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團中央修訂《青年文明號活動管理辦法》
本報訊(中青報·中青網記者王姍姍)為(wei) 推動青年文明號工作與(yu) 時俱進、改革創新,在共青團為(wei) 黨(dang) 育人、服務大局中更好發揮作用、作出更大貢獻,共青團中央日前修訂《青年文明號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係統各行業(ye) 團組織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青年文明號創建活動自1994年啟動實施。1995年8月,共青團中央印發《全國“青年文明號”管理試行辦法》,並於(yu) 2011年、2016年進行兩(liang) 次修訂。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hui) 的發展變化,青年文明號活動的覆蓋領域不斷拓展、管理主體(ti) 更加多元,青年文明號工作也麵臨(lin) 品牌活力煥發不足、功能作用彰顯不夠等問題。麵對新的曆史發展機遇和時代發展要求,修訂完善青年文明號活動管理辦法,對於(yu) 深化團的改革,促進青年文明號工作不斷激發內(nei) 生動力和發展潛力、更加凸顯育人作用和品牌效應等具有重要意義(yi) 。
《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全國青年文明號的基本條件和標準、創建要求和措施、評選原則和程序、命名認定和激勵、管理規範和要求、監督檢查和懲戒、標識規範和使用等方麵內(nei) 容。主要體(ti) 現為(wei) :一是進一步強調政治屬性,把增強“四個(ge) 意識”、堅定“四個(ge) 自信”、做到“兩(liang) 個(ge) 維護”作為(wei) 青年文明號集體(ti) 基本標準之一,增強創建工作的政治性。二是進一步明確基本定位和工作導向,從(cong) 注重結果性的“評比表彰”向過程性的“創建達標”轉變,係統梳理創建措施,優(you) 化創建流程,增強創建工作的操作性。三是進一步完善評選原則和工作程序,引入特別推薦機製,推行星級認定製,注重青年文明號創建工作與(yu) 其他“青”字號品牌工作融合發展,提出組織機構落實“五個(ge) 一”工作任務等,增強創建工作的係統性。四是進一步強化日常監督和管理,結合星級認定製要求,明確提出警告提醒、調整星級、撤銷稱號三種懲戒方式,完善標識規範與(yu) 使用,增強創建工作的規範性。
下一步,全國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組委會(hui) 將重點推動完善各行業(ye) 係統細化創建標準,努力形成以《管理辦法》為(wei) 綱,政務服務、窗口單位、一線崗位、公益機構等若幹大類管理細則為(wei) 目,各成員單位創建標準為(wei) 基礎的全國青年文明號行業(ye) 標準體(ti) 係,充分發揮製度機製的驅動優(you) 勢,引領各級各類青年文明號集體(ti) 投身新時代青年崗位建功行動,以紮實的業(ye) 績迎接黨(dang) 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為(wei) 實現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中國夢不斷貢獻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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