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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非正常死亡人員家屬提供救助幫扶

發布時間:2023-09-19 14:48:00來源: 山西日報

  9月1日,全省在辦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推動社會(hui) 救助工作機製啟動部署電視電話會(hui) 議召開。會(hui) 上詳細介紹了省公安廳等12個(ge) 單位聯合印發的《關(guan) 於(yu) 在辦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推動社會(hui) 救助工作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由省公安廳聯合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廳、省鄉(xiang) 村振興(xing) 局、省醫療保障局、省總工會(hui) 、共青團山西省委、省婦女聯合會(hui) 、省殘疾人聯合會(hui) 、省紅十字會(hui) 印發。《意見》明確非正常死亡人員具體(ti) 指公民因生理健康原因自然死亡以外的,依法需要公安機關(guan) 查明死亡性質的刑事命案、交通事故、自殺、意外等案(事)件中的死亡人員。

  《意見》指出,堅持係統觀念,以公安機關(guan) 辦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為(wei) 切入點,構建司法救助、社會(hui) 救助、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緊密銜接、優(you) 勢互補、協同發力的工作格局,進一步統籌救助資源、增強兜底功能,全麵形成對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當事人家庭基本生活救助保障的合力,提升基層治理能力,預防化解社會(hui) 矛盾風險,不斷增強困難群眾(zhong) 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見》指出,在發揮各自優(you) 勢方麵,公安機關(guan) 發揮信息前端優(you) 勢,及時發現救助線索,聯絡相關(guan) 社會(hui) 救助部門,開啟救助保障機製。社會(hui) 救助相關(guan) 部門、鄉(xiang) 村振興(xing) 部門發揮各自職能優(you) 勢,對公安機關(guan) 推送的信息進行完善核實,為(wei) 擬救助人員提供政策指導,幫助收集申報資料,受理並審批救助申請,按照相關(guan) 政策規定做好分類救助,因戶因人製定扶貧方案,精準落實教育、養(yang) 老、醫療、就業(ye) 等救助措施。

  《意見》明確了在具體(ti) 實施工作流程上分為(wei) 救助啟動、實地走訪、信息推送、實施救助、結果反饋、跟蹤回訪六個(ge) 環節。公安機關(guan) 在辦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確認當事人基本信息後,組織開展實地走訪,詳細了解教育、養(yang) 老、醫療、就業(ye) 、住房、心理健康等實際狀況,對符合《意見》規定的,分類送達屬地社會(hui) 救助相關(guan) 部門,農(nong) 村人口同步推送至鄉(xiang) 村振興(xing) 部門。社會(hui) 救助相關(guan) 部門、鄉(xiang) 村振興(xing) 部門按照相關(guan) 政策規定做好分類救助工作。

  《意見》指出,為(wei) 確保救助幫扶取得實效,對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當事人家庭成員給予司法救助、社會(hui) 救助、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後,社會(hui) 救助相關(guan) 部門、鄉(xiang) 村振興(xing) 部門和公安機關(guan) 要定期跟蹤回訪救助對象,了解救助幫扶措施的實施效果。(記者郭寧)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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