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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壓力大,重返職場難,家務補償低……全職太太如何能安心帶娃

發布時間:2022-03-24 10:44:00來源: 工人日報

  原標題:生活壓力大,重返職場難,家務補償(chang) 低……(引題)

  全職太太如何能安心帶娃(主題)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劉友婷

  閱讀提示

  近年來,不少女性離開職場,回歸家庭當全職太太。如何從(cong) 製度設計層麵及司法實踐中,為(wei) 她們(men) 提供權益保障,受到越來越多關(guan) 注。

  “全年無休”“失去自己的發展機會(hui) 和選擇的權利,沒有自己的生活”“與(yu) 社會(hui) 脫節,沒有自信”……記者了解到,近年來,不少女性離開職場,回歸家庭當全職太太。然而,全職太太並不受年輕女性歡迎,被認為(wei) 是一份“高危的職業(ye) ”。

  現狀

  孩子沒人管 經濟壓力大

  1979年出生的陳涓琳(化名)在成為(wei) 全職太太以前是深圳一家證券公司的開戶櫃員。

  “老大是早產(chan) 兒(er) ,身體(ti) 特別差。上幼兒(er) 園期間休學了一年,每天下班後我還要抱著他排隊看中醫,晚上自己給他做艾灸。”談起成為(wei) 全職太太的原因,陳涓琳稱是沒辦法,最開始是老大需要人照顧,後來有了二胎就更離不開了。

  “每天早上6點多起床後,開始準備早餐,7點多送小孩上學,回家再收拾早餐碗碟,並準備午飯。11點多去接孩子放學,午飯後帶他到戶外活動。下午2點再次送孩子去學校,回到家開始收拾、整理。4點多小孩放學,接回來後輔導作業(ye) ,開始準備晚飯……”這是陳涓琳成為(wei) 全職太太後的“每一天”。

  經濟壓力大是陳涓琳最大的苦惱。她告訴記者,這些年來,自己幾乎沒有個(ge) 人消費,首飾不戴、化妝品不抹。家庭基本沒有存款,最希望的就是安穩,經不起任何變故。

  和陳涓琳相似,出生於(yu) 1997年的吳曦(化名)也是因為(wei) 孩子沒人照顧,離職當起了全職太太。

  “我也是沒辦法,請育兒(er) 嫂照顧寶寶,家裏沒人看著不放心;這兩(liang) 年也會(hui) 要二胎,打算二胎孩子上幼兒(er) 園了再出去工作”。吳曦最大的苦惱是“不被理解”,“洗衣、做飯、打掃衛生,一天到晚圍著米油鹽、紙尿褲轉,完全沒有自己的生活,最後卻換來一句——在家帶孩子能有多累,又不用賺錢養(yang) 家!”她說自從(cong) 有了娃,自己就像24小時全天候不定時上班,跟丈夫發句牢騷,還被認為(wei) 沒事找事。

  擔憂

  與(yu) 社會(hui) 脫節 重返職場難

  不自信、很自卑是陳涓琳對自己的評價(jia) 。采訪過程中,她多次強調“不知道能做什麽(me) ,就像是個(ge) 沒用的人”。

  “年齡大了、學曆也不高,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麽(me) ,很迷茫。”陳涓琳告訴《工人日報》記者,孩子上學後,她多次嚐試找工作,卻屢屢碰壁。在她看來,主要原因是脫離職場太久了,自己沒有“保持充電”,學曆不高、經驗不足,與(yu) 高學曆的年輕人競爭(zheng) 崗位,毫無優(you) 勢可言。

  陳涓琳所苦惱的,正是吳曦母親(qin) 所擔憂的。因為(wei) 是否工作的事,產(chan) 假期間吳曦就和母親(qin) 發生了多次爭(zheng) 吵。由於(yu) 婆家經濟條件優(you) 越,吳曦沒有經濟負擔,可她母親(qin) 卻認為(wei) ,年輕人應該靠自己,起碼得有能力賺錢養(yang) 活自己。

  “媽媽擔心我生完二孩大些後再找工作,離開職場久了,沒有工作經驗,不好找工作。”吳曦直言,自己也很矛盾,既想照顧好孩子,又擔心與(yu) 社會(hui) 脫節時間久了,重返職場太難。

  吳曦覺得,母親(qin) 堅持讓她出去找工作,還有一個(ge) 原因是擔心如果婚姻發生變故,她無法養(yang) 活自己。“畢竟沒有哪對夫妻能保證一輩子好好的。”她說,自己沒有任何存款、收入,而家裏資產(chan) 也都是婚前財產(chan) ,若是發生變故,會(hui) 很被動,單是爭(zheng) 奪孩子撫養(yang) 權,都沒有優(you) 勢。

  與(yu) 社會(hui) 脫節,重返職場難,找工作處處碰壁……在許多女性眼裏全職太太算是一份“高危職業(ye) ”。

  保障

  離婚給予家務補償(chang) 保持回歸職場能力

  近年來,在離婚訴訟案件中,不少全職太太關(guan) 於(yu) 家務補償(chang) 款的訴求均被支持。《民法典》打破了原《婚姻法》有關(guan) 適用家務勞動補償(chang) 製度需滿足夫妻分別財產(chan) 製的前提條件,從(cong) 立法上確認了家務勞動的獨立價(jia) 值,為(wei) 照顧家庭付出較多家務勞動的一方在離婚時請求家務補償(chang) 掃除了法律障礙。

  結婚五年,婚後育有一女的夫妻梁樂(le) 、李芳(均為(wei) 化名)因生活瑣事經常發生矛盾,最終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審理過程中,李芳提出因懷孕和照顧年幼的孩子,其婚後一直沒有工作,要求梁樂(le) 向其支付家務補償(chang) 款2萬(wan) 元。

  法院認為(wei) ,梁樂(le) 和李芳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同意離婚。而李芳婚後因懷孕和撫育子女負擔較多家庭義(yi) 務,未再繼續工作而無經濟收入,梁樂(le) 應當給予適當補償(chang) 。結合雙方婚姻關(guan) 係存續的時間、已分居的時間及梁樂(le) 的收入情況等因素,判決(jue) 梁樂(le) 一次性支付給李芳家務補償(chang) 款1萬(wan) 元。

  “爭(zheng) 議焦點是補償(chang) 金額過低。”廣東(dong) 耀文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愛東(dong) 表示,《民法典》關(guan) 於(yu) 家務勞動補償(chang) 製度,從(cong) 立法目的看,補償(chang) 並不是對勞務貢獻本身的價(jia) 值對價(jia) 評估,實際上是一種帶有強烈精神鼓勵味道的價(jia) 值觀引導。

  張愛東(dong) 認為(wei) ,遭遇離婚時,真正能夠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權利的全職太太比例並不高。長期脫離職場,她們(men) 往往對未來有種恐懼感,且對丈夫的財產(chan) 狀況了解不多。“司法實踐應該加強離婚案件的財產(chan) 申報製度,現在實踐中財產(chan) 申報往往沒有很強的執行力,甚至很多法院並不要求申報,這就導致財產(chan) 很容易被隱匿。”

  “全職太太權益保障問題法律已經有所關(guan) 注,但是總體(ti) 規定比較少。”中國勞動關(guan) 係學院法學院院長沈建峰直言,“勞動保障型太太”並不是一個(ge) 可行的建議。通過勞動法和社會(hui) 保險法上的機製讓用人單位承擔額外成本,可能導致全職婦女再次進入職場的困難,比如工齡累計,工齡目前的主要意義(yi) 在於(yu) 帶薪休假、病假等的計算,如果全職婦女的家庭勞動時間也計入工齡,將會(hui) 導致女性更加被勞動力市場排斥。另外,全職育兒(er) 和在家休養(yang) 的界限有時並不確定,因此在技術上也存在問題。

  “從(cong) 國家層麵來說,最直接的就是將這些人納入城鄉(xiang) 居民養(yang) 老保險的保障範圍,這個(ge) 目前已經基本做到了;社會(hui) 救助法也可以為(wei) 陷入生活困境的全職太太提供救助。”沈建峰認為(wei) ,從(cong) 未來製度發展來看,應當為(wei) 育兒(er) 的男女職工提供由社會(hui) 保險提供補貼的更長育兒(er) 假;從(cong) 鼓勵生育和保障全職太太權益的角度看,也可以考慮為(wei) 因育兒(er) 而全職的婦女提供育兒(er) 補貼。

(責編: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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