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烏蘭察布兩市躋身“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
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hui) 辦公室在北京舉(ju) 行第三批“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授牌儀(yi) 式,呼和浩特市、烏(wu) 蘭(lan) 察布市被正式命名為(wei) “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成為(wei) 此次全國36個(ge) 獲此殊榮的城市之一。
2016年,呼和浩特市被國務院食安辦確定為(wei) 第三批全國食品安全示範城市試點單位。呼和浩特市牢固樹立“創建為(wei) 民、創建惠民”理念,以社會(hui) 認可和群眾(zhong) 滿意為(wei) 目標,嚴(yan) 把農(nong) 田到餐桌每一道防線,讓消費者用得舒心、吃得放心,連續7年在自治區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中被評定為(wei) “A”級,有力保障了群眾(zhong) “舌尖上的安全”。同時,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規劃,納入地方黨(dang) 政年度評議考核重要內(nei) 容;製定了《呼和浩特市黨(dang) 政領導幹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將食品安全作為(wei) “一把手”工程,各級黨(dang) 政主要領導對照責任清單,定期部署、嚴(yan) 格督導,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出台了《關(guan) 於(yu) 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方案》《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推進食品安全治理法治化、規範化。
烏(wu) 蘭(lan) 察布市自2016年被國務院食安辦列為(wei) 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第三批試點城市以來,深入貫徹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為(wei) 統攬,持續加強從(cong) 農(nong) 田到餐桌全過程監管,嚴(yan) 防嚴(yan) 管嚴(yan) 控食品安全風險,確保人民群眾(zhong) “舌尖上的安全”。連續七年在全區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中位居前列,代表內(nei) 蒙古自治區成功參加了全國“雙安雙創”成果展,先後榮獲了“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係統先進集體(ti) ”“全國食品安全工作先進集體(ti) ”等榮譽稱號。2023年9月順利通過國務院食安辦第三批“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建議命名名單公示。(記者 劉洋 皇甫美鮮 郭奇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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