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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發布“雙11”消費提示——商家“閃電”發貨不影響消費者正常退貨退款

發布時間:2022-11-08 09:24:00來源: 工人日報

  本報訊 (記者劉小燕)購買(mai) 預售商品前仔細閱讀規則;在直播間觀看購物時,保持冷靜克製,切勿衝(chong) 動消費;詳細了解價(jia) 保規則,保存好相關(guan) 證據……隨著“雙11”來臨(lin) ,安徽、上海、黑龍江、浙江等地消費者組織相繼發布消費提示。“全程價(jia) 保”“預售”“退款”“直播間”等成為(wei) 今年消費提示中的關(guan) 鍵詞,消費者收到針對各類優(you) 惠活動的“拆解式”叮囑。

  10月31日“雙11”活動開幕當晚,“退款”一詞成為(wei) 社交平台熱搜話題。有網友留言,剛付完尾款的商品立馬顯示已發貨,有的甚至已經在派送,“似乎不給消費者退款機會(hui) ”。

  對此,江蘇省消保委提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網上購物的後悔權,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nei) 無理由退貨。所以商家“閃電”發貨,並不影響消費者正常退貨退款的法定權益。

  浙江省消保委提示,消費者要仔細閱讀平台規則,注意保價(jia) 時間及價(jia) 格構成。例如,保價(jia) 時間是7天還是15天,價(jia) 格構成是否包含店鋪優(you) 惠券或者平台優(you) 惠券;在發現符合保價(jia) 條件後及時向平台或商家申請退差價(jia) ,避免錯過保價(jia) 時間。

  川渝陝甘青消費者組織聯合發布提示稱,“直播帶貨”“網紅帶貨”是時下電商新風口。但也存在產(chan) 品質量、售後服務、虛假宣傳(chuan) 、平台數據造假、主播誘導私下交易以及直播間未開通回放導致取證難等問題。建議消費者在選擇直播帶貨購物時,認真查看經營者在直播平台公示情況,不被明顯低價(jia) 所誤導,切勿盲目跟風購買(mai) 。

  黑龍江消協進一步提示,消費者若發現主播宣傳(chuan) 內(nei) 容存在虛假宣傳(chuan) 等違法行為(wei) ,應當及時取證。同時,為(wei) 保障財產(chan) 安全及交易記錄可循,不要脫離平台進行私下交易。

  此外,安徽消保委還提醒廣大消費者,收取商品包裹後,應對快遞包裝和商品包裝進行嚴(yan) 格消毒。消費過程中要有意識加強個(ge) 人信息保護,預防外泄。要注意保存商家活動信息、聊天記錄、訂單詳情、支付信息、促銷優(you) 惠等購物憑證。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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