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教育督導辦要求各地落實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收入“不低於”政策
中新網1月11日電據教育部網站消息,近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hui) 辦公室向各省(市、區)發出提醒函,要求各地切實抓好義(yi) 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yu) 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簡稱“不低於(yu) ”)落實工作,在發放2021年年終獎勵性補貼及安排2022年度財政預算時,確保“不低於(yu) ”持續落實落地。
提醒函提出三條明確要求:一是將義(yi) 務教育教師工資列為(wei) 政府必保支出。各地要強化省級統籌,確保義(yi) 務教育教師待遇保障長效機製和工資收入隨當地公務員待遇調整的聯動機製落到實處,持續兌(dui) 現“不低於(yu) ”。二是暢通民意渠道。省、市、縣三級政府都要建立和暢通教師投訴、舉(ju) 報渠道,讓教師有渠道了解政策、有平台合理投訴、有機會(hui) 消除誤解。特別是在發放2021年年終公務員和教師獎勵性補貼時,要加強政策溝通、把解釋工作做實做細做到位。三是強化督導檢查。各省要加強監測和核查,對個(ge) 別未實現“不低於(yu) ”或者新欠義(yi) 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的縣(市、區),嚴(yan) 格執行《教育督導問責辦法》,對相關(guan) 責任人員進行問責。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hui) 辦公室2022年將繼續密切關(guan) 注各地義(yi) 務教育教師工資收入“不低於(yu) ”落實情況,對落實不到位的地方將實行掛牌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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