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超說明書用藥”有新法可依
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首次將診療指南和循證醫學支持下的超說明書(shu) 用藥寫(xie) 入法條,這意味著醫師根據臨(lin) 床診療的合理需求進行超說明書(shu) 用藥,將獲得法律的保護。
超說明書(shu) 用藥即用藥超出了國家藥監部門認可的藥企藥品說明書(shu) 的界定範圍,如超出了適用年齡、劑量、劑型、療程、給藥途徑或適應證等。
據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藥學部主任伍俊妍介紹,一方麵,由於(yu) 藥品說明書(shu) 是基於(yu) 醫學循證證據製定的,而醫學是不斷探索進展的,藥品說明書(shu) 往往滯後於(yu) 臨(lin) 床實踐和研究;另一方麵,更新藥品說明書(shu) 藥企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和費用來獲得符合說明書(shu) 修改要求的臨(lin) 床研究數據,行政部門也需要核查數據以及審批的時間,因此,藥品說明書(shu) 更新遲緩是一個(ge) 客觀存在,“超說明書(shu) 用藥”現象在全世界範圍內(nei) 廣泛存在。
超說明書(shu) 用藥一直以來都是醫療界爭(zheng) 議的話題:在給廣大患者帶來獲益的同時,它也讓醫生麵臨(lin) 訴訟和索賠的風險。一旦出現藥物不良反應,患者往往會(hui) 起訴醫生或醫院。近年來,在腫瘤治療領域,也曾出現過醫生質疑同行沒有按標準指南製定治療方案,超適應證使用抗癌藥物。這些爭(zheng) 議讓一些醫生感到困惑,甚至在治療中束手束腳。
根據3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醫師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醫師應當堅持安全有效、經濟合理的用藥原則,遵循藥品臨(lin) 床應用指導原則、臨(lin) 床診療指南和藥品說明書(shu) 等合理用藥。在尚無有效或者更好治療手段等特殊情況下,醫師取得患者明確知情同意後,可以采用藥品說明書(shu) 中未明確但具有循證醫學證據的藥品用法實施治療。
“新版醫師法中對超說明書(shu) 用藥的立法,無疑是既有利於(yu) 醫院和醫生,又保護了患者的權益。”伍俊妍指出,新版醫師法關(guan) 於(yu) 超說明書(shu) 用藥的條文與(yu) 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藥品管理法》是一脈相承的。
根據《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條規定,“醫療機構應當堅持安全有效、經濟合理的用藥原則,遵循藥品臨(lin) 床應用指導原則、臨(lin) 床診療指南和藥品說明書(shu) 等合理用藥,對醫師處方、用藥醫囑的適宜性進行審核。”相關(guan) 法律的修訂,對合理的超說明書(shu) 用藥予以認可和規範。
伍俊妍表示,根據新版醫師法,超說明書(shu) 用藥並非醫生開藥“隨心所欲”,而應該“遵循藥品臨(lin) 床應用指導原則、臨(lin) 床診療指南和藥品說明書(shu) ”合理用藥。
記者從(cong) 廣東(dong) 省藥學會(hui) 了解到,為(wei) 保障患者的權益,也為(wei) 醫生臨(lin) 床診療提供權威指引,該學會(hui) 從(cong) 2010年起即製定《藥品未注冊(ce) 用法專(zhuan) 家共識》,在國內(nei) 率先提出超說明書(shu) 用藥的原則,引發醫學界熱烈討論。該學會(hui) 從(cong) 2015年起在國內(nei) 率先發布的以循證醫學為(wei) 基礎的《超藥品說明書(shu) 用藥目錄》,收集國內(nei) 外權威臨(lin) 床指南、國內(nei) 知名三甲醫院的臨(lin) 床實踐案例等,每年更新一版,今年即將推出第八版《超藥品說明書(shu) 用藥目錄》。
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運用循證醫學的方法,結合超說明書(shu) 用藥的特點,製定了超說明書(shu) 用藥循證評價(jia) 方法與(yu) 流程,並經過前期對該院近600項超說明書(shu) 用藥的循證評價(jia) ,驗證了該方法的可行性。2021年5月,廣東(dong) 省藥學會(hui) 發布了由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起草的《超說明書(shu) 用藥循證評價(jia) 規範》團體(ti) 標準(T/GDPA1-2021),為(wei) 超說明書(shu) 用藥提供了快速循證評估指引。(全媒體(ti) 記者任珊珊 通訊員林偉(wei) 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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