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發布擴大文旅新消費獎勵辦法 單個項目最高獎勵100萬元
央廣網北京10月26日消息 據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消息,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日前印發《北京市擴大文化和旅遊新消費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擬對文化和旅遊新消費項目按照銷售收入或者營業(ye) 收入進行獎勵,加大文旅消費供給側(ce) 改革力度,豐(feng) 富文旅產(chan) 品供給,實現文化和旅遊的高質量發展。
《辦法》主要支持內(nei) 容包括:
支持開發弘揚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的旅遊消費新產(chan) 品
該條聚焦文化,鼓勵旅行社等市場主體(ti) ,深入挖掘北京曆史文化名城資源,促進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開發能展現首都文化內(nei) 涵的旅遊線路產(chan) 品。
支持科技賦能旅遊消費新場景
該條聚焦科技,鼓勵旅行社、科技公司等市場主體(ti) ,利用新技術,一方麵創造出新型的旅遊消費場景,另一方麵促進旅遊景區(點)、主題公園、旅遊度假區、旅遊街區等傳(chuan) 統空間的提質增效。
支持發展“旅遊+”“+旅遊”的產(chan) 業(ye) 融合新業(ye) 態
該條聚焦產(chan) 業(ye) 融合,鼓勵旅遊休閑街區、文旅體(ti) 驗基地、旅遊度假區等市場主體(ti) ,與(yu) 農(nong) 業(ye) 、工業(ye) 、商務、體(ti) 育、中醫藥等領域相加相融,創造新價(jia) 值,打造新品牌。
支持推出“北京禮物”新商品
該條聚焦“北京禮物”,鼓勵各類文創產(chan) 品和旅遊商品設計、製作公司等市場主體(ti) ,推出創意新、設計新、材料新、工藝新的旅遊商品和文創產(chan) 品加入“北京禮物”體(ti) 係,推動“北京禮物”向高端化、精品化和國際化發展。
獎勵資金以自然年度劃分,當年征集上一年度已營業(ye) 和銷售的項目,進行事後獎勵。每年獎勵上一年度的項目不超過40個(ge) ,單個(ge) 項目獎勵資金不超過100萬(wan) 元。
《辦法》的出台和對創新項目的獎勵,主要目的是以供給創新帶動需求擴大,釋放文旅消費潛力,最終落腳點在於(yu) 促消費。因此,單個(ge) 項目的獎勵金額要按照實際的促消費效果即銷售收入或者營業(ye) 收入的比例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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