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大家談】“按鍵傷人”頻現,遏製網絡暴力還須更嚴厲
作者:陳廣江
今年全國兩(liang) 會(hui) ,如何遏製網絡暴力再次成為(wei) 代表委員們(men) 關(guan) 注的焦點之一。繼2021年全國兩(liang) 會(hui) 後,全國人大代表、TCL創始人李東(dong) 生今年再次建議,完善網絡暴力的相關(guan) 司法解釋,針對打擊網絡暴力進行專(zhuan) 門立法。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建湖縣天和生態農(nong) 業(ye) 專(zhuan) 業(ye) 合作社理事長魯曼,以及全國人大代表、“寶貝回家”尋子網創始人張寶豔也共同呼籲,針對網絡暴力應出台更完善的法律法規。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遏製網絡暴力,淨化網絡生態,強化立法、織密法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也正因此,近年來的曆次全國兩(liang) 會(hui) ,都有不少代表委員建議盡快完善法律法規,全麵、精準、有力地遏製網絡暴力。
從(cong) 現實看,盡管已開展了多輪網絡“清朗”係列專(zhuan) 項行動,但網絡暴力依舊凶猛,“按鍵傷(shang) 人”現象時有發生。從(cong) 杭州取快遞女子被造謠出軌案,到“羅小貓貓子”直播中喝農(nong) 藥自殺悲劇,再到近期的尋親(qin) 男孩劉學州事件,網絡暴力一次次露出猙獰的麵孔,讓人防不勝防、脊背發涼。
防範治理網絡暴力須全社會(hui) 提高共識,更需法律亮劍。當前,我國沒有專(zhuan) 門針對網絡暴力的專(zhuan) 項法律,針對網絡暴力的規定散見於(yu) 《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網絡安全法》及相關(guan) 司法解釋中。在專(zhuan) 家看來,這些規定比較零散,不成係統,法條之間又缺乏協調配合,難以應對十分複雜且日益嚴(yan) 重的網絡暴力。
以目前刑法中的侮辱罪、誹謗罪為(wei) 例,一方麵,最高三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對網絡暴力犯罪的震懾作用有限;另一方麵,“告訴才處理”的規定,客觀上降低了違法成本、提高了維權成本,難以滿足社會(hui) 對公平正義(yi) 的期待。從(cong) 司法實踐看,網絡誹謗、侮辱行為(wei) 的入罪門檻較高,對施暴者的懲治力度偏軟。
這種情況下,以專(zhuan) 項立法遏製網絡暴力,既是現實需要,也是民意呼聲。就預防和懲處網絡暴力等一係列問題作出具體(ti) 化、明確化的規定,不僅(jin) 可以進一步明確網絡暴力違法行為(wei) 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提高法律法規的適用性、銜接性和實操性,還有助於(yu) 提高全社會(hui) 反網絡暴力的法律意識和維權觀念,推動“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深入人心。
相較於(yu) 事後救濟,反網絡暴力專(zhuan) 項立法還應在事先預防、事中幹預上下足“繡花功夫”。比如,從(cong) 約束、規製網絡平台入手,進一步明確、壓實平台的審核、監管責任,全麵、嚴(yan) 格落實網絡實名製,讓“鍵盤俠(xia) ”不再肆無忌憚、恣意生長。
最新數據顯示,我國網民規模達10.32億(yi) ,人均每周上網28.5小時。如此龐大的上網群體(ti) ,針對少數網民的網絡暴力問題進行專(zhuan) 項立法,就顯得非常必要和迫切。(陳廣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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