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投資者保護 夯實資本市場根基
今年5月15日是第四個(ge) 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chuan) 日,中國證監會(hui) 舉(ju) 辦了主題為(wei) “心係投資者攜手共行動——築牢注冊(ce) 製改革基礎,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宣傳(chuan) 日活動,並發布《中國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狀況藍皮書(shu) (2022)》係列子報告,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發布的數據顯示,我國證券市場投資者數量突破2億(yi) 大關(guan) 。在投資者群體(ti) 中,95%以上為(wei) 中小投資者。保護好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關(guan) 係人民群眾(zhong) 的切身利益,也是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關(guan) 鍵因素。投資者保護在法治建設、維權體(ti) 係等方麵有何新突破?注冊(ce) 製改革的背景下如何加強投保工作?記者進行了采訪。
投資者保護法治體(ti) 係不斷完善,中小投資者保護取得新進展
2021年11月12日,康美藥業(ye) 證券糾紛案一審判決(jue) 落地,5.2萬(wan) 名投資者獲得了賠償(chang) 。“去年12月20日股市收盤後從(cong) 證券公司收到了1萬(wan) 多元賠款。”投資者顧先生說。這一案件中,損失金額50萬(wan) 元以下的中小投資者占比超過99.4%,均通過破產(chan) 重整程序獲得一次性全額現金清償(chang) 。
康美藥業(ye) 證券糾紛案是我國首單特別代表人訴訟案件,眾(zhong) 多投資者依法獲賠的背後,反映出我國資本市場法律製度的持續完善。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郭靂認為(wei) ,我國證券市場以中小投資者為(wei) 主,在受到違法行為(wei) 侵害時,由於(yu) 投資者分散、單個(ge) 投資者索賠金額較小等原因,許多中小投資者往往會(hui) 放棄權利救濟,不想訴、不願訴、不能訴現象突出。新修訂的證券法增設了“投資者保護”專(zhuan) 章,奠定了投資者保護的法律基礎,有利於(yu) 破解中小投資者起訴難、維權貴的問題。
“比如探索建立有利於(yu) 中小投資者維權的民事訴訟製度,允許投資者保護機構接受50名以上投資者的委托作為(wei) 代表人參加訴訟,建立‘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訴訟機製等。”郭靂說,康美藥業(ye) 證券糾紛案正是由於(yu) 這一製度安排,大幅提高違法違規成本的同時,大幅降低了中小投資者的維權成本和訴訟風險,實現高效、妥善化解糾紛。
證券法、期貨和衍生品法等法律的完善和推出,不斷完善投資者保護製度框架。《關(guan) 於(yu) 依法從(cong) 嚴(yan) 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等文件的出台,進一步夯實了投資者保護的執法體(ti) 係,提高了信息披露造假等證券期貨犯罪的刑罰力度,強化了對侵害投資者行為(wei) 的震懾。據證監會(hui) 統計,落實這一《意見》要求,2021年證監會(hui) 共辦理案件609起,作出處罰決(jue) 定371項,罰沒款金額45.53億(yi) 元,向公安機關(guan) 移送和通報涉嫌證券期貨犯罪案件線索177起。
“投資者保護工作涉及鏈條長、範圍廣,近年來投資者保護理念逐步嵌入發行上市、市場交易、機構監管、稽查執法等資本市場各環節製度安排中,多部門協作織密織牢投資者保護網。”郭靂說。
多元化維權救濟體(ti) 係更健全,投保組織體(ti) 係不斷完善
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8個(ge) “總對總”在線多元調解案例,其中一例資本市場調解案例,45名投資者足不出戶,在41天內(nei) 收到全部賠償(chang) 款。
據了解,45名投資者於(yu) 2021年陸續向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創業(ye) 板某上市公司就信息披露違法行為(wei) 承擔民事賠償(chang) 責任。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投資者有調解意向後,將相關(guan) 情況與(yu) 證券期貨調解組織湖南省證券業(ye) 協會(hui) 溝通,並通過證券期貨糾紛在線訴調對接係統——中國投資者網在線調解平台將調解案件委派至該調解組織。
根據交易數據逐一核算投資差額損失,通過在線視頻、語音等方式溝通和解方案,將調解記錄上傳(chuan) 至調解平台……依托便捷的在線調解平台,湖南省證券業(ye) 協會(hui) 在15天內(nei) 就完成了調解的全過程。
該上市公司在線調解案例並不是個(ge) 案。自2021年證監會(hui) 與(yu) 最高法聯合建立證券期貨糾紛訴調對接機製以來,中國投資者網與(yu) 人民法院調解平台實現“總對總”對接,投資者足不出戶,即可實現多元調解、司法確認、登記立案等一站式、全流程在線服務。截至目前,37家證券期貨調解組織已成功調解2萬(wan) 多件案件,投資者獲賠金額81億(yi) 餘(yu) 元。
“‘總對總’在線訴調對接,多元化解證券期貨糾紛,是資本市場的創新之舉(ju)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湯欣表示,在證監部門和人民法院探索下,投資者維權救濟渠道不斷拓寬,這樣的多元維權救濟機製對降低投資者維權成本、加強投保工作意義(yi) 重大。
多元化維權救濟體(ti) 係以健全的投資者保護組織體(ti) 係為(wei) 依托。“當前投資者保護組織體(ti) 係呈現‘一體(ti) 兩(liang) 翼’的格局。”郭靂介紹,“一體(ti) ”是指負責統籌協調的證監會(hui) 投保局,“兩(liang) 翼”是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等投資者保護機構,同時,交易所、行業(ye) 協會(hui) 、派出機構等各單位也共同參與(yu) 進來。
“康美藥業(ye) 案體(ti) 現了這一組織體(ti) 係中多方協同的有效性。”郭靂表示,投服中心公開接受康美藥業(ye) 投資者委托,作為(wei) 訴訟的代表人,投保基金接受法院委托進行虛假陳述損失測算,各方相互配合、共同推進投保工作。
在投保體(ti) 係的推動下,投資者保護服務不斷優(you) 化,12386服務熱線處理效率和水平不斷提高,自2013年9月熱線開通至今,累計處理各類投資者訴求約83萬(wan) 件,為(wei) 投資者挽回損失近2.8億(yi) 元;公益性的投資者知識普及體(ti) 係不斷拓展,投資者教育覆蓋了5000多所學校、6000多萬(wan) 名學生,近200家公益性投教基地滿意度超過98.5%,有效提高投資者風險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注冊(ce) 製改革帶來新機遇,要將投資者保護貫穿改革全過程
不少投資者關(guan) 心,當前,在穩步推進注冊(ce) 製改革的大背景下,股票發行條件更多元更包容,是否會(hui) 增加投資者權益保護的風險和挑戰?
證監會(hui) 有關(guan) 負責人在今年“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chuan) 活動上表示,不論是從(cong) 注冊(ce) 製試點情況看還是從(cong) 資本市場長遠發展看,股票發行注冊(ce) 製改革有助於(yu) 促進資本市場投融資總體(ti) 平衡和協同發展,進一步提升市場化、法治化水平,不斷滿足經濟社會(hui) 發展和人民群眾(zhong) 日益增長的財富管理需要,能夠讓投資者更加公平地參與(yu) 市場。
“注冊(ce) 製改革帶來的監管理念、監管原則和監管方式的轉型以及關(guan) 鍵製度的創新,為(wei) 投資者保護工作提供了新機遇,也提出了新要求。”證監會(hui) 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比如注冊(ce) 製下包容多元的發行條件和上市標準以及市場化的定價(jia) 機製,將帶來企業(ye) 價(jia) 值的進一步分化,需要投資者具備更強的專(zhuan) 業(ye) 能力和風控能力,同時資本市場產(chan) 品和業(ye) 務不斷豐(feng) 富,這些都對投資者決(jue) 策方式、交易行為(wei) 等帶來不同程度影響。
在專(zhuan) 家看來,能否更加有效保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進一步形成尊重投資者、敬畏投資者的市場生態,是衡量注冊(ce) 製改革成效的關(guan) 鍵因素。
“由核準製向注冊(ce) 製的轉變,對信息披露的質量、結構及運行邏輯提出更高要求,要推動信息披露理念由‘監管者導向’到‘投資者導向’轉變。”郭靂認為(wei) ,關(guan) 鍵要提升披露信息的重要性、針對性和可讀性,充分考慮信息使用者的實際需求。同時,要培養(yang) 和提高投資者閱讀、使用信息披露文件的能力,進一步樹立理性投資、價(jia) 值投資的意識。
“注冊(ce) 製改革背景下的投資者保護要靠多方主體(ti) 的協調配合。”湯欣建議,要發揮法律責任機製和市場機製、自律機製等製度合力,做好法律機製內(nei) 部的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的協調,進一步將民事賠償(chang) 機製進行合理化、科學化的推進。
要增強監管有效性。加快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壓實中介機構的責任,堅持“零容忍”打擊侵害投資者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wei) ,增強投保有效性。加大民事賠償(chang) 救濟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常態化機製,推動行政罰沒款優(you) 先用於(yu) 投資者賠償(chang) 製度落地。同時提高多元糾紛化解效率,強化科技賦能,用好用足在線接收、在線調解、在線司法確認等措施,提高全國性調解組織規範化建設水平……證監會(hui) 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從(cong) 多方麵完善投保格局,將投資者保護的理念貫穿注冊(ce) 製改革全過程,從(cong) 根本上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本報記者 趙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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