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條舉措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近日,記者從(cong) 呼和浩特市委政法委召開的新聞發布會(hui) 上獲悉,《呼和浩特市政法機關(guan) 優(you) 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保障首府高質量發展工作措施》(以下簡稱《工作措施》)出台,進一步優(you) 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工作措施》共包括6方麵22條。在暢通訴求反映渠道方麵,將每月5日定為(wei) 政法單位“四長”涉企問題反映接待日,每個(ge) 季度最後一個(ge) 月25日定為(wei) 涉企問題書(shu) 記接待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首個(ge) 工作日);開通涉企類案件“綠色通道”,完善聯係走訪企業(ye) 和商協會(hui) 製度。在服務保障方麵,不斷提高律師進園區、“萬(wan) 所聯萬(wan) 會(hui) ”、法治體(ti) 檢等法律服務水平;持續推進“一站式”派出所和“一窗通辦”等政務服務改革;全力開展困難企業(ye) 緩交、減交訴訟費用司法救助工作;創新“互聯網+公證”的服務模式。在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方麵,針對房地產(chan) 和金融領域違規違法亂(luan) 象,開展聯合整治專(zhuan) 項行動,同步推動金融法庭設立,不斷提升金融類案件專(zhuan) 業(ye) 化裁判水平;常態化推動教育、金融放貸、市場流通等行業(ye) 領域的掃黑除惡鬥爭(zheng) ,不斷加大知識產(chan) 權保護力度,持續強化公益訴訟檢察履職。
此外,在糾紛解決(jue) 方麵,訴前程序中健全了警務聯動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調解中心等“多心合一”的多元解紛機製;訴訟程序中係統落實案件辦理和企業(ye) 合規性同步審查機製,持續督導行政機關(guan) 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深入開展全類型涉企案件“掛案”清理和執行案件專(zhuan) 項行動,並切實做優(you) 執行與(yu) 破產(chan) 企業(ye) 重整之間的聯動銜接工作。在監督糾錯方麵,針對應當立案而不立案、不應當立案而立案、久審不結、量刑畸輕畸重等司法頑疾,全力推動跨部門政法大數據辦案平台建設應用以及專(zhuan) 項法律監督,逐步實現對所有類型案件全流程、無死角、智能化監督。同時,還建立了企業(ye) 家冤錯案件防範和糾錯機製,依法保障企業(ye) 和企業(ye) 家合法經營權、財產(chan) 權和人身自由權。在總結提升方麵,建立健全考核評價(jia) 指標,定期梳理通報各類涉企正反典型案例,並對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以建章立製等形式予以固化。(記者 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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