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政策延期至明年底
本報北京7月10日電 (記者吳秋餘(yu) )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10日發布通知,決(jue) 定將此前發布的《關(guan) 於(yu) 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chan) 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有關(guan) 政策有適用期限的,將適用期限統一延長至2024年12月31日。
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2022年11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原銀保監會(hui) 聯合出台《關(guan) 於(yu) 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chan) 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從(cong) 保持房地產(chan) 融資平穩有序、積極做好保交樓金融服務、配合做好受困房企風險處置、加大住房租賃金融支持等方麵,明確了16條支持政策,其中兩(liang) 條政策規定了適用期限。《通知》發布實施後,對保持房地產(chan) 融資合理適度、推動化解房地產(chan) 企業(ye) 風險發揮了積極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綜合考慮當前房地產(chan) 市場形勢,為(wei) 引導金融機構繼續對房地產(chan) 企業(ye) 存量融資展期,加大保交樓金融支持,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決(jue) 定,延長有關(guan) 政策適用期限。
據悉,此次政策延期涉及兩(liang) 項內(nei) 容:一是對於(yu) 房地產(chan) 企業(ye) 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在保證債(zhai) 權安全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與(yu) 房地產(chan) 企業(ye) 基於(yu) 商業(ye) 性原則自主協商,積極通過存量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進項目完工交付。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可以允許超出原規定多展期1年,可不調整貸款分類,報送征信係統的貸款分類與(yu) 之保持一致。二是對於(yu) 商業(ye) 銀行按照《通知》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向專(zhuan) 項借款支持項目發放的配套融資,在貸款期限內(nei) 不下調風險分類;對債(zhai) 務新老劃斷後的承貸主體(ti) 按照合格借款主體(ti) 管理。對於(yu) 新發放的配套融資形成不良的,相關(guan) 機構和人員已盡職的,可予免責。除上述兩(liang) 條政策外,其他不涉及適用期限的政策長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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