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雙碳目標如何更進一步?代表委員們聚焦碳稅、碳期貨、可再生能源
中國網財經3月7日訊(記者王晨曦)“健全完善碳稅政策法規體(ti) 係是實現雙碳目標不可或缺的一環”、“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是促進雙碳目標實現的路徑之一”、“碳期貨的推出將對提高碳市場流動性、平抑碳價(jia) 格波動、加快我國碳市場的建設進程具有深遠意義(yi) 。”
2022年是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相關(guan) 工作全麵鋪開的第二年,如何促進今年雙碳工作更進一步發展?代表委員們(men) 兩(liang) 會(hui) 提案聚焦“碳稅”、“可再生能源”、“碳期貨”,為(wei) 實現雙碳目標獻計獻策。
碳稅納入環境保護稅 加強“碳核查”提升企業(ye) 碳排放數據質量
健全完善碳稅政策法規體(ti) 係是實現雙碳目標不可或缺的一環,而企業(ye) 碳排放數據質量是全國碳排放管理以及碳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
全國政協委員、德勤中國副首席執行官蔣穎建議,將碳稅作為(wei) 環境保護稅的一個(ge) 稅目是現階段可以考慮的稅製設計方向。碳稅政策屬於(yu) 環保政策,因此將碳稅作為(wei) 環境保護稅的一個(ge) 稅目具有合理性。而且從(cong) 碳稅立法效率看,我國已有完整的環境保護稅法體(ti) 係,將碳稅納入環境保護稅,難度低於(yu) 為(wei) 碳稅單獨立法。
在提升中國碳數據質量方麵,蔣穎認為(wei) ,碳核查是提升數據質量的有效手段,但目前核查機構的專(zhuan) 業(ye) 性相對欠缺,能力參差不齊。因此加強核查機構的專(zhuan) 業(ye) 性和獨立性是非常必要的。
蔣穎還建議,在全麵評估機構的專(zhuan) 業(ye) 能力、人員配置、硬件設施、質量保證機製、獨立性審核機製、發展潛力等基礎上,更廣泛的納入具有公信力和專(zhuan) 業(ye) 能力的核查機構,使其能滿足日益增長的企業(ye) 碳核查需求,有效提升碳數據質量,助力應對全國碳市場建設中的機遇與(yu) 挑戰。
“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亟需財稅政策進一步扶持
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是促進雙碳目標實現的路徑之一。針對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國家已經出台了一係列財稅支持政策,如:增值稅即征即退、高新技術企業(ye) 優(you) 惠、西部大開發稅收優(you) 惠等,引導調控作用顯著。
全國政協委員、金風科技董事長武鋼認為(wei) ,當前正處於(yu) 實現國家雙碳戰略目標的起步階段,實現以風電、光伏為(wei) 代表的可再生能源高質量和規模化發展,在金融企業(ye) 增值稅政策、企業(ye) 留底增值稅處理機製、以及光伏發電產(chan) 品增值稅優(you) 惠等方麵仍亟需財稅政策的進一步扶持。
武鋼建議,進一步優(you) 化可再生能源發展財稅政策,在可再生能源行業(ye) 率先試點貸款利息增值稅抵扣;率先試點風力發電企業(ye) 增值稅留抵退稅全麵退還政策;繼續實施光伏發電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將風電、光伏發電企業(ye) 臨(lin) 時占用耕地稅調整為(wei) 建成後根據實際占地及複墾情況征收。
推出“碳期貨”對碳市場“意義(yi) 深遠”
在雙碳目標背景下,2021年7月16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正式啟動上線。但目前,全國碳交易市場的參與(yu) 主體(ti) 僅(jin) 限於(yu) 電力行業(ye) 的2000多家企業(ye) ,隻允許現貨交易。由於(yu) 覆蓋範圍較小、參與(yu) 主體(ti) 受限等原因,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所發揮的減排效果有限。
在全國人大代表、邁科集團董事局主席何金碧看來,碳交易具有較強的金融屬性,碳期貨的推出將對提高碳市場流動性、平抑碳價(jia) 格波動、加快我國碳市場的建設進程具有深遠意義(yi) 。並且,發展碳排放權期貨交易可以形成有效合理的碳排放權市場交易價(jia) 格。開展期貨交易,還可以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jue) 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還可以擴大碳市場的邊界和容量,促進碳金融產(chan) 品的多樣化。
“現階段碳排放配額分配以免費分配為(wei) 主,供應相對充足,影響了碳市場交易的價(jia) 格和流動性,造成碳排放權價(jia) 格整體(ti) 偏低且具波動性以及交易活躍程度不高等問題,難以對企業(ye) 減排形成有效激勵。”全國政協常委、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南存輝指出目前碳交易市場存在這樣問題。
南存輝建議,盡快出台《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提升碳交易市場立法層級與(yu) 效力;有序擴大全國碳市場交易覆蓋範圍,豐(feng) 富交易品種;進一步健全碳排放監測核查體(ti) 係的政策法規,並推動完善第三方核查機構資格標準;建立綠電與(yu) 碳排放權聯動體(ti) 係、碳稅與(yu) 碳交易聯動的碳定價(jia) 政策機製以及國際碳關(guan) 稅互認機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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