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大學生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將納入畢業要求
本報北京11月29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葉雨婷)今天記者從(cong) 教育部獲悉,教育部、國家語委印發《關(guan) 於(yu) 加強高等學校服務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高質量推廣普及的若幹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強調,學校將學生具有“一種能力兩(liang) 種意識”(即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和自覺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意識、自覺傳(chuan) 承弘揚中華優(you) 秀語言文化的意識)納入人才培養(yang) 方案,將學生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及標準納入畢業(ye) 要求,支持高校開設大學語文、應用文寫(xie) 作、口語表達、經典誦讀等語言文化相關(guan) 課程。
《意見》是第一個(ge) 對高等學校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作出係統部署的文件,提出了全麵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教學、主動融入推普助力鄉(xiang) 村振興(xing) 和文化強國建設、積極探索推普服務社會(hui) 應用和人民群眾(zhong) 需求新手段等三大任務十項舉(ju) 措。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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