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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隱瞞、模糊處理……食品配料表應按規範標明

發布時間:2023-03-27 10:33:00來源: 人民日報

  食品包裝上的成分和配料表是消費者作出選擇的重要參考信息,也是法律法規要求必須詳細標明的重要內(nei) 容。然而,一些食品生產(chan) 企業(ye) 在成分和配料表上並未如實反映、清楚標明:有的故意隱瞞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尤其是非法添加或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有的用拗口的科學名稱替代日常稱呼,讓消費者不知所雲(yun) ;還有的將配料表模糊處理,比如用“香辛料”籠統概括產(chan) 品成分等。種種亂(luan) 象造成了食品安全隱患,也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前不久,遼寧葫蘆島市的郭女士從(cong) 網上購買(mai) 了一款麵包,結果發現在包裝背麵的營養(yang) 成分表中,能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膳食纖維等竟然都是問號,配料一欄還赫然印著“保密”兩(liang) 個(ge) 字。“一個(ge) 麵包的配料有什麽(me) 要保密的?連各個(ge) 成分的含量都沒有,這不是明目張膽地糊弄消費者嗎?廠商實在太離譜了。”郭女士說。

  對此,北京萬(wan) 商天勤律師事務所柴建剛律師表示,廠商這種行為(wei) 涉嫌違法,“食品安全法規定,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成分或者配料表,以及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消費者遇到食品配料表沒有標注完整的情況時,監管部門應按照法律規定給予相應處罰,情節嚴(yan) 重的還可以責令停產(chan) 停業(ye) ,直至吊銷許可證。”

  “我女兒(er) 喜歡吃蛋糕、餅幹之類的糕點。我發現有的食品生產(chan) 廠家在配料表上含糊其詞,不按國家規定標示成分,而是自造一些名詞、概念,比如使用像‘0糖’‘純天然’等字眼,混淆品牌名稱與(yu) 配料內(nei) 容,讓消費者產(chan) 生誤會(hui) 。”廣東(dong) 佛山市讀者艾女士在來信中說,“建議食品監管部門加強對食品配料表的監督管理,要求廠商規範標示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保護消費者知情權,也方便消費者作出選擇。”

  山西晉城市讀者郭建忠說,預包裝食品種類繁多,每類食品、每個(ge) 具體(ti) 產(chan) 品都有自己的特點,對於(yu) 食品配料表的標注,政策上給予了靈活操作的空間,這是為(wei) 了適應不同產(chan) 品的需要,“但這並不等於(yu) 生產(chan) 廠家可以任意妄為(wei) 。在加強企業(ye) 合規、行業(ye) 自律的同時,監管部門也應采取更行之有效的科學方法保障食品安全,保護消費者‘舌尖上的健康’。”

  “食品安全是消費者對食品最基本的要求,廠家必須認真對待。”北京工商大學食品與(yu) 健康學院教師張逸群表示,我國法律法規明確規定食品添加劑使用時不應對人體(ti) 產(chan) 生任何健康危害,也不能掩蓋食品本身或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缺陷,或以摻雜、摻假、偽(wei) 造為(wei) 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配料表的不規範問題有時正是生產(chan) 廠家為(wei) 了隱藏這些問題而想出的“花招”。“此類問題還需要有關(guan) 部門及時跟進,同步更新法律法規、行業(ye) 標準等規範性文件,進一步明確行業(ye) 生產(chan) 標準。各部門共同發力,才能守護好公眾(zhong) 的食品健康安全。”張逸群說。

  還有讀者表示,食品配料表隱瞞造假等問題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消費者在維權時往往麵臨(lin) 漫長的過程,時間長、成本高、維權難。對此,張逸群表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及時處理消費者的投訴,科學設計監管方法,多渠道、多層麵充實監管力量,積極倡導食品企業(ye) 自覺自律,不斷夯實食品安全的保障基礎。

  (本報記者 張偉(wei) 昊 人民日報)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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