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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保局:核酸單人單檢降至不高於每人份16元

發布時間:2022-05-25 14:15: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5月25日電 據國家醫保局微信公眾(zhong) 號25日消息,近日,國家醫保局辦公室、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製醫療救治組發布《關(guan) 於(yu) 進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價(jia) 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稱,進一步下調公立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政府指導價(jia) 。各省份要將單人單檢降至不高於(yu) 每人份16元;多人混檢統一降至不高於(yu) 每人份5元。此外,各省份應在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調價(jia) 工作。

  具體(ti) 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下調公立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政府指導價(jia) 。各省份要將單人單檢降至不高於(yu) 每人份16元;多人混檢統一降至不高於(yu) 每人份5元。實行檢測價(jia) 格和試劑價(jia) 格分開計價(jia) 收費的省份,要按照不高於(yu) 上述水平設置封頂標準。

  二、進一步下調公立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抗原檢測的政府指導價(jia) 。公立醫療機構開展的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服務,按照“價(jia) 格項目+檢測試劑”的方式收費。其中,“新冠抗原檢測”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的政府指導價(jia) 降至不高於(yu) 每人份2元;新冠抗原檢測試劑(含采樣器具)按照實際采購價(jia) 格零差率銷售;“價(jia) 格項目+檢測試劑”收費總額的封頂標準降至不高於(yu) 每人份6元。

  三、各省份製定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抗原檢測政府指導價(jia) 均為(wei) 最高限價(jia) ,公立醫療機構實際收費標準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對於(yu) 政府組織的大規模篩查、常態化檢測,要充分考慮到規模效應和基層組織、誌願者對成本的分擔效應,新冠病毒核酸多人混檢按照不高於(yu) 每人份3.5元的標準計費,檢測機構僅(jin) 提供樣本轉運及檢測服務的,需進一步降低計費標準。

  四、各省份醫保部門參考目前全國已有的掛網采購價(jia) 格,在6月10日之前,通過組織實施集中采購、競價(jia) 掛網、參與(yu) 跨省聯盟采購、區域價(jia) 格比較等多種方式,使公立醫療機構可以將新冠核酸檢測所需擴增試劑、提取試劑、采樣器具等物耗成本降至單人單檢價(jia) 格的40%以內(nei) 。

  五、公立醫療機構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服務,應同時提供單人單檢和多人混檢兩(liang) 種服務選項,在符合疫情防控規定的前提下,允許“願檢盡檢”的群眾(zhong) 自願選擇。非公立醫療機構,以及醫學檢驗實驗室等社會(hui) 檢測機構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服務,定價(jia) 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體(ti) 現保本微利、質價(jia) 相符,不得借疫生不義(yi) 之財,倡導參照當地公立醫療機構新冠核酸檢測價(jia) 格。

  六、各省份應在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調價(jia) 工作。涉及降低公立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價(jia) 格的其它相關(guan) 事項,按照醫保辦發〔2021〕45號、醫保辦發〔2022〕5號、醫保辦函〔2022〕13號文件執行。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責編: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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