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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五月起施行

發布時間:2023-03-31 14:36:00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據新華社北京電(記者趙文君)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近日修訂發布了《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將於(yu) 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為(wei) 適應我國互聯網廣告業(ye) 發展新特點、新趨勢、新要求,市場監管總局對2016年製定的《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修改完善,創新監管規則,新發布的辦法進一步細化互聯網廣告相關(guan) 經營主體(ti) 責任,明確行為(wei) 規範,強化監管措施,對維護互聯網廣告市場秩序,助力數字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yi) 。

  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廣告主、互聯網廣告經營者和發布者、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責任;積極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對人民群眾(zhong) 反映集中的彈出廣告、開屏廣告、利用智能設備發布廣告等行為(wei) 作出規範;細化了“軟文廣告”、含有鏈接的互聯網廣告、競價(jia) 排名廣告、算法推薦方式發布廣告、利用互聯網直播發布廣告、變相發布須經審查的廣告等重點領域的廣告監管規則;新增了廣告代言人的管轄規定,為(wei) 加強互聯網廣告監管執法提供了重要製度保障,也為(wei) 互聯網廣告業(ye) 規範有序發展賦予了新動能。

  市場監管總局將加強對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的業(ye) 務培訓,做好對互聯網平台企業(ye) 及相關(guan) 廣告經營主體(ti) 的行政指導,有效提升互聯網廣告監管能力和行業(ye) 發展水平,增強各類廣告經營主體(ti) 依法合規經營意識,以高效能監管促進互聯網廣告業(ye) 高質量發展。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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