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時政

兩部門印發通知 “買賣”電力今年有啥新變化?

發布時間:2023-02-02 10:21:00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買(mai) 賣”電力,今年有啥新變化?

  作為(wei) 一種具有時間價(jia) 值的商品,電力不僅(jin) 影響著人們(men) 生產(chan) 生活的質量,也反映著經濟社會(hui) 的變動情況。對於(yu) 發、購電雙方而言,提前簽署電力中長期合同,是規避市場風險、保障電力穩定供應的“壓艙石”。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guan) 於(yu) 做好2023年電力中長期合同簽訂履約工作的通知》,對今年電力中長期“買(mai) 賣”提出了具體(ti) 要求。

  為(wei) 何要簽?

  ——降低現貨市場價(jia) 格波動影響,確保電力供需格局基本穩定

  “我家每月電費基本在100元左右,夏季和冬季空調用得多,電費會(hui) 高一點。”家住上海市普陀區的羅東(dong) 經常在手機APP上繳費“買(mai) 電”。手機那頭的“賣方”,是當地的電網企業(ye) 。

  如果把居民購電比作買(mai) 菜,作為(wei) “菜販”的電網企業(ye) ,貨源通常來自“菜農(nong) ”——各類發電企業(ye) 。為(wei) 了保證長期穩定的貨物供應,買(mai) 賣雙方往往會(hui) 簽訂中長期交易合同。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說,能源中長期合同已經成為(wei) 能源保供穩價(jia) 的“壓艙石”和“穩定器”,對於(yu) 穩定供需雙方預期、鎖定資源、穩定價(jia) 格、控製成本、保障供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yi) 。

  “從(cong) 實踐情況看,參與(yu) 電力中長期合同簽訂的購電方除了代理用戶購電的電網企業(ye) 外,還有售電公司和工商業(ye) 用戶、抽水蓄能電站、儲(chu) 能及獨立輔助服務商等市場化電力用戶。”中國電力企業(ye) 聯合會(hui) 規劃發展部副主任韓放告訴本報記者。簽訂電力中長期合同,有利於(yu) 電力“買(mai) 賣”雙方提前作好規劃。

  先看電力供應上遊。煤炭是用於(yu) 發電的重要資源,電力中長期合同的簽訂,直接影響著煤炭企業(ye) 和電力企業(ye) 之間電煤中長期合同的簽訂,起到指導煤炭企業(ye) 合理組織生產(chan) 、交通運輸部門合理安排運力的作用。從(cong) 參與(yu) 電力交易的發、用電雙方來看,簽訂電力中長期合同,為(wei) 二者提供了穩定的生產(chan) 預期。產(chan) 多少、啥價(jia) 格,中長期合同作了約定,是市場主體(ti) 規避市場風險、平抑市場價(jia) 格波動、保障能源穩定供應的重要手段。

  “對於(yu) 電網企業(ye) 和電力交易、運行機構而言,電力中長期合同提供了電力係統供需平衡的基本盤,便於(yu) 相關(guan) 主體(ti) 超前安排運行方式,提高電力安全保障能力。”韓放說。

  簽訂電力中長期合同,對於(yu) 穩定省間送受電也有重要作用。在中國,各地資源稟賦差異造就了“西電東(dong) 輸”等能源供應格局。“在煤炭、天然氣等一次能源價(jia) 格波動、電力供需形勢複雜多變的情況下,高比例簽訂電力中長期合同,有助於(yu) 穩定省間送受電基本格局,也有利於(yu) 各省提前統籌電煤庫存、水庫調度、機組設備檢修以及電力用戶訂單生產(chan) 安排等因素,從(cong) 而合理安排省內(nei) 發用電生產(chan) 計劃,築牢省間送電和各省保供的基本盤。”國網能源研究院副總工程師馬莉說。

  “買(mai) 賣”電力有啥要點?

  ——推動分時段簽約,引導實現削峰填穀;促進新能源發電積極參與(yu) 交易

  保障電力供應穩定,“菜販”要從(cong) “菜農(nong) ”處多進貨,並保持長期、穩定的合作往來。按照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通知要求,電力市場主體(ti) 應保證高比例簽約。市場化電力用戶2023年年度中長期合同簽約電量應高於(yu) 上年度用電量的80%,並通過後續季度、月度、月內(nei) 合同簽訂,保障全年中長期合同簽約電量高於(yu) 上年度用電量的90%。

  電力是一種時間價(jia) 值突出的資源。正如新鮮時蔬價(jia) 格更高,電力的價(jia) 值也可分時段呈現。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據電源結構變化、近3年電力供需形勢及電力現貨市場試運行計劃,考慮2023年本地區電力供需形勢,進一步優(you) 化時段劃分方式,交易時段數量由3—5段增加至5段以上,結合各地實際用電負荷與(yu) 新能源出力特征,按需明確劃分尖峰、深穀時段。在業(ye) 內(nei) 人士看來,此舉(ju) 旨在區分電力在不同時段的價(jia) 值並形成相應的價(jia) 格差,從(cong) 而引導用戶錯峰用電,實現削峰填穀、促進電力電量平衡。

  “2023年相關(guan) 部門進一步強化了對於(yu) 分時段簽約的要求,擴大了分時段簽約段數,有利於(yu) 通過分時段價(jia) 格信號引導用戶側(ce) 改變出力計劃和用電安排,進而減輕調度機構須保障電力供需實時平衡的壓力。”馬莉說,“此舉(ju) 也有利於(yu) 拉大峰穀價(jia) 差,激勵儲(chu) 能、虛擬電廠等新型主體(ti) 積極參與(yu) 電力調節並賺取價(jia) 差收益。此外,分時段簽約逐步細化,也將為(wei) 中長期市場和現貨市場的有序銜接提供可靠保障。”

  新能源入市交易也迎來更多利好。目前,國內(nei) 清潔能源發電占比正持續提升。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22年,全國規模以上工業(ye) 發電量8.4萬(wan) 億(yi) 千瓦時。其中,水電、核電、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等清潔能源發電增長5.3%,占全部發電量比重比上年提高0.9個(ge) 百分點。根據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此前印發的《關(guan) 於(yu) 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ti) 係的指導意見》,到2023年,新能源將全麵參與(yu) 市場交易。新能源進入電力市場已成大勢所趨。

  “此次通知提出完善綠電價(jia) 格形成機製、完善新能源合同市場化調整機製等,對促進新能源參與(yu) 市場交易、規避市場風險、體(ti) 現綠色環境價(jia) 值有積極的推動作用。”韓放說,一方麵,通過中長期合同對合同電量、曲線靈活調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新能源發電預測不準確而帶來的市場風險;另一方麵,新能源在具備電能價(jia) 值的同時還具有綠色價(jia) 值。中長期合同的成交價(jia) 格中分別明確綠色電力的電能量價(jia) 格和綠色環境價(jia) 值,不僅(jin) 能為(wei) 新能源企業(ye) 增加綠色屬性收益,也能促進全社會(hui) 建立綠色電力消費認購激勵機製,形成綠色消費共識,促進低碳轉型。

  引導交易電價(jia) 反映成本變化

  ——鼓勵購售雙方設立交易電價(jia) 與(yu) 煤炭、天然氣價(jia) 格掛鉤聯動條款

  業(ye) 內(nei) 人士認為(wei) ,電力中長期合同對於(yu) 平抑能源價(jia) 格波動、穩定電力供應起到了一定積極作用。但有關(guan) 市場主體(ti) 簽訂中長期合同,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價(jia) 格風險。

  “目前煤電仍是我國的主力電源,煤電價(jia) 格主要由市場形成,在煤炭、天然氣等一次資源價(jia) 格上漲的情況下,如果煤電上網電價(jia) 無法通過合理機製進行浮動調整,不能覆蓋生產(chan) 成本,容易導致煤電企業(ye) 出現普遍虧(kui) 損的局麵,不利於(yu) 電力可持續發展和安全保供。”韓放說。2021年底,國內(nei) 就曾出現煤電企業(ye) 大麵積虧(kui) 損現象,為(wei) 緩解煤電壓力,多地提出改換簽中長期合同,引發社會(hui) 廣泛關(guan) 注。

  此次通知明確,完善市場價(jia) 格形成機製,引導市場交易電價(jia) 充分反映成本變化;充分考慮燃料生產(chan) 成本和發電企業(ye) 承受能力,鼓勵購售雙方在中長期合同中設立交易電價(jia) 與(yu) 煤炭、天然氣價(jia) 格掛鉤聯動條款,引導形成交易電價(jia) 隨煤炭、天然氣市場價(jia) 格變化合理浮動機製,更好保障能源穩定供應。業(ye) 內(nei) 人士分析,其目的正是在於(yu) 建立由市場決(jue) 定電價(jia) 的機製,規避一次能源價(jia) 格波動引發的市場風險,更好地保護發購電雙方市場主體(ti) 的利益,從(cong) 而保障能源穩定供應。“長遠來看,電力作為(wei) 一種商品,其價(jia) 格應體(ti) 現生產(chan) 成本的變化。”韓放說。

  將能源供應版圖放大來看,受國內(nei) 可再生能源發電比例持續提升、一次能源供應存在不確定性、工商業(ye) 用戶全麵進入市場等因素影響,電力供需時段性變化更加頻繁,電力市場對區分電能時段性價(jia) 值的需求也越來越高。要讓發電方願意發電、保障用戶穩定用電,進一步加強電力中長期市場與(yu) 現貨市場的銜接至關(guan) 重要。

  “未來,仍需持續完善電力中長期交易的時段劃分機製,在足額簽約、穩定市場長期價(jia) 格信號的同時,更快、更好響應階段性、臨(lin) 時性的生產(chan) 形勢變化,以滿足有關(guan) 市場主體(ti) 靈活調整的需求。”馬莉說,同時,還要加快建設符合雙邊交易模式的現貨市場,擴大現貨市場覆蓋範圍,並進一步完善中長期與(yu) 現貨交易的價(jia) 格銜接機製。

(責編:李雨潼)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