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協調發展中紮實推進共同富裕
作者:黃群慧(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所長、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本文係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20ZDA043〕階段性成果)
2021年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指出,要正確認識和把握實現共同富裕的戰略目標和實踐途徑。實現共同富裕目標,首先要通過全國人民共同奮鬥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後通過合理的製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這是一個(ge) 長期的曆史過程,也是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要穩步向這一目標邁進,需要在實現共同富裕的過程中探索出一條具有平衡性、協調性和包容性的高質量發展路徑,在發展的過程中共享發展成果。這就意味著發展的過程要協調,以協調發展實現共享發展的結果,強調通過區域平衡發展、產(chan) 業(ye) 協調發展、企業(ye) 競合共生的協調發展路徑,既促進生產(chan) 力發展、實現富裕,又縮小貧富差距、實現共享。協調發展是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要在2035年實現全體(ti) 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wei) 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必須以協調發展理念為(wei) 指導,積極推進區域、城鄉(xiang) 、產(chan) 業(ye) 、企業(ye) 的協調平衡發展。
重視區域協調發展戰略促進共同富裕的作用,提升區域協調發展水平,增強區域政策的協調性和平衡性
區域協調發展一直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新中國成立後至改革開放前的計劃經濟時期,國家重大生產(chan) 力布局在很大程度上決(jue) 定了區域經濟的發展水平。改革開放後,沿海開放戰略和市場化資源配置機製逐步完善,東(dong) 部沿海地區發展迅速,形成了東(dong) 中西梯度發展格局。2000年以來,隨著西部大開發、東(dong) 北振興(xing) 、中部崛起等區域戰略先後付諸實施,區域發展的不平衡不協調問題有所緩解。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在深入實施已有的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基礎上,又積極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一體(ti) 化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yu) 高質量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海南全麵深化改革開放等戰略,區域協調發展取得重大進展,從(cong) 人民生活水平、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礎社會(hui) 通達程度、地區比較優(you) 勢發揮和綠色低碳協同發展等方麵考察,區域間的差距都有明顯縮小,其中基礎設施通達程度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兩(liang) 方麵的表現更為(wei) 突出。但在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費水平方麵,區域間的差距仍然較大。總體(ti) 來看,當前各地區教育、醫療、養(yang) 老等公共服務發展還不夠均衡,促進各地區相對均衡發展仍是一項長期性的艱巨任務。而且,雖然東(dong) 中西部區域發展差距逐步縮小,但是南北之間的差距有所擴大,東(dong) 北三省的經濟增速自2013年以來一直顯著低於(yu) 全國增速。
從(cong) 共同富裕視角審視區域發展問題,一方麵,這對區域協調發展提出更高要求,製定和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就顯得更為(wei) 重要,2021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就提出,區域政策要增強發展的平衡性協調性;另一方麵,也要調整區域協調發展的思路,更加強調以人為(wei) 核心的區域發展戰略。區域發展戰略的製定要尊重客觀經濟規律,發揮各地區比較優(you) 勢,允許各類要素合理流動和高效集聚。共同富裕本質是全體(ti) 人民的共同富裕,勞動力跨區域流動有利於(yu) 提高全體(ti) 人民收入水平,這就要求進一步打破人員流動的體(ti) 製機製障礙,盡快實現養(yang) 老保險全國統籌,形成全國統一開放、競爭(zheng) 有序的商品和要素市場,改革土地管理製度,使人員流動和要素轉移更加暢通無阻。從(cong) 共同富裕角度看,區域協調發展不僅(jin) 意味著人均GDP低的地區對人均GDP高的地區的追趕,而且更加強調縮小不同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礎設施通達程度等方麵的差距。2021年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提出的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製度,無疑是一項促進共同富裕的針對性政策。要增強經濟發展優(you) 勢區域的經濟和人口承載能力,使這些優(you) 勢區域集聚更多流動人口、提高流動人口收入水平。與(yu) 此同時,還要強化其他地區保障糧食能源安全、生態安全、邊疆安全等方麵的主體(ti) 功能。要全麵建立生態補償(chang) 製度,完善財政轉移支付製度,建立健全區際利益補償(chang) 和調節機製,切實加大生態補償(chang) 、財政轉移支付、利益補償(chang) 的力度,縮小區域人均財政支出差異,加大對欠發達地區的支持力度,推動主體(ti) 功能區和欠發達地區的居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基礎設施水平、收入和消費水平等提升速度高於(yu) 發達地區。
協同推進城鎮化戰略和鄉(xiang) 村振興(xing) 戰略,提升城鄉(xiang) 協調發展水平,縮小城鄉(xiang) 居民收入差距
城鄉(xiang) 差距一直是我國協調發展需要解決(jue) 的重大問題。改革開放之初,家庭聯產(chan) 承包責任製提高了農(nong) 村勞動力和土地資源的配置效率,再加上對工農(nong) 產(chan) 品價(jia) 格的調整,農(nong) 村居民收入快速上升,1978—1983年期間城鄉(xiang) 居民收入比曾出現過短暫下降,1983年城鄉(xiang) 居民收入差距達到曆史最低水平,城鄉(xiang) 收入比為(wei) 1.82倍。之後,隨著城市改革的不斷深入、工業(ye) 化和城鎮化進程的加速推進,城鄉(xiang) 居民收入差距不斷加大。到2007年,城鄉(xiang) 居民收入差距達到最高水平,城鄉(xiang) 收入比為(wei) 3.14倍。此後,隨著一係列促進農(nong) 民增收的政策開始顯現效果,城鄉(xiang) 居民收入差距呈現明顯下降趨勢。尤其是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實行的城鄉(xiang) 社會(hui) 保障一體(ti) 化、脫貧攻堅戰和鄉(xiang) 村振興(xing) 戰略,提高了農(nong) 村居民的收入與(yu) 福利待遇,縮小了城鄉(xiang) 居民的收入差距,到2020年城鄉(xiang) 收入比已降到2.56倍。特別是2016年以來,隨著精準脫貧效果逐步顯現,農(nong) 村地區低收入群體(ti) 的收入得到明顯提升。
進入新時代,我國積極推進以人為(wei) 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戰略、全麵實施鄉(xiang) 村振興(xing) 戰略,對縮小城鄉(xiang) 差距、提升城鄉(xiang) 協調發展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從(cong) 共同富裕的要求看,還需要進一步協同推進這兩(liang) 個(ge) 戰略,這也有助於(yu) 推動新型工業(ye) 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nong) 業(ye) 現代化同步發展。全麵實施鄉(xiang) 村振興(xing) 戰略,要求強化以工補農(nong) 、以城帶鄉(xiang) ,形成工農(nong) 互促、城鄉(xiang) 互補、協調發展、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nong) 城鄉(xiang) 關(guan) 係,加快推進農(nong) 業(ye) 現代化;而以人為(wei) 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戰略,要以城市群、都市圈為(wei) 依托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鄉(xiang) 村協調聯動發展,深化戶籍製度改革和土地製度改革,健全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市民化機製,加快步伐和加大力度推進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市民化。要提高推進鄉(xiang) 村振興(xing) 戰略和以人為(wei) 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二者之間的協同性,最為(wei) 關(guan) 鍵的是健全城鄉(xiang) 融合發展、產(chan) 業(ye) 融合發展的體(ti) 製機製,形成城鄉(xiang) 生產(chan) 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的完善的政策體(ti) 係。在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總體(ti) 上城鎮化水平落後於(yu) 工業(ye) 化水平,農(nong) 業(ye) 現代化水平落後於(yu) 工業(ye) 現代化水平,信息化與(yu) 工業(ye) 化深度融合還不夠,為(wei) 此,必須針對協同發展的這些“短板”,以國家投資為(wei) 引導,吸引大量社會(hui) 資本進行大量的“補短型”投資。從(cong) 產(chan) 業(ye) 看,要以信息化水平提升為(wei) 手段,促進第一、第二和第三產(chan) 業(ye) 的融合發展,提高工業(ye) 和農(nong) 業(ye) 發展的協同性,豐(feng) 富鄉(xiang) 村經濟業(ye) 態,提升農(nong) 業(ye) 現代化水平和農(nong) 民收入水平;從(cong) 區域看,打破城鄉(xiang) 要素流動的體(ti) 製機製障礙,促進鄉(xiang) 村與(yu) 城鎮的融合發展,在推進都市圈建設、城市群一體(ti) 化發展中包容和帶動縣城、鄉(xiang) 鎮發展,提升鄉(xiang) 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水平,改善鄉(xiang) 村人居環境,提高農(nong) 村居民財產(chan) 收入水平。
從(cong) 體(ti) 製機製上扭轉實體(ti) 經濟與(yu) 虛擬經濟的結構失衡,推進金融、房地產(chan) 與(yu) 實體(ti) 經濟的協調發展,縮小行業(ye) 收入差距
近些年來,我國經濟發展的矛盾主要方麵在供給側(ce) ,而供給側(ce) 矛盾雖然有周期性和總量性的因素,但根源還是結構性失衡,主要表現為(wei) 金融和房地產(chan) 的發展與(yu) 實體(ti) 經濟失衡。一直以來,金融等虛擬經濟部門不斷擴大,導致出現“脫實向虛”的發展趨勢。2011年中國製造業(ye) 占GDP比例為(wei) 32.1%,到2020年快速下降到26.2%;而金融業(ye) 增加值占GDP比例從(cong) 2011年的6.3%提高到2016年的8.4%,已超過美國在2008年發生金融危機時的最高比例7.8%。雖然近些年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力度加大,“脫實向虛”趨勢有所遏製,但金融增加值占GDP比例仍保持在8%左右。在金融業(ye) 快速增長的同時,實體(ti) 經濟卻普遍麵臨(lin) 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大量資金在金融係統內(nei) 自我循環或流入房地產(chan) 行業(ye) ,助推實體(ti) 經濟資金成本不斷提升,金融、房地產(chan) 與(yu) 實體(ti) 經濟之間的發展更加不協調。這種失衡在從(cong) 業(ye) 人員收入上的體(ti) 現,就是金融、房地產(chan) 業(ye) 員工收入水平遠高於(yu) 實體(ti) 經濟各行業(ye) 員工收入水平。2003年以來,城鎮非私營單位金融業(ye) 人均工資與(yu) 製造業(ye) 人均工資之比從(cong) 1.6倍上升到2010年的2.3倍,隨後有下降的趨勢,到2019年仍有1.7倍。製造業(ye) 是立國之本、興(xing) 國之器、強國之基,其與(yu) 金融、房地產(chan) 業(ye) 發展的不協調問題不僅(jin) 不利於(yu) 經濟高質量發展,而且由此帶來的收入差距擴大還是分配不公的表現,從(cong) 共同富裕的要求看,必須要加以清理和規範。
黨(dang) 的十九大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ti) 係,必須把發展經濟的著力點放在實體(ti) 經濟上,把提高供給體(ti) 係質量作為(wei) 主攻方向。“十四五”規劃再次強調,堅持把發展經濟著力點放在實體(ti) 經濟上,加快推進製造強國、質量強國建設。真正從(cong) 體(ti) 製機製入手,解決(jue) “脫實向虛”的結構性失衡問題,推進金融、房地產(chan) 與(yu) 實體(ti) 經濟的協調發展,這既是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需要,也是紮實推進共同富裕的要求。2020年6月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提出2020年全年金融支持實體(ti) 經濟讓利1.5萬(wan) 億(yi) 元,此項政策措施在疫情衝(chong) 擊背景下雖然具有重要意義(yi) ,但更為(wei) 關(guan) 鍵的是深化金融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健全具有普惠性的現代金融體(ti) 係,加快構建金融為(wei) 實體(ti) 經濟服務的體(ti) 製機製,持續擴大製造業(ye) 中長期貸款、信用貸款、技改貸款的規模,加大股權融資、債(zhai) 券融資等向製造業(ye) 傾(qing) 斜的力度,不斷創新和完善直達實體(ti) 經濟的貨幣政策工具,堅持“房住不炒”的房地產(chan) 定位。尤其是要持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ti) 係,補齊監管製度短板,加大對金融、房地產(chan) 行業(ye) 收入分配管理,整頓收入分配秩序,建立風險全覆蓋監管框架,提高金融監管的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要重視金融的短期風險與(yu) 實體(ti) 經濟長期風險的平衡,解決(jue) 阻礙經濟有效循環、導致“脫實向虛”的一係列長期結構失衡問題,實現金融、房地產(chan) 和實體(ti) 經濟協調發展,從(cong) 而縮小行業(ye) 收入差距,紮實推進共同富裕。
協調產(chan) 業(ye) 政策與(yu) 競爭(zheng) 政策,構建大中小企業(ye) 、國有企業(ye) 與(yu) 民營企業(ye) 、互聯網平台企業(ye) 與(yu) 一般傳(chuan) 統企業(ye) 競合共生的良好發展生態,清理規範不合理收入,重視企業(ye) 社會(hui) 責任
堅持和完善社會(hui) 主義(yi) 基本經濟製度,激發各類市場主體(ti) 活力,努力培育更有活力、更多數量的各類市場主體(ti) ,是我國推動經濟發展和實現經濟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大量富有活力、各種類型的市場主體(ti) ,是我國現代化經濟體(ti) 係的基礎,各類市場主體(ti) 協調發展,是培育中等收入群體(ti) 、紮實推進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由於(yu) 企業(ye) 的規模、所有權性質、業(ye) 務特性存在差異,決(jue) 定了不同類型企業(ye) 在市場的功能定位、競爭(zheng) 地位都不同。相對於(yu) 大型企業(ye) 而言,一般中小企業(ye) 尤其是小微企業(ye) 具有先天的規模競爭(zheng) 劣勢,穩定性和抗風險能力較差;相對於(yu) 國有企業(ye) 而言,一般民營企業(ye) 會(hui) 麵臨(lin) 特殊的發展問題,例如準入限製、貸款受限等;而相對於(yu) 一般企業(ye) 而言,平台企業(ye) 具有網絡效應、邊際成本為(wei) 零、外部經濟性等經濟屬性,有著走向寡頭壟斷或完全壟斷的便利性。但從(cong) 市場整體(ti) 看,各類企業(ye) 都有自己的重要功能,都有自己生存發展的必要性,尤其是中小企業(ye) 、民營企業(ye) 在解決(jue) 就業(ye) 、促進共同富裕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一個(ge) 完善的市場需要各類市場主體(ti) 公平競爭(zheng) 、協調發展。在收入分配上,不同類型企業(ye) 會(hui) 有不同的收入水平,尤其是大企業(ye) 、國有企業(ye) 和平台企業(ye) 有可能因壟斷地位而獲得相對高的收入,這就需要加強對其出現的壟斷行為(wei) 進行有效規製。
促進各類企業(ye) 協調發展,最根本的手段是在強化競爭(zheng) 政策基礎地位的前提下有效協同產(chan) 業(ye) 政策與(yu) 競爭(zheng) 政策。一方麵,要強化競爭(zheng) 政策的基礎地位,不斷完善競爭(zheng) 政策框架,構建覆蓋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的競爭(zheng) 政策實施機製,強化公平競爭(zheng) 審查製度的剛性約束,加大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zheng) 執法力度,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加快推進能源、鐵路、電信、公用事業(ye) 等行業(ye) 競爭(zheng) 性環節的市場化改革,強化對自然壟斷性業(ye) 務的監管。另一方麵,要積極推進產(chan) 業(ye) 政策與(yu) 競爭(zheng) 政策的協同。強化競爭(zheng) 政策的基礎地位並不意味著不需要產(chan) 業(ye) 政策,關(guan) 鍵是要推進產(chan) 業(ye) 政策從(cong) 強選擇性向功能性轉型,通過市場或非市場的方式為(wei) 產(chan) 業(ye) 提供科學技術、人力資本等公共服務,通過創新體(ti) 係建設或公共服務體(ti) 係建設,如共性技術研發機構、技術擴散服務機構和項目、針對中小企業(ye) 的法律服務等,為(wei) 產(chan) 業(ye) 和企業(ye) 提供特定的服務以提升其發展能力;要加大知識產(chan) 權保護力度,建立知識產(chan) 權侵權懲罰性賠償(chang) 製度,塑造良好產(chan) 業(ye) 生態和競爭(zheng) 環境。從(cong) 收入分配角度看,整頓收入分配秩序,堅決(jue) 取締非法收入,堅決(jue) 打擊內(nei) 幕交易、操縱股市、財務造假、偷稅漏稅等獲取非法收入行為(wei) ,努力把各行業(ye) 收入差距控製在合理合規範圍之內(nei) ,加大對壟斷行業(ye) 收入分配管理,清理分配亂(luan) 象。
還需要強調的是,在共同富裕背景下,企業(ye) 協調發展要把企業(ye) 社會(hui) 責任放在更為(wei) 重要的地位。企業(ye) 努力承擔社會(hui) 責任,其理論邏輯在於(yu) 企業(ye) 不是追求股東(dong) 利益最大化的組織,而應該是包含股東(dong) 在內(nei) 的企業(ye) 所有利益相關(guan) 者(還包括員工、消費者、供應商、債(zhai) 權人、社區、政府、生態環境等)的利益最大化,這本質上是全體(ti) 人民共同富裕要求的企業(ye) 微觀理論邏輯的具體(ti) 化。企業(ye) 履行社會(hui) 責任的意義(yi) 絕不僅(jin) 僅(jin) 在於(yu) 通過慈善等活動進行第三次分配來助力共同富裕,而是要在企業(ye) 的價(jia) 值理念、戰略導向、經營活動中全麵體(ti) 現出各方利益相關(guan) 者的要求,這會(hui) 直接影響到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因此,重視積極推進企業(ye) 社會(hui) 責任,對推進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義(yi) 。我國從(cong) 2006年開始,一直重視和倡導企業(ye) 社會(hui) 責任,2006年公司法最早明確要求公司從(cong) 事經營活動要承擔社會(hui) 責任,2008年國務院國資委發布《關(guan) 於(yu) 中央企業(ye) 履行社會(hui) 責任的指導意見》,上海證券交易所印發《關(guan) 於(yu) 加強上市公司社會(hui) 責任承擔工作暨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2013年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明確要求國有企業(ye) 承擔社會(hui) 責任,2018年證監會(hui) 發布新版《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要求上市公司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弘揚優(you) 秀企業(ye) 家精神、積極履行社會(hui) 責任。總體(ti) 而言,我國企業(ye) 社會(hui) 責任水平一直在不斷上升,但推進企業(ye) 社會(hui) 責任依然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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