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7種談判藥品被納入“雙通道”管理
原標題:397種談判藥品被納入“雙通道”管理
1月1日起河北省執行國家《2023年藥品目錄》
397種談判藥品被納入“雙通道”管理
近日,河北省醫保局、省人社廳聯合印發通知,明確自2024年1月1日起,全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shang) 保險和生育保險全麵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shang) 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3年)》(以下簡稱國家《2023年藥品目錄》),將397種談判藥品和33種競價(jia) 藥品在2023年12月底前全部納入“雙通道”管理。
“‘雙通道’是指通過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兩(liang) 個(ge) 渠道,滿足談判藥品供應、配備、保障等合理需求。納入‘雙通道’管理藥品,意味著這些藥品的價(jia) 格在醫院和藥店一致、醫保對藥店和醫院的報銷政策一致。”省醫保局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
通知明確,國家《2023年藥品目錄》調出的藥品不再執行。國家《2023年藥品目錄》內(nei) 甲類藥品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比例支付,乙類藥品參保人員先行自付一定比例後,再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比例支付。中藥飲片按照甲類管理。工傷(shang) 保險和生育保險支付藥品費用時不區分甲、乙類。
統一規範乙類藥品個(ge) 人先行自付比例。國家《2023年藥品目錄》內(nei) 乙類藥品(不含談判藥品)個(ge) 人先行自付比例為(wei) 5%。談判藥品中,治療腫瘤的西藥,個(ge) 人先行自付比例為(wei) 20%,其餘(yu) 藥品由各市確定,最高不得超過20%。競價(jia) 藥品個(ge) 人先行自付比例參照談判藥品執行。原常規乙類藥品調入談判藥品,個(ge) 人先行自付比例按照常規乙類藥品政策執行。個(ge) 人先行自付比例就是參保人按一定比例個(ge) 人先承擔部分費用,剩餘(yu) 的費用再按比例報銷。
促進定點醫療機構合理配備使用目錄內(nei) 藥品。定點醫療機構要在1個(ge) 月內(nei) 將臨(lin) 床有使用需求,尤其是住院有需求以及零售藥店不得經營的談判藥品配備齊全。對於(yu) 暫時無法納入本醫療機構供應目錄,但臨(lin) 床有需求的談判藥品,應納入臨(lin) 時采購範圍,建立綠色通道,簡化程序、縮短周期、及時采購。(記者崔叢(cong) 叢(c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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