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時政

居家辦公等模糊工作地點 專家:工傷認定要與時俱進

發布時間:2022-10-26 10:06:00來源: 工人日報

  雲(yun) 上辦公、居家辦公等新形式的出現模糊了工作地點,律師呼籲——

  【工傷(shang) 認定如何“新題新解”②】別讓居家成工傷(shang) 認定“不在場證明”

  閱讀提示

  當下,不定時、不定期、不定場所的靈活辦公日漸成為(wei) 職場新常態。長遠來看,在居家辦公、線上辦公變得越來越普遍的背景下,對“工作場所”的界定變得越來越模糊,也為(wei) 工傷(shang) 認定增加了複雜性。專(zhuan) 家建議,工傷(shang) 認定要與(yu) 時俱進,適配“新職場”。

  職工身體(ti) 不適,請假回家,在居家辦公期間猝死,究竟算不算工傷(shang) ?

  “勞動者病發時並不在辦公場所,而在家中,不能算作工傷(shang)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人社部門對一起工傷(shang) 認定申請作出”不予認定”決(jue) 定,在認定書(shu) 上給出這一理由。

  “為(wei) 了單位的利益,把本職工作帶回家,因疾病死亡,其權利更應當受到保護。在家加班工作期間,也應當屬於(yu) ‘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的延伸。”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駁回人社部門工傷(shang) 認定意見時作出以上說明。

  “家”成為(wei) 工傷(shang) 認定的阻礙

  上述案件中,黃某是一家單位的員工。2021年10月29日下午,黃某在工作時感覺不舒服,交接工作後表示未完成的工作可以回家繼續完成,遂於(yu) 16時20分請假回家。20時40分,黃某在家中感覺喘不上氣,被送到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病發時黃某靠在椅背上,手上抓著一份工作材料。

  法院審理認為(wei) ,職工在家加班工作,就是為(wei) 了完成崗位職責,應當屬於(yu) 《工傷(shang) 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黃某在家工作期間突發疾病,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應認定為(wei) 工傷(shang) 。

  家,對於(yu) 90後主播曾雪梅來說,也有另一個(ge) 名字:直播間。

  受疫情影響,不少直播機構、公司將直播樣品搬到了主播家中。曾雪梅在福建廈門的家不到70平方米。3個(ge) 月前,她在自家客廳裏安上了不反光的牆紙、產(chan) 品陳列架、一盞主光燈和兩(liang) 盞補光燈,把家打造成她每天9個(ge) 小時在線直播的新地點。直播間占到了她全屋生活空間的三分之一。

  在家直播不到1個(ge) 月,曾雪梅的雙眼就出現了疼痛、流淚、睜不開的症狀。醫院診斷結果為(wei) “電光性眼炎”——一種常見於(yu) 焊工的職業(ye) 性眼病。造成眼病的“罪魁禍首”是在主播席前高亮度的補光燈。

  她本想申請工傷(shang) 認定,卻在提交認定材料時犯了難。難就難在填寫(xie) 工傷(shang) 認定申請表時,“發生事故地點”一欄,她隻能填入自己的家庭住址。曾雪梅谘詢了多位律師,得到的答案大多一致:“居家辦公發生的工傷(shang) ,在申請工傷(shang) 認定階段,大多會(hui) 因為(wei) ‘居家’而被駁回。”

  “居家辦公申請工傷(shang) 認定的維權過程往往漫長、艱辛,維權成本要明顯高於(yu) 普通的工傷(shang) 認定申請。”曾經為(wei) 當地多位主播提供維權幫助的廈門市湖裏區總工會(hui) 調解員曾煥生解釋道,“認定工傷(shang) 的三要素為(wei) 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受傷(shang) 原因。居家辦公難以進行工傷(shang) 認定的原因就在於(yu) ,工作地點和生活場所的高度重合。”

  “勞動用工去雇主化、勞動關(guan) 係靈活化對現行的工傷(shang) 保險製度帶來了新的課題與(yu) 挑戰。靈活辦公之所以靈活是因為(wei) 工作自主性大、工作時間地點自由,這也為(wei) 工傷(shang) 認定增加了複雜性。”曾煥生提示,“‘工作場所’不能無限度地延伸,居家辦公要申請工傷(shang) 認定,關(guan) 鍵在於(yu) 證明‘家’不僅(jin) 是家,還是職工履行工作職責的場所。”

  “工作崗位”強調的是職責而非場所

  像曾雪梅一樣選擇居家辦公的並不在少數。

  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底,中國靈活就業(ye) 人口達到了2億(yi) ,占勞動力總量8.9億(yi) 人的22%。智聯招聘發布的《中國遠程居家辦公發展報告》顯示,八成求職者在疫情後更傾(qing) 向於(yu) 找可以遠程居家辦公的職位,九成求職者在疫情後更希望自己所在公司允許職工遠程居家辦公。

  “與(yu) 傳(chuan) 統用工形式下職工‘卡’在工位上不同,靈活辦公正成為(wei) 當下職場的新潮流。”福建省亞(ya) 太科學院高級研究員趙天躍在接受《工人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不定時、不定期、不定場所的靈活辦公日漸成為(wei) 職場新常態。長遠來看,在居家辦公、線上辦公變得越來越普遍的背景下,對“工作場所”的界定變得越來越模糊。在他看來,“工傷(shang) 認定要與(yu) 時俱進,適配‘新職場’,這是大勢所趨。”

  “‘工作場所’是工傷(shang) 認定的要素,但早在靈活辦公、雲(yun) 上辦公、居家辦公、移動辦公這些新職場模式出現之前,我國法律就對‘工作場所’的定義(yi) 進行了延伸。”福建天衡聯合律師事務所一級律師、華僑(qiao) 大學法學院碩士生導師張照東(dong) 告訴《工人日報》記者,在《工傷(shang) 保險條例》第十五條所規定的可視同工傷(shang) 的情形之中,判定“職工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nei) 經搶救無效死亡”是否可以認定工傷(shang) 的依據是“工作崗位”而不是“工作場所”。

  “相較於(yu) ‘工作場所’,‘工作崗位’所強調的並不是工作的場所位置,而是崗位職責、工作任務。”張照東(dong) 說,“因此,將‘工作崗位’理解為(wei) 包括在家加班工作,是對法律條文的正確理解,而不是擴大解釋。”

  契約精神是權益維護的底線

  要怎樣才能認定家是“工作場所”的延伸?

  居家直播的時間表、公司要求居家辦公的通知、居家辦公期間的工作證明和聊天記錄……曾煥生為(wei) 曾雪梅舉(ju) 例,用來證明居家辦公的證據也有不少。

  “在工傷(shang) 認定過程中,某一項細微但關(guan) 鍵的證據極有可能成為(wei) 認定成功與(yu) 否的重要依據,這需要勞動者和家屬樹立證據意識。”張照東(dong) 強調,傾(qing) 斜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是我國勞動法的基本原則。《工傷(shang) 保險條例》第十九條第二項和《工傷(shang) 認定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是否應認定為(wei) 工傷(shang) 產(chan) 生爭(zheng) 議時,由用人單位對不是工傷(shang) 負舉(ju) 證責任。他呼籲:“別讓‘居家’成為(wei) 工傷(shang) 認定的‘不在場證明’。”

  如何降低靈活辦公工傷(shang) 認定的維權成本?“靈活辦公不掉線,權益保障要上線。”曾煥生建議,建立靈活辦公的管理台賬,明確工作任務、工作時間、工作地點、考核機製,在勞資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將靈活辦公的約定內(nei) 容寫(xie) 入勞動合同。在他看來,“工作場所”不應成為(wei) 工傷(shang) 認定的界限,“契約精神”才是權益維護的底線和邊界。

  《工人日報》(2022年10月26日 06版)

(責編:李雨潼)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