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地方

錫林郭勒盟:用好考核“指揮棒” 立起用人“風向標”

發布時間:2023-07-10 10:41:00來源: 內蒙古日報

  近日,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有18名幹警職務得以晉升。

  值得一提的是,這18位幹警在2022年四個(ge) 季度的平時考核中,“好”等次3次以上的12人,均為(wei) “好”等次的9人。顯然,平時考核已成為(wei) 他們(men) 在職場晉升中的重要依據。

  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成為(wei) 該盟公務員平時考核聯係點以來,采取以公務員考核為(wei) 統領,平時考核、績效考核和年度考核融合推進的“1+3”考核模式,細化共性指標和個(ge) 性指標,全麵考察幹警政治能力和業(ye) 務能力,並通過設置加分項激發幹警爭(zheng) 先創優(you) 的熱情。同時,將考核結果綜合運用到幹部選拔任用、職級晉升、績效獎金分配等方麵,切實發揮平時考核的“指揮棒”“風向標”作用,提振了全院幹警勇於(yu) 擔當、敢為(wei) 善為(wei) 的精氣神。

  這一注重平時考核為(wei) 導向、激勵和約束作用的舉(ju) 措,是錫林郭勒盟主動領題、積極作為(wei) ,高質高效推動新時代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的具體(ti) 體(ti) 現。

  近年來,錫林郭勒盟全麵貫徹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幹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時的重要要求,不斷健全公務員平時考核機製,通過優(you) 化考核方式方法、完善考核指標體(ti) 係、強化考核結果運用,用活用好考核“指揮棒”,以考準考實引領廣大公務員幹事創業(ye) 、激勵擔當作為(wei) 。

  在具體(ti) 工作中,錫林郭勒盟各級機關(guan) 成立由領導班子成員、組織人事和紀檢監察有關(guan) 人員、公務員代表組成的考核領導小組,明確機關(guan) 黨(dang) 委(黨(dang) 組)承擔考核工作主體(ti) 責任,被考核對象分管領導承擔直接責任,按照職責分工做好考核指標製定、分解、監督、評價(jia) 等工作。建立盟旗鄉(xiang) 三級聯係點,確定54個(ge) 公務員平時考核聯係點,以點帶麵推動全盟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全覆蓋。

  與(yu) 此同時,該盟圍繞“考什麽(me) 、怎麽(me) 考、如何用”等問題,研究醞釀、征求意見,在全區率先製定出台《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科學合理、因人而異設置指標內(nei) 容,把準“共性+個(ge) 性”加分項指標,業(ye) 務崗位考核主要以崗位業(ye) 績為(wei) 依據,綜合崗位考核主要以崗位履職為(wei) 依據,實現分級分類考核,既記“細帳”,更記“總帳”。

  在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開展過程中,錫林郭勒盟注重將政治素質、業(ye) 務工作以及創新舉(ju) 措納入公務員平時考核範圍,政治考核主要體(ti) 現在共性指標上,以提升幹部“政治三力”為(wei) 出發點,主要包括政治品質、職業(ye) 道德、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內(nei) 容。業(ye) 務考核主要體(ti) 現在個(ge) 性指標上,根據人員類別及不同特點,突出業(ye) 務成效、履職能力,由各職能部門結合實際確定個(ge) 性指標,進行細化量化,適時動態調整。

  錫林郭勒盟還堅持將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內(nei) 容作為(wei) 平時考核的重要參考,劃定考核底線,進一步細化各類等次評定標準,凡是在黨(dang) 風廉政建設等方麵被扣分的,一律不得評為(wei) “好”等次;受到黨(dang) 紀、政紀以上處分的,嚴(yan) 格按照公務員考核有關(guan) 規定執行。同時,嚴(yan) 格考核程序,每季度一考核,依次按照個(ge) 人小結、各部門評鑒等次、考評辦審核、結果反饋四個(ge) 步驟開展。還強化結果運用,將平時考核結果與(yu) 年度考核緊密銜接,年度考核優(you) 秀等次在平時考核取得“好”等次人員中產(chan) 生,在幹部選拔、職務調整、職級晉升、評先獎優(you) 等工作中優(you) 先考慮“好”等次較多人員。(記者 巴依斯古楞 通訊員 楊誌偉(wei) )

(責編:李文治)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