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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11”直播間裏充斥全網最低價 推銷話術套路滿滿

發布時間:2022-11-10 09:34:00來源: 法治日報

  兩(liang) 台手機、一台平板電腦,屏幕上正在播放著不同平台、不同主播的直播畫麵。主播們(men) 或慷慨激昂或推心置腹地介紹著各種商品,北京市海澱區居民戴穎(化名)端坐在三台設備前,在本子上認真記錄下要購入的商品和價(jia) 格。

  伴隨著屏幕中的一聲“三、二、一,上鏈接”,戴穎迅速拿起手機或平板電腦一頓操作,隨後,緊皺著的眉頭慢慢舒展開,露出心滿意足的表情,仿佛在短短幾秒內(nei) 打了個(ge) 勝仗。

  這個(ge) “三線作戰”的狀態,戴穎已經持續了近兩(liang) 個(ge) 星期。

  今年10月底,各大電商平台的“雙11”活動陸續開始,直播間成為(wei) 主戰場。“感覺直播間價(jia) 格比平時的價(jia) 格低很多,尤其是幾個(ge) 大主播,在直播間各種大減價(jia) 。直播間的人特別多,如果我不守著點,可能就被搶光了。”戴穎說,從(cong) 預售付定金到第一波付尾款,“雙11”期間,她已經買(mai) 了20多件商品,全部都是在直播間下的單。

  像戴穎這樣,在“雙11”期間主要依賴直播間進行商品選購的消費者不在少數。他們(men) 選擇直播間的主要原因,是認為(wei) 直播間優(you) 惠力度大,會(hui) 比平時便宜很多。更有不少消費者表示,直播間經常會(hui) 有“紅包雨”“前1000名下單加贈”等福利活動,讓人很有參與(yu) 的欲望。

  然而,“雙11”期間的直播帶貨真的特別劃算嗎?主播們(men) 不斷強調的“全網最低價(jia) ”“破價(jia) 直播”“跌破地板價(jia) ”有依據嗎?直播活動中提到的“前××名購買(mai) 享好禮”的承諾可信嗎?帶著這些疑問,《法治日報》記者對“雙11”期間各大電商平台的直播帶貨現象展開了調查。

  大促期間直播火爆

  相關(guan) 問題隨之而來

  “美眉們(men) ,一年一度的‘雙11’又來咯”“寶子們(men) ,這款商品我給你們(men) 要到了有史以來最低價(jia) ,記得一定要來買(mai) ”“隻有我們(men) 直播間的粉絲(si) 才有這個(ge) 福利,你們(men) 抓緊搶購呀”……

  各大電商平台,“雙11”大促活動緊鑼密鼓地進行著,直播間帶貨氛圍火爆。從(cong) 粉絲(si) 量數千萬(wan) 的頭部主播到眾(zhong) 多新晉小主播,以及不少明星、網紅等,相繼加入電商直播的大潮,在“雙11”期間頻繁出鏡帶貨。

  天貓“雙11”數據顯示,10月31日開賣頭一個(ge) 小時內(nei) 淘寶直播場觀同比增速600%,腰部主播交易額同比增速250%。頭部主播直播間數據驚人:10月24日,李佳琦直播間觀看量達4.6億(yi) 人次,單場直播累計點讚2.54億(yi) 。10月29日,東(dong) 方甄選山東(dong) 好物直播專(zhuan) 場實時觀看人次達4000萬(wan) ,總銷售額達1.2億(yi) 元。

  直播間的火爆,催生了大量“瘋狂”的消費者。

  記者瀏覽多個(ge) 社交平台發現,在10月24日部分電商平台正式開啟“雙11”活動之前,網絡上已經充斥著大量的直播間購物“功課帖”,對直播間商品進行價(jia) 格對比,分析出最值得購買(mai) 的“性價(jia) 比之王”。而在10月24日晚電商平台“雙11”付定金預售活動正式開始後,相關(guan) 話題熱度更是居高不下。在某頭部主播直播間上架後迅速被搶購一空的多個(ge) 品牌相繼登上熱搜,不少網友感歎,“直播間太火爆了”“根本搶不到,我求主播讓我花這個(ge) 錢吧”“還好我買(mai) 到了,看到大家都說難搶,真後悔沒多買(mai) 兩(liang) 套”。

  天津市河西區居民王女士告訴記者,她主要關(guan) 注幾個(ge) 頭部主播的直播間,因為(wei) 覺得他們(men) 粉絲(si) 量大,能談到的商品優(you) 惠也大。這些主播通常會(hui) 在自己的官方賬號上預熱當天晚上要上的商品,她先想好大概要買(mai) 什麽(me) ,晚上在直播間等著上鏈接搶購。“從(cong) 衛生紙等生活用品到護膚品,‘雙11’我就像囤貨一樣,買(mai) 的東(dong) 西用一年都綽綽有餘(yu) 。”

  直播間的熱鬧讓不少人“上頭”,而熱鬧消退後,不少消費者在收到商品後又直呼“下頭”。

  記者近日在某第三方投訴平台檢索“雙11”“直播間”等關(guan) 鍵詞發現,存在大量消費者吐槽的情況。從(cong) 投訴內(nei) 容來看,消費者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虛假宣傳(chuan) 、貨不對板、不退不換、不予保價(jia) 等方麵。

  一位消費者發帖說:“在直播間下單購買(mai) 了一款氣墊粉底液,收到貨後卻發現與(yu) 直播間介紹的贈品內(nei) 容不符,原購買(mai) 鏈接已經更改描述內(nei) 容,但仍然可以從(cong) 直播間點進去,無疑是故意引流誤導消費者。找到商家和主播客服進行反饋,對方均未給出合理答複。”

  在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合夥(huo) 人張韜看來,今年“雙11”期間,直播帶貨成為(wei) 商家的主推方式之一,而促銷規則越來越複雜,直播花樣繁多令人迷惑。從(cong) 原來單純的促銷變為(wei) 現在的直播帶貨,能夠幫助商家進一步提高銷售量,但是直播帶貨出現的虛假宣傳(chuan) 、品控問題、售後問題等,也給消費者帶來了不太好的體(ti) 驗。

  刻意渲染誘人購買(mai)

  低價(jia) 承諾不太可靠

  多位受訪的消費者直言,他們(men) 參與(yu) “雙11”活動的方式主要就是通過直播間下單,圖的就是直播間優(you) 惠力度大。

  記者近日觀看多場直播後發現,價(jia) 格確實是主播在介紹產(chan) 品時的主要賣點。不少主播甚至在直播間中用“地板價(jia) ”“宇宙最低”“跌破底價(jia) ”等詞匯,突出渲染商品價(jia) 格優(you) 惠。“最後一場破價(jia) 直播,過時不補”“錯過今天,至少再等一年才有這個(ge) 好價(jia) ”等話語更是頻繁出現在主播口中,不停地催促消費者下單。

  主播推出低價(jia) 的同時,往往伴隨著大量“囤貨套裝”,例如某款麵膜需要買(mai) 10盒才能享受優(you) 惠價(jia) ;某款精華如果僅(jin) 買(mai) 一支和平時價(jia) 格差別不大,但買(mai) 3支就會(hui) 大幅降價(jia) 。一些直播間還會(hui) 推出“額外福利”,如“前11分鍾付定金可免定金”“前1000名下單有額外加贈”等。

  網名為(wei) “一隻七”的消費者告訴記者,有的時候可能不需要那麽(me) 多東(dong) 西,但是囤貨套裝的價(jia) 格要比單獨購買(mai) 劃算很多,所以即使可能用不完還是會(hui) 選擇購買(mai) 。而前多少名下單有福利的活動,因為(wei) 帶有競爭(zheng) 性質,也讓人格外想要下單。

  然而,在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曉娟看來,電商平台直播間天花亂(luan) 墜的推銷模式存在不少可以指摘的地方。比如“囤貨套裝”形式,明顯有誘導的嫌疑,消費者往往會(hui) 因為(wei) 所謂的低價(jia) 而消費、囤貨,最終超出自己所需,造成浪費。“主播應當對產(chan) 品質量、宣傳(chuan) 尺度有更高的把關(guan) 義(yi) 務,具有廣泛影響力的主播還應當承擔引領理性消費、避免鋪張浪費等社會(hui) 責任。”

  朱曉娟認為(wei) ,價(jia) 格優(you) 勢是直播帶貨的競爭(zheng) 優(you) 勢之一,各種贈品、讓利等形式的優(you) 惠主要依賴於(yu) “頭部主播”依靠規模效應所掌握的與(yu) 品牌商家進行談判壓價(jia) 的資格,但名目繁多的優(you) 惠政策及適用條件會(hui) 耗費消費者的大量精力,也不一定能得到預期的結果。“前××名下單有福利”等承諾,後續難以證明,消費者難以提供證據,導致主張權利難,這些引流的噱頭更多是吸引消費者非理性下單,所謂的承諾往往難以全部兌(dui) 現。

  僅(jin) 從(cong) 價(jia) 格這一主要賣點來看,“雙11”期間的直播帶貨,最終到手價(jia) 格可能也並不是“全網最低”。

  據媒體(ti) 報道,近日有消費者投訴稱,某頭部主播直播間曾出售一款資生堂的悅薇水乳套裝,各種優(you) 惠後到手價(jia) 為(wei) 1240元,但在11月4日淩晨,資生堂同店鋪的同款產(chan) 品隻需888元就能買(mai) 到,差價(jia) 達300餘(yu) 元。資生堂旗艦店回複稱是係統故障,為(wei) 異常訂單。在多名直播間下單的消費者要求保價(jia) 後,資生堂下架了該商品鏈接。目前資生堂給出的解決(jue) 方案是,針對價(jia) 格異常的訂單統一做退款處理,並給以適當補償(chang) 。

  對此,不少網友質疑,“如果直播間不是最低價(jia) ,我為(wei) 什麽(me) 要在直播間分秒必爭(zheng) 地搶購”“主播低價(jia) 變貴價(jia) ,應該給消費者一個(ge) 解釋”。

  事實上,各種“最低”“地板價(jia) ”等極限詞匯的使用,本來就存在問題。

  中國法學會(hui)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hui) 副秘書(shu) 長陳音江介紹,廣告法中明確規定,禁止使用“最高級”“最好”等極限詞,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nei) 容的,應當真實、準確,並表明出處。引證內(nei) 容有適用範圍和有效期限的,應當明確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guan) 商品或者服務的信息應當真實、全麵,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chuan) 。直播間宣傳(chuan) “全網最低”“宇宙最低”的行為(wei) ,明顯涉嫌違反廣告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guan) 規定,涉嫌虛假誇大宣傳(chuan) ,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接受采訪的專(zhuan) 家認為(wei) ,以直播間做產(chan) 品促銷,盡管合理,但如果直播間價(jia) 格與(yu) 消費者自行購買(mai) 價(jia) 格存在過大差異,導致直播間價(jia) 格形成壟斷,不僅(jin) 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不利於(yu) 網絡電商平台自身發展。

  商品質量問題不斷

  帶貨主播難辭其咎

  在采訪中,有專(zhuan) 家表示,直播帶貨模式雖然給消費者帶來了全新消費體(ti) 驗,但作為(wei) 一種新型網絡交易模式,直播帶貨模式涉及的經營主體(ti) 較多、法律關(guan) 係複雜,加上目前相關(guan) 法律法規不夠明確具體(ti) ,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況時有發生。

  陳音江說,有的平台審核入駐商家資質不嚴(yan) 格,日常管理不到位,售後服務渠道不暢通,售後服務人員不專(zhuan) 業(ye) 。尤其是部分短視頻平台,明明開通了商家入駐功能,實際開展了電商經營活動,卻認為(wei) 自己隻是提供社交娛樂(le) 服務的視頻平台,以此逃避作為(wei) 電商平台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有的帶貨主播缺乏誠信守法意識,為(wei) 實現流量變現,不惜誇大宣傳(chuan) ,銷售假冒偽(wei) 劣產(chan) 品,或通過悲情賣慘等方式欺騙消費者。有的直播賣家認為(wei) 自己屬於(yu) 小額零星交易,可以不辦理注冊(ce) 登記,也就不用承擔經營者的法定責任,即使被投訴封號也可以重新注冊(ce) ,繼續違規帶貨。

  作為(wei) 直播間出鏡的主要人物,商品屬性的主要講解者,如果後續商品出現問題,消費者需要維權,主播首當其衝(chong) ,直播間主播因各種問題口碑“翻車”的事件也屢屢發生。

  10月28日,有網友發文稱,某短視頻平台一粉絲(si) 量上千萬(wan) 的主播,在直播間售賣的饃片、寬粉等方便食品存在質量問題,如菌落總數、添加劑超標等,曾被相關(guan) 部門處罰,甚至還有一些兒(er) 童食品也存在問題。隨後,該主播回應承認食品生產(chan) 廠家確實存在問題曾被處罰,但其所售賣商品不屬同一批次,日後會(hui) 加強選品,嚴(yan) 把質量。

  如果消費者在直播間購物後,收到的商品發生不保價(jia) 、贈品與(yu) 承諾不一、產(chan) 品質量差、延遲發貨等問題,主播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張韜介紹說,直播間主播身份較為(wei) 複雜,主播是否要承擔責任、承擔什麽(me) 責任需要分情況而論。如果主播自產(chan) 自銷,消費者主張自身權益時,主播要承擔退貨、賠償(chang) 損失等民事責任,還可能承擔懲罰性賠償(chang) 責任。如果主播與(yu) 商家是勞動合同關(guan) 係,消費者主張自身權益一般由商家來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主播與(yu) 商家是委托合同關(guan) 係,那麽(me) 主播可能兼顧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甚至廣告代言人的角色。

  張韜認為(wei) ,如果出現虛假宣傳(chuan) 的情況,主播可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於(yu) 關(guan) 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主播應當與(yu) 商家承擔連帶責任。除關(guan) 係消費者生命健康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如果主播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代理、發布或者作推薦、證明的,也應當與(yu) 商家承擔連帶責任。如果主播在直播間推薦商品時表述、傳(chuan) 達的信息存在過度誇張甚至歪曲事實的情況,還可能違反反不正當競爭(zheng) 法,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直播帶貨亟須規範

  充分落實平台責任

  事實上,直播帶貨亂(luan) 象早已存在,這些亂(luan) 象在“雙11”等大促活動的火熱氛圍下愈發突出。

  為(wei) 規範相關(guan) 亂(luan) 象,國家有關(guan) 部門和地方政府陸續出台相關(guan) 政策法規。2021年4月,國家網信辦、公安部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明確直播營銷平台應當建立健全賬號及直播營銷功能注冊(ce) 注銷、信息安全管理、營銷行為(wei) 規範、未成年人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個(ge) 人信息保護、網絡和數據安全管理等機製、措施。

  廣東(dong) 省廣州市地方標準《直播電商營銷與(yu) 售後服務規範》今年10月14日起正式施行,從(cong) 營銷和售後兩(liang) 大維度明確了開展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的主播、直播營銷人員、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直播營銷平台、直播間運營者和商家等相關(guan) 方的資質、要求、責任、義(yi) 務,特別是對虛擬主播進行定義(yi) 並納入標準範圍。

  值得注意的是,全國多地市場監管部門、消協等近日相繼發文,為(wei) 火爆的直播帶貨“降溫”。例如,安徽省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發布提醒稱,消費者參與(yu) 直播購物時,應優(you) 先選擇正規直播平台,對通過社交媒體(ti) 等渠道進行的直播帶貨,要謹慎下單,不要相信使用絕對化用語的廣告宣傳(chuan) ,也不要被明顯低價(jia) 位商品宣傳(chuan) 所誤導。下單前應了解清楚主播所推薦商品的來源、功能、質量、效果及價(jia) 格等情況,了解商品真實信息,切勿盲目跟風購買(mai) ,衝(chong) 動消費。下單後,要留存有關(guan) 商家信息、直播鏈接、下單憑證等信息,以便出現問題及時聯係售後解決(jue) 。

  大促期間,直播帶貨熱度持續走高。對於(yu) 各種直播帶貨亂(luan) 象,受訪的多位專(zhuan) 家表示仍需多管齊下加強整治。

  張韜認為(wei) ,首先應完善法規規章體(ti) 係,進一步明確主播、電商平台、直播平台等主體(ti) 之間的關(guan) 係以及他們(men) 的責任劃分,填補可能存在的法律空白。其次,相關(guan) 監管、執法部門要嚴(yan) 格執法,建立針對直播平台的不定期檢查機製。

  陳音江建議,平台責任必須加以明確和壓實。無論是傳(chuan) 統電商平台,還是新興(xing) 短視頻平台,隻要是為(wei) 直播帶貨活動提供了網絡經營場所和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功能,就必須履行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的法律責任。有關(guan) 平台不僅(jin) 要嚴(yan) 格按照相關(guan) 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要求,完善主播和賣家的資質審核及平台規則製度,而且要對平台內(nei) 主播和商家加強日常管理,以顯著方式警示私下交易風險,並暢通消費者維權投訴通道,不斷加強售後服務體(ti) 係建設。

  針對主播群體(ti) ,陳音江認為(wei) ,隻要是從(cong) 事直播帶貨經營活動,就必須承擔經營者的法定責任,嚴(yan) 格遵守相關(guan) 經營法律法規。尤其是頭部主播,一舉(ju) 一動都會(hui) 產(chan) 生極強的示範效應,更要帶頭遵守法律法規,遵循社會(hui) 公序良俗,不作虛假誇大和誤導性宣傳(chuan) ,不誘導消費者私下交易。

  “消費者需提升自我保護意識,理性消費。”陳音江說,消費者要保存好直播視頻、聊天記錄、支付憑證等證據,遇到問題及時聯係商家和平台協商解決(jue) 。如協商不成,可向消費者協會(hui) 或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必要時還可以申請仲裁或到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本報見習(xi) 記者 孫天驕

  本報記者 陳 磊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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