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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代表團提交全團建議——支持山西推動新型能源體係建設 在能源領域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

發布時間:2024-03-12 09:34:00來源: 山西日報

  摘要

  加快建設新型能源體(ti) 係,既是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推動發展新質生產(chan) 力的重要支撐。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高度重視新型能源體(ti) 係建設,強調煤炭大省要立足自身產(chan) 業(ye) 基礎和資源稟賦,加強資源節約集約循環高效利用,提高能源資源安全保障能力;強調新質生產(chan) 力本身就是綠色生產(chan) 力,要壯大綠色能源產(chan) 業(ye) 。山西省委、省政府深刻領會(hui)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推動新型能源體(ti) 係建設、發展新質生產(chan) 力的重大要求,立足煤炭大省資源稟賦,以“四個(ge) 革命、一個(ge) 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為(wei) 指引,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ti) 係,全力推動能源產(chan) 業(ye) 綠色轉型,努力在能源領域加快發展新質生產(chan) 力。

  案由

  工作成效。山西作為(wei) 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和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堅持持續深化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堅決(jue) 扛牢能源保供政治責任,著力推動新型能源體(ti) 係建設,為(wei) 構建現代化產(chan) 業(ye) 體(ti) 係、保障國家能源安全作出了積極貢獻。一是能源保障堅實有力。踐行“國之大者”,煤炭產(chan) 量在2021年、2022年連續兩(liang) 年每年增產(chan) 1億(yi) 多噸的基礎上,2023年再增產(chan) 5743萬(wan) 噸,達到13.78億(yi) 噸,規上發電量4376億(yi) 千瓦時,其中外送電量1576億(yi) 千瓦時。二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發展。風光發電裝機4989萬(wan) 千瓦,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裝機占比達到45.8%。新能源並網977萬(wan) 千瓦,達到4990萬(wan) 千瓦,利用率達到98.9%,居全國前列。4個(ge) 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完成核準。非常規天然氣產(chan) 量145.9億(yi) 立方米。三是能源消費方式持續改善。煤炭消費增速、煤炭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及煤炭消費占全國比重均逐年下降,且降幅逐年擴大。四是能源革命試點成果不斷湧現。全力打造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先行區,加大試點攻堅力度,形成57項典型案例和經驗做法,特別是煤礦智能化建設、電力市場化改革等工作獲國家層麵表揚激勵。成功舉(ju) 辦第七屆太原能源低碳發展論壇。  

  困難挑戰。對照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和黨(dang) 中央要求,麵對國內(nei) 外能源形勢,我省在構建新型能源體(ti) 係方麵還麵臨(lin) 一些困難挑戰。一是能源結構調整需要更多政策支持。山西煤炭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超過80%,遠高於(yu) 全國平均水平(56.2%);非化石能源消費量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僅(jin) 為(wei) 9.8%,遠低於(yu) 全國17.5%的平均水平;碳排放強度3.27噸/每萬(wan) 元GDP,約是全國平均水平的3倍。國家現代煤化工“十四五”發展指南布局了四個(ge) 重點現代煤化工產(chan) 業(ye) 示範區,包括內(nei) 蒙古鄂爾多斯、陝西榆林、寧夏寧東(dong) 、新疆準東(dong) ,山西謀劃的晉北現代煤化工項目未納入;國家新規劃“三交九直”12條特高壓通道,山西僅(jin) 大同—懷來1條納規。能源結構調整必須“先立後破”,亟須國家層麵更多的係統性政策支持。二是可持續保障能源優(you) 勢逐步弱化。山西省千萬(wan) 噸煤礦和大型煤礦占比較小,隨著開采深度持續向下延伸,開采成本逐漸增大,將逐步推高煤炭保供穩供成本。煤礦的持續高強度生產(chan) 將大大縮短礦井的服務年限,可持續保障的生產(chan) 能力不足。作為(wei) 保供的主力軍(jun) ,省屬煤企在綠色化、智能化的投入成本高,推高了山西省的噸煤成本和保供成本。綜合測算,2022年、2023年山西為(wei) 落實國家下達電煤保供任務共減少煤炭收入2067億(yi) 元。三是對未來能源發展趨勢的主動適應有待加強。煤電價(jia) 格傳(chuan) 導機製不暢,已納規未投產(chan) 及“上大壓小”煤電項目建設積極性不高,建設進度遲緩,難以適應電力保供形勢。配套機製不健全,煤炭與(yu) 煤電、煤電與(yu) 可再生能源聯營發展尚未形成規模優(you) 勢,難以適應傳(chuan) 統能源和新能源優(you) 化組合的發展趨勢。電力係統調節能力占比僅(jin) 為(wei) 15%左右,與(yu) 發達國家差距明顯,難以適應新能源大規模消納趨勢。四是分布式新能源係統負擔加重調峰困難。分布式新能源建設地點隨機性強、建設周期短、並網規模難以預測,國家政策並未賦予其配儲(chu) 和調峰義(yi) 務,隨著分布式新能源進一步發展,消納將日益困難。在目前分布式新能源“應接盡接”模式下,普遍引發電網主配變倒送重過載、高電壓情況。部分地區存在項目主體(ti) 通過拆分備案逃避集中式電站計劃規模管控的情況,導致大量分布式光伏無序並網,係統調峰壓力增大。

  建議

  推動構建新型能源體(ti) 係,需要政府、社會(hui) 、企業(ye) 多方協同,源網荷儲(chu) 各環節聯合發力,共同推動綠色發展能源革命。同時希望國家層麵給予更多政策支持。

  一是支持山西統籌推進煤炭增產(chan) 保供與(yu) 煤炭產(chan) 業(ye) 可持續發展。建議國家建立能源保供補償(chang) 機製、能源供需區省際利益聯結機製,加大對能源保供省份轉移支付力度和煤炭保供獎勵資金投入。按照優(you) 質優(you) 價(jia) 原則,允許山西在國家發改委價(jia) 格上限的基礎上,對4500—5000(不含)大卡電煤長協坑口價(jia) 上浮10%,對5000大卡以上電煤長協坑口價(jia) 上浮20%。推動保供煤電輸入重點省份通過對口協作、產(chan) 業(ye) 轉移、共建園區、飛地經濟等方式,在山西生態環境治理、先進製造、數字經濟和綠色能源產(chan) 業(ye) 等方麵加大投資建設,推動從(cong) “供需合作”向“供應鏈合作”轉型。

  二是支持山西以數智化堅強電網推動新質生產(chan) 力發展。建議國家能源局加強頂層設計,組織研究適應電碳市場、綠電製氫、微電網等新業(ye) 態的數智化堅強電網相關(guan) 政策機製和技術標準,支撐源網荷儲(chu) 數碳互動,滿足多元主體(ti) 友好接入,從(cong) 國家層麵安排部署一批重大試點項目,以技術革命性突破、生產(chan) 要素創新性配置、產(chan) 業(ye) 深度轉型升級推動發展新質生產(chan) 力。

  三是支持山西統籌發展常規電源與(yu) 新能源。建議國家能源局結合能源電力供需格局新變化、能源轉型發展新趨勢,適時調整山西煤電總量控製目標,優(you) 先在山西部署大容量清潔煤電機組,充分發揮煤電容量電價(jia) 機製作用,引導電源建設加快開工,進一步統籌電力與(yu) 電量、電源與(yu) 電網、常規電源與(yu) 新能源發展,實現電力電量供需時空均衡發展,提升能源電力保障能力。

  四是支持山西以市場化推動分布式新能源科學有序發展。建議國家能源局將分布式光伏作為(wei) 重要電源類別,單獨製定發展規劃,對開發規模、地域分布、並網方式、消納模式等予以統籌安排。進一步明確分布式合作開發模式下各方主體(ti) 權責問題,防止以分布式之名行集中式開發之實。組織各地能源主管部門明確分布式能源承載力評估結果公示機製,有序引導接入電網。推動分布式新能源全額上網電量進入電力市場,采用直接交易或聚合交易方式,獲取其電能量價(jia) 值和環境價(jia) 值,利用市場調節機製促進分布式新能源消納和發展。(記者陳俊琦)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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