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時政

配備法治副校長 一個學校都不能落下

發布時間:2022-02-21 09:48:00來源: 光明網-時評頻道

  作者:李一陵

  近日,教育部製定頒布了《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yu) 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要求每所中小學校將至少配備1名法治副校長,偏遠地區、農(nong) 村地區學校和城市薄弱學校優(you) 先配備法治副校長。《辦法》共20條,重點圍繞中小學法治副校長“是什麽(me) ”“幹什麽(me) ”“誰來管”“怎麽(me) 聘”“如何幹好”等問題,係統設計了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yu) 管理製度。

  《辦法》不僅(jin) 明確了適用範圍,包括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e) 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專(zhuan) 門學校都適用相關(guan) 管理製度,更重要的是拓展了法治副校長的工作職責。20多年來,法治副校長工作的開展對推進青少年憲法法治教育發揮了積極作用、取得積極成效。然而,在實際執行中還存在著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有些學校沒有法治副校長,有些法治副校長工作流於(yu) 形式,更類似於(yu) “臨(lin) 時普法員”。

  過去,法治副校長的主要職責是開展法治宣傳(chuan) 教育,這種情況與(yu) 中小學校依法治理製度體(ti) 係建設形勢、青少年權益保護形勢還有差距。尤其是2021年以來,我國青少年權益保障法律製度建設全麵提速,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等重要法律和規章相繼實施,對中小學校提出了大量具體(ti) 要求。新的依法治校和青少年權益保障環境迫切要求進一步明確和拓展法治副校長的職責,充分發揮法治副校長作為(wei) 專(zhuan) 業(ye) 法律人才的作用和優(you) 勢。

  所以,《辦法》與(yu) 時俱進,明確了法治副校長還需協助開展的保護學生權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參與(yu) 安全管理、實施或者指導實施教育懲戒、指導依法治理等職責。也就是說,法治副校長不僅(jin) 僅(jin) 是“普法員”,還應該積極組織、指導、監督學校落實未成年人保護責任,成為(wei) 學生權益的守護者。拓展法治副校長的職能,也將為(wei) 完善中小學治理體(ti) 係,彌補中小學校缺乏專(zhuan) 業(ye) 法律人才的問題提供思路,從(cong) 而更好保護未成年人權益。

  《辦法》還從(cong) 管理體(ti) 製、聘任機製、保障激勵機製等方麵進一步完善了法治副校長的各項保障製度。顯然,機製不夠健全、保障不夠有力也是長期以來法治副校長工作麵臨(lin) 的挑戰。尤其是《辦法》明確要在偏遠地區、農(nong) 村地區學校和城市薄弱學校優(you) 先配備法治副校長,更體(ti) 現了推進法治副校長工作向法治資源薄弱地區傾(qing) 斜和延伸的思路。越是法治資源薄弱地區,越要重點傾(qing) 斜和保障,不能讓一個(ge) 學校落下。

  毋庸諱言,偏遠農(nong) 村地區學校,尤其是以留守兒(er) 童為(wei) 主的學校,學生權益保障麵臨(lin) 更大挑戰,法治教育資源相對更為(wei) 緊缺。從(cong) 現實來看,留守兒(er) 童家校關(guan) 聯不足,法治教育不夠生動、有效,校園法治輔導員人才培養(yang) 斷檔、進校意願不強等問題突出存在。

  在偏遠地區、農(nong) 村地區學校和城市薄弱學校優(you) 先配備法治副校長,無疑要解決(jue) 好這些問題。比如《辦法》規定派出機關(guan) 、教育行政部門可以根據有關(guan) 規定為(wei) 在偏遠農(nong) 村地區、交通不便地區學校任職的法治副校長給予食宿、交通等補助,有利於(yu) 解決(jue) 進校意願不足的問題。再如,在提高法治教育效果上,要做好選聘工作,建立激勵和問責機製,更要加強對法治副校長的培訓,提高法治副校長的履職能力,使之能夠結合農(nong) 村學校的實際,因地製宜開展法治教育,並結合農(nong) 村學校學生權益保護方麵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指導和監督。(李一陵)

(責編: 李雨潼)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