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調查報告公布
新華社北京1月21日電 記者從(cong) 應急管理部獲悉:日前,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聽取了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調查情況的匯報,並審議通過了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調查報告。經國務院調查組調查認定,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是一場因極端暴雨導致嚴(yan) 重城市內(nei) 澇、河流洪水、山洪滑坡等多災並發,造成重大人員傷(shang) 亡和財產(chan) 損失的特別重大自然災害;鄭州市委市政府及有關(guan) 區縣(市)、部門和單位風險意識不強,對這場特大災害認識準備不足、防範組織不力、應急處置不當,存在失職瀆職行為(wei) ,特別是發生了地鐵、隧道等本不應該發生的傷(shang) 亡事件。鄭州市及有關(guan) 區縣(市)黨(dang) 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此負有領導責任,其他有關(guan) 負責人和相關(guan) 部門、單位有關(guan) 負責人負有領導責任或直接責任。
2021年7月17日至23日,河南省遭遇曆史罕見特大暴雨,發生嚴(yan) 重洪澇災害,特別是7月20日鄭州市遭受重大人員傷(shang) 亡和財產(chan) 損失。災害共造成河南省150個(ge) 縣(市、區)1478.6萬(wan) 人受災,因災死亡失蹤398人,其中鄭州市380人、占全省95.5%;直接經濟損失1200.6億(yi) 元,其中鄭州市409億(yi) 元、占全省34.1%。
災害發生後,黨(dang) 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zhong) 生命財產(chan) 安全放在第一位,抓細抓實各項防汛救災措施,並派出解放軍(jun) 和武警部隊迅速投入搶險救災,為(wei) 做好防汛救災工作注入了強大動力、提供了堅強保障。李克強總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主持專(zhuan) 題會(hui) 議部署,深入河南災區考察,要求抓實防汛救災措施,加快恢複重建,嚴(yan) 肅認真開展災害調查工作。國家防總、國家減災委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派出工作組指導開展防汛救災工作。河南省委省政府、國家有關(guan) 部委、解放軍(jun) 和武警部隊、消防救援隊伍等各有關(guan) 方麵和廣大幹部群眾(zhong) 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搶險救災。目前,災後重建工作正在全麵有效開展。
這次災害雖為(wei) 極端天氣引發,但集中暴露出許多問題和不足。為(wei) 查明問題、總結經驗、汲取教訓,經黨(dang) 中央批準,國務院成立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調查組,由應急管理部牽頭,水利部、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自然資源部、公安部、發展改革委、工業(ye) 和信息化部、衛生健康委、中國氣象局、國家能源局和河南省政府參加,分設綜合協調、監測預報、應急處置、交通運輸、城市內(nei) 澇、山洪地質災害等6個(ge) 專(zhuan) 項工作組,分別由有關(guan) 部委牽頭,並邀請氣象、水利、市政、交通、地質、應急、法律等領域的院士和權威專(zhuan) 家,組成專(zhuan) 家組全程參加。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相關(guan) 部門指導開展相關(guan) 工作。
調查組本著對黨(dang) 和人民負責、對社會(hui) 和曆史負責的態度,充分考慮這場特大暴雨強度和範圍突破當地曆史記錄、遠超出城鄉(xiang) 防洪排澇能力的實際,堅持依法依規、實事求是、科學嚴(yan) 謹、全麵客觀的原則,依照有關(guan) 法律法規,通過現場勘查、調閱資料、走訪座談、受理信訪舉(ju) 報、問詢談話、調查取證、分析計算、專(zhuan) 家論證等方式,複盤災害發生和應對過程。經過全麵深入調查,查明了鄭州市和有關(guan) 區縣(市)黨(dang) 委政府、部門單位履職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查明了社會(hui) 廣泛關(guan) 注的重點事件和因災死亡失蹤人數遲報瞞報問題,並總結分析經驗教訓,提出了改進工作的措施建議。
調查組查明,鄭州市委、市政府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防汛救災決(jue) 策部署和河南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不力,沒有履行好黨(dang) 委政府防汛救災主體(ti) 責任,對極端氣象災害風險認識嚴(yan) 重不足,沒有壓緊壓實各級領導幹部責任,災難麵前沒有充分發揮統一領導作用,存在形式主義(yi) 、官僚主義(yi) 問題;黨(dang) 政主要負責人見事遲、行動慢,未有效組織開展災前綜合研判和社會(hui) 動員,關(guan) 鍵時刻統一指揮缺失,失去有力有序有效應對災害的主動權;災情信息報送存在遲報瞞報問題,對下級黨(dang) 委政府和有關(guan) 部門遲報瞞報問題失察失責。
調查組還對造成重大傷(shang) 亡和社會(hui) 關(guan) 注的事件進行了深入調查,查明了主要原因和問題,認定鄭州地鐵5號線、京廣快速路北隧道亡人事件是責任事件,郭家咀水庫漫壩事件是違法事件;滎陽市崔廟鎮王宗店村山洪災害存在應急預案措施不當、疏散轉移不及時等問題,登封電廠集團鋁合金有限公司爆炸事故存在未如實報告人員死亡真實原因並違規使用災後重建補助資金用於(yu) 死亡人員家屬補償(chang) 等問題。同時,調查組還查明鄭州二七區、金水區、鞏義(yi) 市、滎陽市、新密市、鄭東(dong) 新區等6個(ge) 區市、10個(ge) 鄉(xiang) 鎮街道,鄭州市及相關(guan) 區縣(市)應急管理、水利、城市管理等8個(ge) 係統的18個(ge) 單位,以及鄭州地鐵集團、河南五建集團、鄭州城市隧道管養(yang) 中心等9個(ge) 企事業(ye) 單位的責任。
調查組按規定將調查報告和有關(guan) 公職人員履職方麵的問題線索,及時移交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組。
針對災害應對處置中暴露的問題,調查組總結了六個(ge) 方麵的主要教訓:鄭州市一些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缺乏風險意識和底線思維;市委市政府及有關(guan) 區縣(市)黨(dang) 委政府未能有效發揮統一領導作用;貫徹中央關(guan) 於(yu) 應急管理體(ti) 製改革部署不堅決(jue) 不到位;發展理念存在偏差,城市建設“重麵子、輕裏子”;應急管理體(ti) 係和能力薄弱,預警與(yu) 響應聯動機製不健全等問題突出;幹部群眾(zhong) 應急能力和防災避險自救知識嚴(yan) 重不足。
調查組還提出六項改進措施建議,強調要大力提高領導幹部風險意識和應急處突能力,建立健全黨(dang) 政同責的地方防汛工作責任製,深入開展應急管理體(ti) 製改革及運行情況評估,全麵開展應急預案評估修訂工作、強化預警和響應一體(ti) 化管理,整體(ti) 提升城市防災減災水平,廣泛增強全社會(hui) 風險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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