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地方

江蘇2023—2027年規劃立法項目115件 突出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發布時間:2023-11-10 11:32:00來源: 新華日報

  11月9日,省人大常委會(hui) 辦公廳召開新聞發布會(hui) ,介紹《江蘇省人大常委會(hui) 立法規劃項目(2023—2027年)》。項目清單顯示,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hui) 共規劃立法項目115件,其中正式項目73件、調研項目42件。

  編製曆時一年,

  兩(liang) 次廣征民意

  編製本屆人大立法規劃,被列入省委常委會(hui) 工作要點,是省人大常委會(hui) 今年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從(cong) 去年7月至今年9月,編製工作先後經曆前期準備、調查研究、論證起草和確定通過4個(ge) 階段。

  其間,省人大常委會(hui) 向全社會(hui) 、各方麵廣泛多次征集立法項目建議。“在立法規劃編製過程中深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省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委員馮(feng) 雷介紹,一方麵,常委會(hui) 領導專(zhuan) 門召開座談會(hui) 聽取提出立法規劃項目建議的社會(hui) 各界部分代表意見,並在省內(nei) 廣泛開展調研;另一方麵,省人大常委會(hui) 全方位、兩(liang) 輪次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第一輪收到立法規劃項目建議302件,其中社會(hui) 各界提出立法規劃項目建議188件,第二輪收到意見建議涉及立法項目176件,其中社會(hui) 各界提出的意見建議涉及立法項目115件。

  本次規劃製定堅持黨(dang) 的領導,堅持人大主導。馮(feng) 雷介紹,項目選取質量為(wei) 先、數量服從(cong) 質量,突出推進高質量發展,突出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注重“小切口”“小快靈”立法,對立法規劃項目建議逐一進行必要性可行性論證,科學確定規劃項目,合理安排立法時序。規劃製定還注重發揮省政府作為(wei) 議案主要提出單位的重要作用。省政府各部門和單位積極參與(yu) 立法規劃編製有關(guan) 工作,提出立法規劃項目建議,參與(yu) 立法規劃建議項目論證。

  在進行反複征求意見、慎重修改後,今年8月,省委常委會(hui) 會(hui) 議審議通過立法規劃,省人大常委會(hui) 根據省委常委會(hui) 審議意見作了進一步完善;9月15日,省委轉發了《江蘇省人大常委會(hui) 立法規劃(2023—2027年)》。

  本屆省人大常委會(hui)

  將新製定52件法規

  立法規劃明確了本屆人大立法工作的目標任務,即通過一屆的努力,完善與(yu) 國家立法相配套、與(yu) “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中走在前、做示範”重大要求相適應的法規製度,確保立法工作繼續走在全國前列,推動新時代新征程江蘇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階。“圍繞上述工作目標,立法規劃安排正式項目73件,擬於(yu) 任期內(nei) 提請審議;安排調研項目42件,作為(wei) 項目儲(chu) 備。全部115件項目中,新製定52件、廢舊立新5件、修改58件。”省人大常委會(hui) 副秘書(shu) 長陳誌紅說,在處理立法數量與(yu) 立法質量的關(guan) 係時,既盡可能滿足現實立法需求,又服從(cong) 於(yu) 立法質量,適當控製了立法數量,並根據輕重緩急科學安排立法時序。

  這115個(ge) 項目聚焦“四個(ge) 走在前”“四個(ge) 新”重大任務,主要可分為(wei) 6個(ge) 方麵:

  ——在加快實現科技自立自強上,安排製定關(guan) 於(yu) 促進車聯網和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的決(jue) 定、產(chan) 業(ye) 技術研究院發展促進條例、數據條例等5件正式項目、4件調研項目;

  ——在推動服務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上,安排修改發展規劃條例、作出關(guan) 於(yu) 加快製造業(ye) 高質量發展的決(jue) 定、製定民營企業(ye) 權益保障條例等15件正式項目、8件調研項目;

  ——在推進農(nong) 業(ye) 現代化上,安排製定家庭農(nong) 場促進條例、關(guan) 於(yu) 加強農(nong) 業(ye) 社會(hui) 化服務體(ti) 係建設的決(jue) 定、修改農(nong) 產(chan) 品質量安全條例等8件正式項目、4件調研項目;

  ——在強化社會(hui) 治理上,安排製定安全生產(chan) 風險管理條例、物業(ye) 管理條例、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促進條例等17件正式項目、9件調研項目;

  ——在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上,安排製定食品安全條例、社會(hui) 救助條例、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條例等13件正式項目、9件調研項目;

  ——在推進美麗(li) 江蘇建設上,安排製定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修改濕地保護條例、固體(ti) 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條例等7件正式項目、8件調研項目。

  此外,規劃還在加強人大自身建設等其他方麵安排正式項目8件。

  處理好多組關(guan) 係,

  115個(ge) 項目這樣入圍

  項目選取注重保持前後兩(liang) 屆省人大常委會(hui) 立法的連續性、穩定性,把2021年《江蘇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規劃》中“十四五”期間重點領域、新興(xing) 領域立法項目中未實施的作為(wei) 本次規劃編製的基礎,也把2023年立法工作計劃中的正式項目整體(ti) 納入立法規劃,同時注意協調處理好多組關(guan) 係。

  為(wei) 處理好省立法與(yu) 國家立法的關(guan) 係,立法項目的選擇被放到整個(ge) 法律體(ti) 係中來考量,做到法律授權地方製定配套法規的,以及上位法修改後我省法規尚未修改的,列入規劃並做到盡早安排;除急需的立法項目外,規範的事項已經出台法律、行政法規的,一般在實施一兩(liang) 年後再安排製定實施性法規;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國務院立法計劃中明確的立法項目,一般不在同年度內(nei) 安排相關(guan) 法規。

  製定規劃還要處理好人大立法權與(yu) 重大事項決(jue) 定權的關(guan) 係,以及省人大立法與(yu) 省政府製定規章的關(guan) 係。陳誌紅介紹,項目選取時,本著不涉及法規性內(nei) 容——也就是不涉及增加義(yi) 務、減損權利,不涉及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製的,省人大常委會(hui) 一般運用重大事項決(jue) 定權作出決(jue) 定,不列入立法規劃。省政府製定的規章涉及增加義(yi) 務、減損權利,需要上升為(wei) 法規的,列入規劃並及時出台;對不涉及增加義(yi) 務、減損權利或者主要製度規範尚不夠成熟、需要經過實踐檢驗的立法事項,可以通過省政府製定規章,原則上不列入人大立法規劃。

  這部規劃十分重視發揮設區市立法在製度供給中的作用,給設區市立法留下空間。一方麵,對屬於(yu) 立法法規定的設區市可以製定地方性法規的城鄉(xiang) 建設與(yu) 管理、生態文明建設、曆史文化保護、基層治理等方麵事項的範圍內(nei) ,其管理事權主要在市、縣的事項,由設區市立法更能突出針對性、彰顯地方特色的,省裏一般不立法;另一方麵,大部分設區市已經立法的,省裏也可以不立法。(陳月飛)

(責編:李文治)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