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社保業務“打包辦”(政策解讀)
前不久,在河北省邢台市社保中心的靈活就業(ye) 人員服務大廳,靈活就業(ye) 參保人員魏小孟提交身份信息、填寫(xie) 登記表,10個(ge) 工作日就辦好了申請退休手續。“我有過多段工作經曆,還曾中斷過養(yang) 老保險繳費,本以為(wei) 辦退休會(hui) 很複雜,沒想到一個(ge) 窗口、一張表格、10天時間就辦成了,特別省心。”
邢台市社會(hui) 保障服務中心副主任盧江介紹:“老魏這樣的情況,以前要跑參保登記、養(yang) 老保險關(guan) 係轉移等多個(ge) 窗口,可能耗費幾個(ge) 月時間,按照《社會(hui) 保險經辦條例》要求,通過減材料、優(you) 流程、定時限,實現社保信息查詢、待遇認證、社保費補繳等多項業(ye) 務‘打包辦’,最大化方便群眾(zhong) 辦事。”
社會(hui) 保險經辦服務是社會(hui) 保險體(ti) 係的“最後一公裏”。不久前,我國社會(hui) 保險經辦領域的首部行政法規——《社會(hui) 保險經辦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施行,標誌著社保經辦法治化、規範化、精細化邁上了新台階。
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部社會(hui) 保險事業(ye) 管理中心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條例》從(cong) 行政法規層麵明確了社保經辦機構的職責,對經辦服務、管理、監督等各環節作出進一步規範,對於(yu) 社保經辦事業(ye) 高質量發展將起到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
便民利民是《條例》的一大亮點。該負責人分析,《條例》將近年來社保經辦領域持續優(you) 化服務的一些實踐經驗、創新舉(ju) 措等,以法規形式鞏固下來,更好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對簡便高效社保服務的期盼。比如,《條例》規定了社保經辦機構提供線上線下服務,推動社保服務與(yu) 相關(guan) 政務服務協同辦理,明確了社保服務“到哪辦”;規定了取消沒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jue) 定依據的證明材料,明確了社保服務“怎麽(me) 辦”;規定了部分高頻社保服務的辦理時限,明確了“多長時間辦完”。可以說,《條例》交出了一份更加清晰的社保服務“清單”。
《條例》還提高了相關(guan) 部門向社保經辦機構共享信息的時效性,將社會(hui) 保險法規定的及時通報調整為(wei) 共享,進一步擴大了應當與(yu) 社保經辦機構信息共享的部門範圍,增加了衛生健康、司法行政部門,這將推動進一步減少社保辦事環節,通過“數據多跑路”,讓“群眾(zhong) 少跑腿”。
此外,《條例》要求建立社會(hui) 保險信用管理製度,明確社會(hui) 保險領域嚴(yan) 重失信主體(ti) 名單認定標準,這將推動社保領域信用體(ti) 係建設,有利於(yu) 保障用人單位和個(ge) 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保基金安全。
《條例》實施後,群眾(zhong) 辦理社保業(ye) 務將具體(ti) 感受到哪些便利?該負責人介紹,用人單位和個(ge) 人辦理社保業(ye) 務將更加統一規範,更加高效。例如,原先企業(ye) 辦理參保登記的時限是15個(ge) 工作日,《條例》實施後,企業(ye) 在申請開辦的同時即可同步辦理參保登記。再如,以前全國層麵對個(ge) 人辦理社會(hui) 保險登記,用人單位和個(ge) 人申請變更、注銷社會(hui) 保險登記,申請領取基本養(yang) 老金等社保服務沒有作出統一的辦理時限要求。《條例》首次明確了這些服務時限的“基準線”,即個(ge) 人辦理社會(hui) 保險登記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ge) 工作日內(nei) 辦理完畢;用人單位和個(ge) 人申請變更、注銷社會(hui) 保險登記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ge) 工作日內(nei) 辦理完畢;申請領取基本養(yang) 老金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ge) 工作日內(nei) 辦理完畢。今後,各地社保經辦機構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yu) 《條例》的要求,這將讓用人單位和群眾(zhong) 感受到更加便捷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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