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科技化時代科技倫理治理的三重思考
【專(zhuan) 家點評】
作者:段偉(wei) 文(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所研究員)
本世紀以來,納米、人工智能、基因科技、合成生物學等顛覆性科技方興(xing) 未艾,在生態係統、生命構造和人類認知的深度科技化時代,科技已成為(wei) 無遠弗屆和人類須臾不可離的強大力量,同時也帶來了越來越多亟待應對的倫(lun) 理困境與(yu) 道德抉擇。為(wei) 此,世界各國對科技倫(lun) 理問題及其治理日益重視,我國率先從(cong) 國家層麵頒布了加強科技倫(lun) 理治理的指導意見,明確了邁向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強之路應該遵循的價(jia) 值導向、倫(lun) 理原則和治理框架,確立了科技走向負責任的研究與(yu) 創新的路線圖。為(wei) 了使這一藍圖真正轉化為(wei) 全社會(hui) 的認知與(yu) 行動,切實提升我們(men) 的思想認識,就要對深度科技化時代的科技的倫(lun) 理價(jia) 值、倫(lun) 理原則和倫(lun) 理責任等問題展開必要的倫(lun) 理反思與(yu) 追問。
科技倫(lun) 理治理主要是對科技活動的倫(lun) 理調節與(yu) 製度化治理,而其前提是要認識和揭示科技活動在目的、方法、過程及後果等方麵蘊含和負載的倫(lun) 理價(jia) 值。隻有首先搞清楚這個(ge) 問題,才能在全社會(hui) 形成科技倫(lun) 理意識,才能對科技的倫(lun) 理價(jia) 值取向作出評價(jia) 和矯正。如果將科技納入作為(wei) 整體(ti) 性社會(hui) 存在的科技社會(hui) 係統,不難看到科技活動不僅(jin) 具有認知價(jia) 值和工具價(jia) 值,還涉及社會(hui) 與(yu) 倫(lun) 理價(jia) 值。在科技活動中,研究什麽(me) 和進行哪些創新都直接和間接地蘊含著倫(lun) 理價(jia) 值。尤其在深度科技化時代,科學、技術和社會(hui) 的互動與(yu) 糾纏日益加劇,如在生命科技等領域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的轉換如同旋轉門而難以區分,這令倫(lun) 理價(jia) 值愈發深入地內(nei) 嵌到科技活動的各個(ge) 環節。
由此,麵對深度科技化時代充滿不確定性的倫(lun) 理風險,為(wei) 了確保科技用於(yu) 增進人類福祉和科技向善,科學家和工程技術人員必須在研究創新之初,就要通過反思和對話等方式,認真考量其中所蘊含和可能觸發的各種倫(lun) 理價(jia) 值問題,並將這種思考貫徹科技活動的全生命周期。具體(ti) 而言,要有效克服諸如突破倫(lun) 理底線的生命科技盲動和數字技術濫用等科技發展中遭遇的倫(lun) 理困境,通過倫(lun) 理先行防治倫(lun) 理風險於(yu) 未病,關(guan) 鍵在於(yu) 將倫(lun) 理價(jia) 值對齊作為(wei) 優(you) 先事項,即在追問滲透於(yu) 科技活動中的倫(lun) 理價(jia) 值現實的基礎上,運用增進人類福祉、尊重生命權利和實現公正公平等科技活動應該遵循的倫(lun) 理原則對其加以必要的校準、調適和引領。
在此基礎上,必然要進一步追問的是如何構建適切的倫(lun) 理原則,為(wei) 人類駕馭科技力量提供必不可少的指南針和方向盤。目前,國際組織和世界各國出台的科技倫(lun) 理原則建立在科技以人為(wei) 本、尊重人的生命權利等人類共同的倫(lun) 理觀念之上,我國則進一步凸顯了以人民為(wei) 中心推動科技向善和科技為(wei) 民的宗旨。而如何理解這些科技倫(lun) 理原則出台的背景及其對於(yu) 科技倫(lun) 理價(jia) 值的規範性內(nei) 涵,是科技倫(lun) 理治理中需要厘清的第二個(ge) 問題。
一方麵,科技倫(lun) 理原則是對於(yu) 重視科技倫(lun) 理問題乃至構建科技倫(lun) 理治理體(ti) 係的承諾。近年來,在人工智能戰勝人類圍棋棋手和基因科技領域的科技倫(lun) 理事件的推動下,從(cong) 國際組織、世界各國到相關(guan) 科技領域和行業(ye) 出台了大量的科技倫(lun) 理準則、標準和規範。這些科技倫(lun) 理原則在短時間的大量湧現表明,信息、生命、智能科技的迅猛發展的確遇到了亟待正視的倫(lun) 理困境,迫使科技與(yu) 科技管理的相關(guan) 主體(ti) 不能不通過倫(lun) 理原則的頒布作出倫(lun) 理承諾。這些倫(lun) 理承諾表明顛覆性科技的發展以往過於(yu) 追求成果和效率,而在倫(lun) 理價(jia) 值考量上存在缺失,為(wei) 了彌補這些缺失,應以切實的行動進行必要的倫(lun) 理回調。而我國出台的指導意見中所提出的科技倫(lun) 理原則實際上向構建國家科技倫(lun) 理治理體(ti) 係邁出了第一步。
另一方麵,必須認識到科技倫(lun) 理原則的內(nei) 涵與(yu) 一般的倫(lun) 理規範和道德準則中相對穩定的內(nei) 涵不同,對科技倫(lun) 理原則及其蘊含的倫(lun) 理觀念的內(nei) 涵的把握要考慮到具體(ti) 的研究領域、應用場景和科技內(nei) 涵。除了要根據知識、技術、領域和場景的不同而在細化和排序上進一步闡發之外,科技倫(lun) 理原則及其倫(lun) 理觀念更多地要充分考慮研究與(yu) 創新的開放性。而這就需要通過科技與(yu) 倫(lun) 理的跨學科研究以及科技與(yu) 人文的對話,才能在科技活動中賦予科技倫(lun) 理原則及其倫(lun) 理觀念不斷更新的內(nei) 涵,從(cong) 而更有效地發揮其規範作用。
最後也最為(wei) 重要的問題是,如何使得倫(lun) 理價(jia) 值考量和倫(lun) 理原則的構建落實為(wei) 科技活動中行為(wei) 主體(ti) 的倫(lun) 理責任。對此,至少應從(cong) 三個(ge) 方麵作出切實的努力。其一,通過社會(hui) 的普遍認知推動全社會(hui) 對科技倫(lun) 理責任的高度重視。科技倫(lun) 理治理必須建立在全社會(hui) 對科技倫(lun) 理價(jia) 值問題的認知與(yu) 共識之上,這就需要針對科技的倫(lun) 理價(jia) 值問題展開多層麵的廣泛對話乃至辯論,讓重大科技倫(lun) 理問題能夠成為(wei) 社會(hui) 關(guan) 注的議題,成為(wei) 人們(men) 普遍關(guan) 注並思考的對象,幫助人們(men) 將倫(lun) 理價(jia) 值納入對科技未來的社會(hui) 想象之中,促使人們(men) 思考什麽(me) 樣的科技未來是他們(men) 真正想要的。其二,依法合規、倫(lun) 理設計和倫(lun) 理前瞻相結合,消除積累下來的問題、克服正在發生的問題、預防潛在的風險。鑒於(yu) 依法合規與(yu) 倫(lun) 理設計主要針對的是既有問題,應該將敏捷治理的原則與(yu) 倫(lun) 理預見、倫(lun) 理風險評估等倫(lun) 理前瞻性研究相結合,在研究和創新之初就及時跟蹤可能的倫(lun) 理問題,並適時製定倫(lun) 理高風險清單,提出前沿倫(lun) 理指南,為(wei) 後續的分級治理創造條件。其三,構建多元共治和具有自我反思力的科技倫(lun) 理治理體(ti) 係。一則,可以通過科技倫(lun) 理委員會(hui) 的建立讓科技活動的相關(guan) 主體(ti) 更加積極主動地參與(yu) 到科技倫(lun) 理治理的各個(ge) 環節之中。為(wei) 了避免認知缺陷和團體(ti) 思維等認知偏差,應該在倫(lun) 理委員會(hui) 成員的構成中充分考慮學科交叉、背景代表性等因素。二則,高度關(guan) 注由不同主體(ti) 之間、人與(yu) 機器之間相互推諉和無法具體(ti) 追責而導致的責任落差,通過技術、管理和製度上的設計,盡可能使科技活動的責任從(cong) 一開始到全生命周期都沒有形成責任落差的死角。三則,科技倫(lun) 理治理的責任落實呼喚新的跨學科的科技倫(lun) 理構建師,他們(men) 既可以是投身科技倫(lun) 理治理實踐的科技倫(lun) 理學者和技術哲學研究者,也可以是科學家和工程師中對倫(lun) 理價(jia) 值問題有興(xing) 趣和研究的人。
深度科技化時代,科技倫(lun) 理治理任重道遠,投身科技倫(lun) 理治理熱土的科技倫(lun) 理和技術哲學研究實踐將大有可為(w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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