui) 入黃泥沙明顯減少。

  從(cong) 破壞到修複,由“生態短板”變“生態樣板”,這是生態的變化,也是製度和法治的力量。

  國土“三調”結果顯示,內(nei) 蒙古草地麵積8.15億(yi) 畝(mu) ,居全國第二位,草原是內(nei) 蒙古重要的自然資源、生產(chan) 資料和生態屏障。然而過去一段時間,由於(yu) 超載放牧、亂(luan) 開濫墾等原因,草原出現退化、沙化現象。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內(nei) 蒙古把保護草原、森林作為(wei) 生態係統保護的首要任務,先後出台《內(nei) 蒙古自治區基本草原保護條例》《關(guan) 於(yu) 加強草原保護修複的實施意見》《內(nei) 蒙古自治區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條例》等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持之以恒推行草原休養(yang) 生息,大力推進草原生態保護與(yu) 修複,草原生態治理體(ti) 係不斷完善。全區草原植被蓋度達到45%,草原生態整體(ti) 惡化趨勢得到有效遏製,重點治理區明顯好轉。

  不隻是草原保護,內(nei) 蒙古先後製定和修改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基本草原保護條例、耕地保養(yang) 條例、大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條例、呼倫(lun) 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條例、森林法實施辦法等地方性法規,覆蓋了山水林田湖草沙命運共同體(ti) ,為(wei) 守好內(nei) 蒙古這片碧綠、這方蔚藍、這份純淨開出“法治良方”。

  依據《內(nei) 蒙古自治區大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條例》中禁止任何單位和個(ge) 人在保護區內(nei) 從(cong) 事捕撈、采藥、砍伐、放牧、狩獵、燒荒、開墾、探礦、開礦、采石、挖沙等活動的規定,大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清理退出保護區內(nei) 276家工礦企業(ye) ,壓減違法放牧牲畜29萬(wan) 頭隻,有力推動自然資源保護和修複。

  依據《內(nei) 蒙古自治區呼倫(lun) 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條例》中將保護區劃分為(wei) 核心區、緩衝(chong) 區和實驗區,任何單位和個(ge) 人不得擅自進入核心區,緩衝(chong) 區禁止開展旅遊和生產(chan) 經營活動的規定,2020年起,呼倫(lun) 湖核心區內(nei) 57萬(wan) 畝(mu) 草場全部禁牧。取締關(guan) 停環湖周邊全部餐飲旅遊經營企業(ye) ,清除各類經營設施106處、麵積超過11萬(wan) 平方米,切實減輕了人為(wei) 幹擾對流域周邊生態環境的影響,加速流域植被恢複。

  一項項立法,以更高標準、更嚴(yan) 格措施守護綠水青山,為(wei) 生態保護修複提供了法律依據和有力保障,打開了生態保護修複新局麵。

  治,真抓嚴(yan) 管,對破壞生態環境行為(wei) 零容忍

  2023年6月5日,在第51個(ge) 世界環境日來臨(lin) 之際,內(nei) 蒙古高院通報十起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充分體(ti) 現了內(nei) 蒙古以最嚴(yan) 格製度、最嚴(yan) 密法治助推生態環境保護的堅定決(jue) 心,對破壞生態環境行為(wei) 形成了震懾。

  製度的生命力在於(yu) 執行;法的核心在於(yu) “治”。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wei) 不能手軟,不能下不為(wei) 例。要下大氣力抓住破壞生態環境的反麵典型,釋放出嚴(yan) 加懲處的強烈信號。對任何地方、任何時候、任何人,凡是需要追責的,必須一追到底,決(jue) 不能讓製度規定成為(wei) “沒有牙齒的老虎”。

  真抓嚴(yan) 管,對破壞生態環境行為(wei) 零容忍,內(nei) 蒙古在一部部法律和條例中亮明態度——

  對造成環境汙染事故的,由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後果處以罰款;情節較重的,對有關(guan) 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guan) 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wei) 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行為(wei) 提供條件、場所、其他服務的,由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等有關(guan) 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wei) ,處1萬(wan) 元以上10萬(wan) 元以下的罰款。

  在天然林保護區的禁伐區內(nei) 進行采伐的,在封山、封沙育林區采伐林木、砍柴、放牧和從(cong) 事對林木、植被有破壞作用活動的,林木屬於(yu) 采伐行為(wei) 人所有或者經營使用的,以濫伐論處;林木不屬於(yu) 采伐行為(wei) 人所有或者經營使用的,以盜伐論處;從(cong) 事其他活動,造成森林資源損毀的,以毀林論處。

  ……

  嚴(yan) 格的責任追究製度和環境損害賠償(chang) 製度,讓違法者付出代價(jia) ,使其不能為(wei) 之、不敢為(wei) 之。

  與(yu) 此同時,內(nei) 蒙古還推行了嚴(yan) 格的幹部考核評價(jia) 製度,出台《內(nei) 蒙古自治區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jia) 考核辦法》,把領導幹部任期生態環境目標責任製的執行情況納入考核內(nei) 容,實行重大環境責任事件“一票否決(jue) ”不動搖。加大環境督查工作力度,強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權威,加強力量配備,嚴(yan) 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wei) ,著力解決(jue) 人民群眾(zhong) 反映強烈的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等突出問題。建立嚴(yan) 密的社會(hui) 監督體(ti) 係,暢通公眾(zhong) 不法執法行為(wei) 舉(ju) 報通道。

  以法治之力護佑綠水青山,以堅強決(jue) 心擔起“國之大者”,內(nei) 蒙古奮力築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記者 霍曉慶)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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