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運行評估以何為依據?結果分幾檔?國家文物局印發通知
央廣網北京11月23日消息 為(wei) 進一步規範博物館運行評估,推進博物館事業(ye) 高質量發展,根據《博物館條例》相關(guan) 規定,國家文物局製定了《博物館運行評估辦法》《博物館運行評估標準》(以下分別簡稱《辦法》《標準》)。
《標準》明確,博物館運行評估由博物館行業(ye) 組織負責實施,以考察、評價(jia) 、監督為(wei) 主要目的,針對定級博物館在特定期間的運行狀況及運行目標實現程度的評價(jia) 活動,是針對定級博物館運行質量的監督檢查和複核,旨在通過評估客觀反映博物館在評估周期內(nei) 的運行狀況,建立科學的博物館激勵約束機製,以評促建,引導和促進定級博物館向規範化、專(zhuan) 業(ye) 化、社會(hui) 化和現代化方向發展。
《辦法》明確,凡取得相應等級三年以上的國家一、二、三級博物館,須依照本辦法參加運行評估;無故不參加運行評估的,按自動放棄相應博物館等級處理。國家文物局負責製定評估辦法、評估標準,並指導中國博物館協會(hui) 組織開展國家一、二、三級博物館的運行評估工作。
評估工作流程包括定性評估、定量評估、現場考察和綜合評議。定性評估、現場考察和綜合評議環節的評估工作,由中國博物館協會(hui) 組織專(zhuan) 家完成。定量評估環節通過運用評估係統,對參評博物館申報的量化數據進行處理,生成定量評估分值。
《辦法》強調,在評估過程中,應收集全國博物館年報信息係統等公開發布的博物館業(ye) 務活動數據,並兼顧互聯網公開的觀眾(zhong) 評價(jia) 信息,作為(wei) 評估依據。評估結果分為(wei) 優(you) 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個(ge) 檔次。中國博物館協會(hui) 將擬定評估結果報國家文物局備案,並公示5個(ge) 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向社會(hui) 公布評估結果檔次。
對評估結果為(wei) “基本合格”的博物館,限期整改,如在第二次評估中仍未達到標準,則對原一、二級博物館降低等級、原三級博物館取消等級;對評估結果為(wei) “不合格”的博物館,原一、二級博物館降低等級,原三級博物館取消等級。針對評估結果為(wei) “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博物館,可根據具體(ti) 情況發出警告通知書(shu) 或通報批評。決(jue) 定給予降低或取消現有等級處理的博物館,由中國博物館協會(hui) 組織核查,並報國家文物局備案後向社會(hui) 公布;凡被降低或取消等級的博物館,自降低或取消等級之日起三年內(nei) ,不得重新申請參加定級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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