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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門聯合發文 首次明確提出“建立有序開放的平台生態”

發布時間:2022-01-29 10:23:00來源: 法治日報

  九部門聯合發文推動平台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

  首次明確提出“建立有序開放的平台生態”

  本報記者 萬(wan) 靜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推動平台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的若幹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堅持發展和規範並重,為(wei) 今後我國平台經濟發展定下了基本底色,並從(cong) 競爭(zheng) 秩序、金融、數據安全等方麵提出了全新的監管要求。

  尤其引發業(ye) 界關(guan) 注的是,《意見》首次明確提出“建立有序開放的平台生態”,推動平台企業(ye) 間合作,構建兼容開放的生態圈,激發平台企業(ye) 活力,培育平台經濟發展新動能。

  全麵提升監管能力

  完善競爭(zheng) 監管執法

  近年來,國家層麵先後出台了指導、規範平台經濟發展的多份文件,既有整體(ti) 角度的鼓勵性文件,如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也有各部門旨在解決(jue) 特定問題的約束性文件,如中央網信辦等九部門聯合發布的《關(guan) 於(yu) 加強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綜合治理的指導意見》。此外,還有一些指南性質的指導性文件已經發布或正在製定之中。

  這些文件基本構建了我國平台經濟監管的政策體(ti) 係,確立了平台經濟發展與(yu) 規範並重的政策導向。在此基礎上,此次發改委等九部門新發布的《意見》,則具有“集大成者”的屬性,它從(cong) 新的經濟形勢與(yu) 戰略高度,提出了平台經濟發展及監管的新要求與(yu) 新舉(ju) 措。

  《法治日報》記者注意到,對於(yu) 平台經濟,《意見》給出的首要態度就是強調規範與(yu) 發展並重,注重全麵提升平台經濟的市場監管能力和水平。

  《意見》提出,要“對人民群眾(zhong) 反映強烈的重點行業(ye) 和領域,加強全鏈條競爭(zheng) 監管執法”。這包括依法查處平台經濟領域壟斷和不正當競爭(zheng) 等行為(wei) 、嚴(yan) 格依法查處平台經濟領域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行為(wei) 等。

  提高金融領域監管執法水平也緊隨其後。《意見》提出,要強化支付領域監管,斷開支付工具與(yu) 其他金融產(chan) 品的不當鏈接,依法治理支付過程中的排他或“二選一”行為(wei) ,對濫用非銀行支付服務相關(guan) 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wei) 加強監管。規範平台數據使用,從(cong) 嚴(yan) 監管征信業(ye) 務,確保依法持牌合規經營。

  此外,在數據信息安全特別是個(ge) 人信息保護方麵,《意見》也要求要嚴(yan) 厲打擊平台企業(ye) 超範圍收集個(ge) 人信息、超權限調用個(ge) 人信息等違法行為(wei) 。從(cong) 嚴(yan) 管控非必要采集數據行為(wei) ,依法依規打擊黑市數據交易、大數據殺熟等數據濫用行為(wei) 。

  對此,我國知名反壟斷法專(zhuan) 家、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時建中分析認為(wei) ,《意見》直麵平台經濟領域的新問題並確立了新形勢下的監管重點。平台經濟發展中的不規範問題,在競爭(zheng) 失序、數據和信息安全等方麵表現得較為(wei) 普遍。《意見》對這些問題都著重予以了回應,同時也突出了對上述問題的監管重點,這表明我國市場監管執法的專(zhuan) 業(ye) 性和精準性水平越來越高。

  優(you) 化平台發展環境

  建立有序開放生態

  記者了解到,此次《意見》最引起業(ye) 界關(guan) 注和深受觸動的是,它首次提出了“平台開放生態”的理念。在過去的平台經濟發展中,我國平台企業(ye) 熱衷於(yu) 構建相對封閉的生態圈,對競爭(zheng) 對手或普通第三方的服務,經常不予兼容甚至惡意封禁。這不僅(jin) 限製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同時也損害平台經濟領域的市場競爭(zheng) 秩序。

  “平台企業(ye) 不開放,除有自身利益考慮外,也可能基於(yu) 數據安全或保護用戶利益的考慮,因此開放也是有限度的。”時建中說。

  知名反壟斷法專(zhuan) 家黃勇教授則認為(wei) ,“平台開放”理念在最新也是行業(ye) 最高的政策文件中首次提出,其實也是在釋放出一種信號,即以往國家對平台企業(ye) “各自發展”的粗放式管理模式已經過去,接下來迎來的是高質規範有序的平台經濟發展模式。

  《意見》明確,要“建立有序開放的平台生態”。所謂“有序開放”,就是倡導公平競爭(zheng) 、包容發展、開放創新的平台新生態環境,按照統一規則公平對外提供服務,不得惡意不兼容,或設置不合理的程序要求。平台運營者不得利用數據、流量、技術、市場、資本優(you) 勢,限製其他平台和應用獨立運行。推動製定雲(yun) 平台間係統遷移和互聯互通標準,加快業(ye) 務和數據互聯互通。

  近年來,我國平台經濟在發展中也出現了類似於(yu) 平台內(nei) 經營者盈利受擠壓、平台間相互封禁、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合法權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等諸多問題,一定程度上製約了平台經濟健康發展。

  為(wei) 此,《意見》也致力於(yu) 優(you) 化平台經濟的發展環境,提出要不斷降低平台經濟參與(yu) 者經營成本,持續推進平台經濟相關(guan) 市場主體(ti) 登記注冊(ce) 便利化、規範化,統籌開展住所與(yu) 經營場所分離登記試點。進一步清理和規範各地於(yu) 法無據、擅自擴權的平台經濟準入等規章製度,完善互聯網市場準入禁止許可目錄。引導平台企業(ye) 合理確定支付結算、平台傭(yong) 金等服務費用,給予優(you) 質小微商戶一定的流量扶持。

  同時,加強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落實網約配送員、網約車駕駛員等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相關(guan) 政策措施。完善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與(yu) 平台企業(ye) 、用工合作企業(ye) 之間的勞動關(guan) 係認定標準,探索明確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guan) 係情形的認定標準,合理確定企業(ye) 與(yu) 勞動者的權利義(yi) 務。

  依托市場數據優(you) 勢

  帶動經濟轉型發展

  “十三五”期間,我國平台經濟發展取得顯著成績。2020年全國網上零售額達到11.76萬(wan) 億(yi) 元,連續8年位居世界第一。平台用戶數量持續擴張,截至2021年6月,我國網絡視頻、線上消費、網上外賣、網絡辦公、遠程醫療用戶規模分別達到9.44億(yi) 、8.12億(yi) 、4.69億(yi) 、3.81億(yi) 、2.39億(yi) ,形成全球超大規模的在線消費群體(ti) 。

  強勁的發展潛力和經濟效益,極大地激發經濟發展新動能。疫情期間,基於(yu) 平台發展的多種新業(ye) 態新模式助力“停工不停產(chan) ,停課不停學”,體(ti) 現了平台經濟的良好韌性,有效對衝(chong) 了新冠肺炎疫情的嚴(yan) 重衝(chong) 擊,成為(wei) 推動經濟社會(hui) 複蘇、增長的新動力。

  《意見》指出,我國要支持平台企業(ye) 依托市場、數據優(you) 勢,賦能生產(chan) 製造環節,發展按需生產(chan) 、以銷定產(chan) 、個(ge) 性化定製等新型製造模式。鼓勵平台企業(ye) 加強與(yu) 行業(ye) 龍頭企業(ye) 合作,提升企業(ye) 一體(ti) 化數字化生產(chan) 運營能力,推進供應鏈數字化、智能化升級,帶動傳(chuan) 統行業(ye) 整體(ti) 數字化轉型。同時,鼓勵平台企業(ye) 拓展“互聯網+”消費場景,提供高質量產(chan) 品和服務,促進智能家居、虛擬現實、超高清視頻終端等智能產(chan) 品普及應用,發展智能導購、智能補貨、虛擬化體(ti) 驗等新興(xing) 零售方式,推動遠程醫療、網上辦公、知識分享等應用。

  引導平台企業(ye) 開展品牌消費、品質消費等網上促銷活動,培育消費新增長點。鼓勵平台企業(ye) 助力優(you) 化公共服務,提升醫療、社保、就業(ye) 等服務領域的普惠化、便捷化、個(ge) 性化水平。

  國家發展改革委創新驅動發展中心(數字經濟研究發展中心)研究員白京羽認為(wei) ,發展平台經濟,要注重處理好發展和規範的關(guan) 係。要把握平台經濟發展規律,始終堅持發展和規範並重,支持和促進平台經濟守正創新、行穩致遠。一方麵,要激發市場主體(ti) 活力和科技創新能力,促進平台企業(ye) 創新發展,鞏固和增強國際競爭(zheng) 力。另一方麵,要加強和規範監管,建立健全平台經濟治理體(ti) 係,營造公平競爭(zheng) 的市場環境,讓更多市場主體(ti) 共享數字經濟發展紅利。

  對此,《意見》大力支持平台加強技術創新,鼓勵平台企業(ye) 不斷提高研發投入強度,加快人工智能、雲(yun) 計算、區塊鏈、操作係統、處理器等領域的技術研發突破。鼓勵平台企業(ye) 加快數字化綠色化融合技術創新研發和應用,助推構建零碳產(chan) 業(ye) 鏈和供應鏈。營造良好技術創新政策環境,進一步健全適應平台企業(ye) 創新發展的知識產(chan) 權保護製度。支持有實力的龍頭企業(ye) 或平台企業(ye) 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ti) ,圍繞工業(ye) 互聯網底層架構、工業(ye) 軟件根技術、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公共算法集、區塊鏈底層技術等領域,推進關(guan) 鍵軟件技術攻關(guan) 。

(責編: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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