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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精準發揮“保險+期貨”作用 破解種養風險為農解憂

發布時間:2022-02-28 10:14:00來源: 經濟日報

  更精準發揮“保險+期貨”作用

  本報記者 祝惠春

  2月22日,中央一號文件發布,提出優(you) 化完善“保險+期貨”模式。自2016年至今,“保險+期貨”連續每年寫(xie) 入中央一號文件。

  長期以來,農(nong) 產(chan) 品市場“看天吃飯”,價(jia) 格風險一直缺乏有效對衝(chong) 手段。“保險+期貨”模式,就是融合發揮保險業(ye) 與(yu) 期貨業(ye) 各自優(you) 勢,將期貨市場功能發揮和農(nong) 業(ye) 風險管理相融合,讓涉農(nong) 企業(ye) 、農(nong) 民專(zhuan) 業(ye) 合作社及農(nong) 民通過金融工具來規避價(jia) 格風險、保障收益,提升生產(chan) 積極性,助力產(chan) 業(ye) 穩定發展。“保險+期貨”的成熟非一時一日之功,目前已進入全麵推廣期,將按照中央一號文件的要求,在總結經驗中不斷優(you) 化完善,以期形成適合中國國情的農(nong) 業(ye) 風險管理模式。

  破解種養(yang) 風險為(wei) 農(nong) 解憂

  2021年底,期貨業(ye) 傳(chuan) 來好消息:我國天然橡膠“保險+期貨”項目入選全球減貧最佳案例,並被收錄進南南合作減貧知識分享網站——中外減貧案例庫及在線分享平台。

  該項目由海南白沙縣政府和新湖期貨、人保財險合作,在上海期貨交易所支持下,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來保障膠農(nong) 收入。2017年6月該項目創立了國內(nei) 首單天然橡膠“保險+期貨”精準扶貧項目保單。近五年來,總承保現貨數量近3萬(wan) 噸,共產(chan) 生賠付2076萬(wan) 元,助力白沙縣脫貧摘帽。該項目還幫助了當地橡膠產(chan) 業(ye) 升級。白沙縣政府投入資金開發了“天然橡膠生產(chan) 銷售管理平台”,采用二維碼掃描及雲(yun) 端存儲(chu) 技術進行收膠數據的采集和匯總,創新探索鄉(xiang) 村產(chan) 業(ye) 數字化。

  這個(ge) 獲獎項目是我國“保險+期貨”的一個(ge) 縮影。近年來,“保險+期貨”在精準扶貧、農(nong) 產(chan) 品價(jia) 格風險管理方麵取得了積極成果。2021年,上海期貨交易所天然橡膠“保險+期貨”及場外期權試點項目總計賠付1.15億(yi) 元。2021年鄭州商品交易所在白糖、蘋果、紅棗、花生、棉花品種上支持開展項目21個(ge) ,保費總計2.2億(yi) 元,提供風險保障金額50.95億(yi) 元。大連商品交易所將“保險+期貨”試點納入“大商所農(nong) 保計劃”,項目個(ge) 數同比增長83%,為(wei) 曆年最多。

  更閃亮的是,“保險+期貨”中的期貨價(jia) 格得到國家層麵認可。2021年6月,財政部、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銀保監會(hui) 三部門聯合發布《關(guan) 於(yu) 擴大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實施範圍的通知》。據悉,已出台收入保險方案的省份均采用期貨價(jia) 格作為(wei) 保額和核賠的厘定因子。13個(ge) 試點省份中,黑龍江、山東(dong) 和安徽開展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吉林和內(nei) 蒙古開展完全成本保險等。該政策出台和部分省份采用期貨價(jia) 格落地收入保險,表明國家已通過中央財政直接補貼的方式全麵試水收入保險,“保險+期貨”收入保險模式已納入國家政策性農(nong) 險試點的戰略布局。

  模式創新提升服務能力

  記者采訪中了解到,更多“保險+期貨”優(you) 化模式和相關(guan) 金融產(chan) 品在實踐中湧現。

  在生豬養(yang) 殖業(ye) ,養(yang) 殖戶同時麵臨(lin) 成本端飼料價(jia) 格上漲和銷售端生豬價(jia) 格下跌的風險,傳(chuan) 統單一型的風險保障無法滿足行業(ye) 的風險管理需求。按生豬出欄體(ti) 重、料肉比以及養(yang) 殖飼料配比情況,將生豬、玉米、豆粕按一定比例擬合成生豬收益指數應運而生,用於(yu) 綜合保障企業(ye) 在成本端和銷售端的價(jia) 格風險。大地期貨有限公司及其風險管理子公司,為(wei)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區胡貴龍等38戶中小養(yang) 殖戶提供價(jia) 格保險。由養(yang) 殖戶向保險公司購買(mai) 生豬收益指數保險;保險公司向大地期貨風險管理子公司購買(mai) 場外期權實現再保險;到期後,若生豬收益指數低於(yu) 目標價(jia) 格時,參保養(yang) 殖戶獲得差額賠付。這個(ge) 模式設計兼顧養(yang) 殖企業(ye) 成本端和銷售端,為(wei) 養(yang) 殖戶提供更加全麵的價(jia) 格風險保障。

  在果業(ye) ,鄭商所創新基於(yu) “保險+期貨”的蘋果收入保險模式,發展立體(ti) 化農(nong) 業(ye) 風險管理體(ti) 係。2021年,我國首單蘋果“保險+期貨”收入險落地陝西黃陵縣,以產(chan) 量端和價(jia) 格端的雙重保險,為(wei) 607戶果農(nong) 提供8747元/畝(mu) 的保險金額,幫助果農(nong) 有效規避因自然災害減產(chan) 和銷售價(jia) 格下跌造成的收入損失,不僅(jin) 為(wei) 特色林果作物收入保險項目積累經驗,而且對加快農(nong) 業(ye) 保險由“保成本”“保價(jia) 格”向“保收入”轉型升級具有借鑒意義(yi) 。

  2021年,上期所創新14個(ge) 天然橡膠“保險+期貨”場外期權試點項目,海南橡膠、雲(yun) 膠集團和廣墾橡膠等產(chan) 業(ye) 龍頭企業(ye) 將場外期權產(chan) 生的正收益通過“二次結算”的方式補貼給割膠農(nong) 戶,既保障了割膠農(nong) 戶的收益,又保障了膠企有穩定的橡膠原材料來源,從(cong) 而發揮龍頭企業(ye) 產(chan) 業(ye) 的帶動和輻射作用,促進當地橡膠產(chan) 業(ye) 發展。

  雖然模式創新帶來了保險服務能力提升,但是,“保險+期貨”在實踐中也麵臨(lin) 一些挑戰。由於(yu) “保險+期貨”模式服務主體(ti) 是廣大農(nong) 戶、養(yang) 殖戶及各類新型農(nong) 業(ye) 經營主體(ti) ,參與(yu) 主體(ti) 涉及保險公司、期貨及風險管理子公司兩(liang) 大主體(ti) ,試點過程中還往往需要政府部門的全程參與(yu) 。一個(ge) 項目的落地,牽涉人員廣,業(ye) 務流程鏈條長,模式涉及的產(chan) 品和業(ye) 務模式均具有創新性,這對於(yu) 政府、保險公司和農(nong) 戶都需要經曆一個(ge) 普及和學習(xi) 的過程。目前,暫時還沒有形成一個(ge) 互聯互通,高效共享的業(ye) 務流程準則,這是未來“保險+期貨”模式繼續做大做強需要麵對的挑戰之一。

  其次,現行“保險+期貨”項目的保險標的多為(wei) 期貨合約,利用期貨價(jia) 格作為(wei) 承保和理賠的關(guan) 鍵依據,這就存在基差風險無法完全規避問題、收入保險的保障金額較難合理確定、保險保障周期與(yu) 期權期限無法完全匹配、再保險途徑較單一等問題。

  業(ye) 內(nei) 專(zhuan) 家表示,鄉(xiang) 村振興(xing) 需要“保險+期貨”發揮更精準作用。2022年優(you) 化完善“保險+期貨”模式,著重是豐(feng) 富項目品種、擴大項目規模、優(you) 化項目合約設計,提升項目的影響力和惠及麵。另外,要進一步拓寬保費來源,引入財政支持,建立穩定的財政資金投入機製,增強“保險+期貨”的可持續性與(yu) 可複製性,這也是“保險+期貨”項目擴麵提質的重要保障。

  提供“菜單式”投保服務

  “保險+期貨”項目的保費來源,一般包括政府補貼、服務主體(ti) 自繳及其他渠道補貼、期貨交易所支持等。目前正在動態進行結構優(you) 化。以鄭商所為(wei) 例,2021年項目保費總計2.2億(yi) 元,鄭商所支持54.5%(比2020年降低12.6%),財政補貼27.33%(比2020年增加14.4%),農(nong) 戶自繳11.3%(比2020年增加4.2%)。由此可見,交易所資金杠杆作用突出,同時也彰顯了地方政府對“保險+期貨”的充分認可。目前,湖北、湖南和廣西等省份的財政、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等相關(guan) 部門已經明確表示在2022年將安排財政資金與(yu) 期貨交易所積極合作重點支持域內(nei) “保險+期貨”項目的落地實施。

  業(ye) 內(nei) 人士表示,“保險+期貨”項目若要實現更大覆蓋麵、更高數量級的推廣,在農(nong) 民合理負擔的前提下,需要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提供更好財政支持。這就需要大力推動中央財政整合政策性農(nong) 業(ye) 保險和大災保險等補貼資金,按農(nong) 民投保需求靈活調整財政資金向收入保險傾(qing) 斜,為(wei) 農(nong) 民提供“菜單式”投保服務,提高農(nong) 民投保意願。

  此外,還需要深化大眾(zhong) 對期貨的認知。雖然目前已有部分省份采用期貨價(jia) 格落實收入保險,但中央試點收入保險的區域仍然較少,且部分省份應用期貨價(jia) 格的基本邏輯還有待完善。因此,要鼓勵保險公司在開展收入保險過程中,基於(yu) “價(jia) 格發現”功能參考或采用期貨價(jia) 格作為(wei) 保險產(chan) 品的定價(jia) 和理賠依據;推動中農(nong) 再統一處理收入險賠付風險,形成收入保險的運行閉環,為(wei) 試點項目擴大、深化及總結提供業(ye) 務基礎。

  鄭商所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2022年將圍繞優(you) 化完善“保險+期貨”模式,繼續鞏固前期項目建設成果,立足更好發揮期貨定價(jia) 、風險分散功能推進業(ye) 務模式創新升級,同時積極聯合省級農(nong) 險或金融主管部門實施項目,擴大“保險+期貨”覆蓋麵和惠及主體(ti) 。大商所則將聚焦服務國家“大豆振興(xing) ”計劃並綜合考慮玉米收入保險和完全成本保險布局,持續探索收入保險的有效模式,更好幫助農(nong) 民保收增收;加大對生豬“保險+期貨”項目的支持力度,特別是中小養(yang) 殖農(nong) 戶的風險保障效能發揮。

(責編: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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