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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推進低保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擴圍增效 完善漸退緩退機製

發布時間:2023-08-28 15:08:00來源: 新華日報

  近日,省民政廳會(hui) 同省委農(nong) 辦、省財政廳、省鄉(xiang) 村振興(xing) 局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切實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hui) 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推進低保等社會(hui) 救助擴圍、提質、增效,更好兜住兜準兜好困難群眾(zhong) 基本生活底線。

  在推動低保擴圍方麵,《通知》完善重度殘疾人“單人保”政策,放寬“單人保”條件,對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ti) 給予更多傾(qing) 斜;規定成年無業(ye) 的一、二級殘疾人和三級精神、三級智力殘疾人可參照“單人戶”提出低保申請。在評估其家庭經濟狀況時,兄弟姐妹或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按規定應當給付的供養(yang) 費用,可視情適當豁免。

  《通知》完善低保漸退緩退政策,取消漸退緩退收入條件限製。低保對象因就業(ye) 創業(ye) 使得家庭人均收入超過低保標準的,可給予原則上不超過6個(ge) 月的漸退緩退期;對低保家庭中有重殘重病人員的,可視情延長緩退期。《通知》還規定,對殘疾人就業(ye) 收入以及60周歲以上老年人打零工、自給自足種植(養(yang) 殖)收入,進行適當豁免;對家庭中因病、因殘、因學等長期存在的剛性支出,在認定收入時予以適當扣除;對特殊困難家庭的房產(chan) 、車輛、金融資產(chan) 等維持生產(chan) 生活的必需財產(chan) ,可在認定時予以適當放寬或豁免。

  在加大臨(lin) 時救助力度方麵,《通知》強調要強化急難救助功能,加強與(yu) 就業(ye) 、失業(ye) 保險、受災人員救助等政策銜接,加強對農(nong) 民工等未參保失業(ye) 人員,暫未就業(ye) 或失業(ye) 、基本生活麵臨(lin) 困難的靈活就業(ye) 人員等重點群體(ti) 的關(guan) 注,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臨(lin) 時救助範圍。對經過應急期救助、過渡期生活救助後基本生活仍有較大困難的受災群眾(zhong) ,及時給予臨(lin) 時救助,防止因災返貧。

  同時,我省將全麵推行由急難發生地直接實施救助的政策,簡化急難救助程序,困難群眾(zhong) 在申請其他救助過程中,基本生活遇到困難的,可先行給予急難型臨(lin) 時救助。

  在提高社會(hui) 救助質效方麵,《通知》要求健全社會(hui) 救助銜接機製,防止困難群眾(zhong) 因易地搬遷造成漏保或重複納入低保;加強社會(hui) 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製建設,完善不動產(chan) 登記、銀行存款、住房公積金繳存、養(yang) 老金繳納、市場主體(ti) 登記、死亡等信息比對;健全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分層分類救助幫扶機製,拓展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台應用,完善低收入人口預警指標,篩查存在風險的低收入人口,實現“政策找人”。

  在促進規範化便利化方麵,《通知》要求低保審核確認權限下放到鄉(xiang) 鎮(街道)的地方,應自受理之日起20個(ge) 工作日內(nei) 完成,壓縮辦理時限。《通知》對非本地戶籍人員申請低保救助、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認定也予以明確規定,暢通民政領域社會(hui) 救助“省內(nei) 通辦”渠道。此外,《通知》還提出探索信用承諾,鼓勵各地在申請環節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切實方便困難群眾(zhong) 。(唐悅)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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