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下生前預囑,隻為生命體麵“謝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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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預囑立法,患者的臨(lin) 終選擇有了法律保障,這是尊重生命權利的體(ti) 現。但是,由於(yu) 傳(chuan) 統觀念避諱談論“死亡”,加上子女擔心背負“不孝”罵名,民眾(zhong) 對生前預囑的知曉率和接受度仍較低,推行中也麵臨(lin) 難題。專(zhuan) 業(ye) 人士表示,需引導民眾(zhong) 對生前預囑樹立正確認識,加強生死觀教育。
當生命走到最後一程,是進ICU搶救,還是自然死亡?近日,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提出,“醫療機構在患者不可治愈的傷(shang) 病末期或者臨(lin) 終時實施醫療措施,應當尊重患者生前預囑的意思”。
“生前預囑立法,旨在讓疾病終末期患者和不可治愈患者善終,讓他們(men) 少一些痛苦、多一些尊嚴(yan) 。”深圳市生前預囑推廣協會(hui) 會(hui) 長、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老年科醫生李瑛在《工人日報》記者采訪中表示,這保護了患者為(wei) 自己生命做主的權利。
生前預囑體(ti) 現醫療重點從(cong) 疾病轉向人
“簽署生前預囑,是患者對醫療行為(wei) 的選擇。”李瑛說,以往醫療重點是疾病,醫生要盡一切努力搶救患者,直至其死亡。例如,明知任何醫療措施都不可能逆轉病情,但仍會(hui) 把患者送到ICU,進行氣管插管等維係生命。“生前預囑關(guan) 注生命質量,也體(ti) 現出醫療重點從(cong) 疾病轉向了人。”
2015年7月,秦女士89歲的母親(qin) 突發腦梗,被送入ICU病房。“當時母親(qin) 深度昏迷,要插胃管。但由於(yu) 插著胃管難受,昏迷中母親(qin) 多次自己拔掉,而護士隻能一次次再插回去。”秦女士告訴記者,整個(ge) 治療過程,母親(qin) 痛苦,她也很痛苦,“插胃管時我都無法忍受待在病房。”
母親(qin) 離世後,秦女士痛苦了整整兩(liang) 年,每每想起母親(qin) 生前的最後時光,她都忍不住傷(shang) 心落淚。
“母親(qin) 以這樣的方式離世,我們(men) 是有遺憾的。”秦女士說,那時沒聽說過生前預囑和安寧療護,所以盡管當時知道母親(qin) 被搶救回來的概率很低,但作為(wei) 子女,隻能全力配合醫生救治。
李瑛表示,徒勞的過度搶救,往往隻是增加病人的痛苦,同時給家屬造成經濟和精神壓力。“尤其疾病終末期患者,提供生命支持治療醫療服務隻能延緩瀕死期,對治療原發病或恢複生命本身沒有任何意義(yi) 。”
確定無法治愈後希望能有尊嚴(yan) 地離開
生前預囑,是人們(men) 在健康或意識清楚時簽署的指示文件,說明在不可治愈的傷(shang) 病末期或臨(lin) 終時要或不要哪種醫療護理。
目睹過母親(qin) 最後的治療,秦女士沒想到,四年後,她會(hui) 再次麵臨(lin) 相似境況。
2019年,秦女士57歲的丈夫確診肺癌。經過一年多的手術、化療,以及肺癌轉移後的靶向治療,丈夫的病情仍不見好轉。
不過,這次夫妻倆(lia) 對生命有了更清醒的認識。治療期間,秦女士和丈夫主動聯係深圳生命關(guan) 懷協會(hui) ,了解並共同簽署了生前預囑。
“確定無法治愈後,我們(men) 希望能舒適、有尊嚴(yan) 地離開這個(ge) 世界,而不是經曆各種難忍的疼痛,讓生命延續十多天、一個(ge) 月……”秦女士說,她還清晰地記得預囑內(nei) 容,包括“我不要疼痛”“我不要任何形式的痛苦”“不使用生命支持治療”……
不一樣的告別方式,心境也不同。丈夫離開後,秦女士的創傷(shang) 期較短。“居家治療期間,我們(men) 盡量做到高質量陪伴,互相道歉、道謝、道愛、道別,說了很多話。”她告訴記者,丈夫離世前,還一一發微信與(yu) 親(qin) 朋好友道別,告訴大家他要走了,來生再見。
“盡力做到最好,所以沒有遺憾。”秦女士對記者說。
近日,深圳的張先生夫婦也簽署了生前預囑,他們(men) 在采訪中表示,生命很珍貴,但在最後的日子,也應該有尊嚴(yan) 地生活,而不是痛苦地活著。
其實,早在2013年,張先生就為(wei) 103歲的母親(qin) 做了一次選擇——不進ICU搶救,不讓母親(qin) 遭罪。“別人說我不孝,但我知道這是對母親(qin) 最好的安排。”
“臨(lin) 終決(jue) 定權”交至患者手中,既尊重了患者意願,也不令子女“為(wei) 難”。現實生活中,有子女明知搶救回來的機會(hui) 渺茫,但因害怕擔負“不孝”之名,仍會(hui) 堅持搶救。
選擇生前預囑並不意味著消極放棄生命
李瑛告訴記者,幾年前她遇到一位高齡患者,屬於(yu) 糖尿病終末期,隔天就要做一次血透。“該患者每次做血透都非常抗拒,全程大力掙紮,需要三個(ge) 人強行按住才能完成。”
這位患者的兒(er) 子非常糾結和痛苦,不知是該繼續強迫父親(qin) 做血透,還是遵從(cong) 父親(qin) 的意願。
後來在醫生建議下,家屬和患者進行了理性冷靜溝通。“醫生也明確告知患者,如果停止做血透,很快就有生命危險,但他還是堅決(jue) 拒接,接受死亡。”李瑛說,問了三次,患者依然是這個(ge) 態度。最終,家屬開了家庭會(hui) 議,決(jue) 定尊重患者意願,簽署生前預囑,由醫院提供居家安寧療護。
“生前預囑立法,讓患者意願得到法律保護,同時也給患者家屬提供明確指引。”深圳市羅湖區人民醫院老年病科主任王立說,患者的臨(lin) 終選擇有了法律保障,對緩和醫患關(guan) 係也有一定作用。”
在老年病科臨(lin) 床一線工作十多年,王立見過很多患者在飽受病痛折磨後死去。但是,在她看來,生前預囑仍麵臨(lin) 落地難點。“中國傳(chuan) 統觀念對談論‘死亡’很避諱,民眾(zhong) 對生前預囑的知曉率太低,有些老人不容易接受。”
李瑛提醒說,隻要是18歲以上心智健全的成年人都可以填寫(xie) 生前預囑,在患者生命末期時生效。其實,簽署生前預囑,選擇安寧療護,並不意味著消極放棄。醫生會(hui) 通過積極治療,緩解患者疼痛、出血、惡心嘔吐等不適,盡量減輕患者痛苦,提高他們(men) 的生命質量。
深圳慈海醫院院長助理高誌紅表示,生前預囑作為(wei) 安寧療護工作的一部分,了解過的人很容易接受,而對此並無認識的家屬與(yu) 患者會(hui) 比較抗拒,因此,需要加強對生死觀教育的宣傳(chuan) ,在文化層麵上做好鋪墊。(記者 劉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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