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對在瓊工作並享受優惠政策的高端和緊缺人才實行清單管理
自貿港建設,人才是關(guan) 鍵。9月15日,海南省政府正式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享受個(ge) 人所得稅優(you) 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清單管理暫行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ti) 方案》以及《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guan) 於(yu) 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ge) 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32號)的規定,為(wei) 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個(ge) 人所得稅優(you) 惠政策,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並享受優(you) 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實行清單管理。
據了解,享受優(you) 惠政策應滿足的條件包括:一個(ge) 納稅年度內(nei) 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累計居住滿183天。屬於(yu) 海南省各級人才管理部門所認定的人才或一個(ge) 納稅年度內(nei) 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收入達到30萬(wan) 元人民幣以上(海南省根據經濟社會(hui) 發展狀況實施動態調整)。因職業(ye) 特點一個(ge) 納稅年度內(nei) 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累計居住不滿183天的航空、航運、海洋油氣勘探等行業(ye) 特定人員,在滿足相關(guan) 條件的同時,一個(ge) 納稅年度內(nei) 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以單位職工身份連續繳納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與(yu) 中國簽訂社會(hui) 保障協定的國家中免繳人員除外)6個(ge) 月以上(須包含本年度12月當月),並與(yu) 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ce) 且實質性運營的企業(ye) 或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聘用協議或可提供其他同等條件勞動人事關(guan) 係證明材料的,由本人在規定的時間內(nei) 向稅務部門提交申請並說明情況,經由海南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組織評審認定通過後,可享受優(you) 惠政策。
根據該辦法,海南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定期將享受個(ge) 人所得稅優(you) 惠政策的名單,提交給海南省稅務部門。確定為(wei) 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當年享受個(ge) 人所得稅優(you) 惠政策。不再符合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條件的,當年不得享受個(ge) 人所得稅優(you) 惠政策。
海南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製定的《海南自由貿易港緊缺人才行業(ye) 需求目錄》也同時發布。
《海南自由貿易港緊缺人才行業(ye) 需求目錄》包括旅遊業(ye) 、現代服務業(ye) 、高新技術產(chan) 業(ye) 、農(nong) 業(ye) 領域、醫療領域、教育領域、體(ti) 育領域、電信領域、互聯網領域、文化領域、維修領域、金融領域和航運領域的13類技術技能骨幹和管理人才,及海南省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人才以及法定機構、社會(hui) 組織聘用人才;符合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暫行辦法》(瓊府辦〔2019〕37)號相關(guan) 標準的其他外國人員(C類);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執業(ye) 的港澳台人才;海南其他非限製性準入行業(ye) 領域急需的技術技能骨幹和管理人才。(經濟日報記者 潘世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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